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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雨延绵无期,带着几许冰冷凄凉,而秋夜之雨则凭添了一片无止境的黑暗,更是延绵与凄凉了。但延绵凄凉又怎样呢?不管这个世界怎样了,秋夜之雨依旧就是淅淅沥沥的,一点一滴地诉说着属于自己的荒凉。
听!啪嗒、啪嗒···既像流下的泪,又像伤口滴落的血。但一抬头便发现,原来是雨水打在了屋檐上,啪嗒、啪嗒···在这漆黑的夜晚,既没有谁在落泪,也没有谁在滴血。只不过是一个自以为是的误会罢了,哈哈···
他觉得自己越写越疯癫了,几乎完全不知所以,就连他自己都不明白写的是什么。不-过,没-关系,抽风而已。哈哈······
“哗~~~~~~,砰···”莫名的声音在黑夜之中响起。
听到声音,他抬头一看,有一把伞是黑色的,被一阵风吹来了。而且它很大,甚至可以为三个人遮雨。真是好运啊,下雨就遇到了伞,但它是却参加葬礼用的···
在暮城,葬礼是十分隆重的,甚至比结婚礼都要隆重。在葬礼上,有许多难以理解的规矩,比如说参加者必须打一把黑色的大雨伞。穿黑色礼服、黑色皮鞋和带黑丝巾都可以理解,但为什么要打一把黑色的大雨伞呢?既没有下雨,也没有出大太阳啊。
黑色的雨伞除了葬礼以外的场合是不会被用的,即使是没有其它雨伞了,还下着大雨。打黑色的雨伞意味着死人了,充满了不祥。人们往往在参加完葬礼后,就会将黑色的雨伞丢弃,所以大街小巷会不时地看见一两把黑色的雨伞。
当然,他不会在意什么祥不祥的,而蓝儿更加不会在意了,鬼会怕什么不祥吗?收拾好笔和本子,放下蓝儿,让蓝儿在屋檐下站好,他就冲进萧瑟的雨中。他弯腰拾起了黑色的雨伞,手突然一沉。
这伞不像一般的雨伞那么轻便,反而很重!若不是他最近涨了力气,还真拿不起这伞啊。
“什么材料做的,钢铁都没有这般重量吧。而且,风是怎么将它吹来的?古怪···”将伞上的雨滴抖抖,他没有管那么多,就将之遮在了自己的头上。
“蓝儿,过来。”木夜朝在屋檐下呆然的蓝儿挥手,蓝儿闻声跑了过来,进入了黑色的大雨伞之中。
这把古怪的黑雨伞真的是被丢弃的吗?撑起它又意味着什么?呵呵···,命运的齿轮开始转动,他在不经意之中触碰前世的痕迹,是否踏上同样的路途,天上地下为之独尊,最后又自我毁灭。
不管怎样,永夜之王将要觉醒了!
第十二章 爱为何物()
【从来都没有真正明白过爱是什么东西,但只要你愿意站在我面前,我便不顾一切地将你紧紧拥抱,打死都不放手!】
清新的早晨,还飘着清新的雨丝,于是这便成了一个清新的世界。
想来是昨夜的雨还未停歇,依旧缓缓飘散在这喧嚣的尘世中。只不过是它换了一种面貌罢了,抛弃了夜色,沉湎于光明。与夜雨的凄凉不同,晨雨是温润的,不会让人避之不及。它甚至还会使人放下头顶的伞,敞开胸怀迎接它。难道这会让人享受小草被春雨滋润的那般舒适的感觉吗?
一辆出租车停在路边,有一个人走了出来。他还靠着出租车,驻足在这雨中,遥望又微笑,似乎在细听晨雨滴舒缓的节奏,细品在这个人世间的悲欢离合。那人就是周辉,一名三十三岁的出租车司机,已经在暮城的地界跑了十年。
他的年纪并不算大,但已经双鬓斑白,额头已经有深刻的折痕。而且那双眼睛,一看便知道他是那种经历过人世沧桑的人。呵呵···,一个人的一生虽然短短几十个岁月,但其中的丰富多彩是难以言喻的。每一个人这一辈子都会哭过、笑过,还会疯过、傻过,更会变过,往往面目全非,谁能保证自己不改变呢?
不要看现在的周辉安静稳重,但他曾经却是一个街头小混混。那些年的他为意气之争打架斗狠,砍过别人,也被别人砍过,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地挥霍这自己的青春和热血。这样的日子对于他来说本是没有尽头的,最终的结果大约就是横尸街头罢了。这些他都明白,但他就是不愿意低头!凭什么有些人就天生高高在上,随意将别人的尊严践踏,而他就只能低着头,弯着腰,屈辱地忍着!
