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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花禽兽-第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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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存道注视他:“如果不是我,是她呢?”

“她不会跑。”任天亲亲儿子,意味深长地眨了眨眼。

这事就这么定下来了,周存道收拾行装,舒兰趁他回去的空儿,进来暖手:“周存道一个人,路上罩得住么?”

“他一个顶十个,放心,赵子龙加吴用呢。”任天看着她,微微一笑,她今儿披上了件雪白狐裘,是嫁妆之一,头也精心梳理过,海棠式的发髻一丝不乱,上头的金钗发着黄晕的光。她完全恢复了,毫无疑问,比从前更迷人,稚色褪尽,唯有沉淀的韵味,像一杯甜味的醇酒。她是个小妇人了。

火炉把淡红的光映照在她光洁的面孔上,随着她不停地搓手,光忽明忽暗,摇曳不止。忽然蹦出一颗火星,“吡啪”一声,立刻消失不见。她吓了一跳,捂着胸口直起身子,冲任天吐舌头。任天嗤笑,像在说胆小鬼。她撅起小嘴,学他的样儿耸了耸肩,做鬼脸。

宝宝的嚎哭打断了无声的温情,他笑,她也笑。心有灵犀,不用开口,彼此的意思就一清二楚。

“叫任舒仰吧。”任天道:“你走之前,把名字定下。舒仰,永远仰着活,永远不折。”

舒兰歪着头,明知故问:“那舒是什么意思?”

任天知道她的小算盘,故意不说:“舒服着仰着啊,硬邦邦地抬