在很久很久以前,周辉也曾经是一个好学生,在亲人面前乖巧懂事,在老师面前好学上进,但这一切都不过是昙花一现。进入新的环境,他面对这人生重大转折。
周辉因为软弱而被别人欺负,且一次比一次让他屈辱。直到有一天,他爆发了,将欺负他的人狠狠踏在了脚下。那一瞬间,他感觉自己凭空高了一截,第一次感觉到了什么叫尊严!他也迷恋上了强者的感觉,放下了学业在他心中的地位。因此,他渐渐成了打架狂人,在学校称王称霸,在外面也有了些名头。
一个三好学生变成了一个小混混,其结果可想而知。没多久,周辉就被学校开除了,且把他的父亲气得半死,后来就彻底不管他了。而失去约束的他更加疯狂了,一到外面便加入了帮会组织,由挥拳头变成了挥刀子。
疯狂的日子有开始,也总有结束的那天。某一天,他遇到了曾经的女同桌,一个十分淳朴,或者可以称之为傻气的女孩子。一个倔强不服输的混混少年与一个单纯到傻气的女孩,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情呢?呵呵···
有时候不得不感叹,人生不过是一部没有剪辑的电视连续剧。英雄救美不是电视剧里的戏码吗?但它在现实生活中也并不缺少,至少周辉就有过那么一次。
那时的他虽然刚踏入社会一两年,却已经完全适应了这个社会的黑暗面,一身十足的痞气更加浓重,甚至转化为了凶狠的煞气。
在那天,风有些微凉,周辉习惯性地叼着一根烟,无所事事地走在街头小巷,显得古怪且迷茫。在转弯处,他看到了一群和他一般行头的小混混在欺负一个衣着素白的长辫子女孩,模样似乎都很嚣张啊。
这样的事情,他已经看过了很多次了,但以前他都是一笑而过,优哉游哉地离开。毕竟是一路货色,他也没有那么虚伪装什么英雄救美。可这次他却不能当做没有看见了,因为被欺负的女孩是他认识,还是他曾经的同桌,一个很有意思的女孩子。
于是他用上了当下的流行语,大吼道:“禽兽!住手,放开那女孩!”
这样,禽兽们,哦···,不,应该是小混混们都一愣,收手起身准备教训叫他们禽兽的愣头青。可当他们将目光放到了周辉身上时,却都有些莫名其妙了。
周辉在这里也算是道上的,而且小有名气,毕竟这一两年他也没有白混,还做了一个小头目。这里的小混混他虽然都不怎么认识,但小混混们却没有几个不认识他的。小混混们天不怕地不怕,整天一副我就是天王老子的样子,但他们还是给了周辉一些面子的。说是讲江湖上的道义,但事实只有他们自己就知道了。
最后,他们没有一拥而上,而是选出一个领头的和他单挑。
挑战权威,哈哈···道上的规矩,把上面的人踩下去,谁就能成为上面的人!显然,小混混们是借这次机会将周辉作为垫脚石了。
开玩笑,小混混们选出来的是一个实实在在的肌肉男,比周辉要高大半个头,而且那一身硬邦邦的肉,一看就将人恶心到了,还打什么啊!但箭在弦上不得不发,站出来怎么还有灰溜溜地退回去的道理?即使不为救人,也要为自己道上的地位拼一拼吧。
干了!
周辉挥拳,先下手为强。猛烈的拳风直袭肌肉男的下颚,没有任何意外,一击得手!可是肌肉男后退几步,揉揉下颚竟然没有像没事人一样。
肌肉男并不可怕,只是经打一点。凭借着多年的打架经验,或者是说被打的经验才对,周辉还是轻易地就将比他壮一截的肌肉男给打趴下了。其实这是因为弱点很明显,肌肉男反应迟钝,只能被动挨打,只不过多费了些他的手脚罢了。
作为胜利者,周辉扬起高傲的头颅,甩起飘扬的长发带走了一旁傻傻的女孩子。刚开始时,他对曾经的同桌并没有什么想法,因为他总觉得女孩少了一根筋,说白了就是很傻,即使傻得可爱也改变不了傻的事实。
他将女孩从一群小混混之中救出来,只是因为在他们同桌的那半年里女孩帮他抄了不少作业。虽然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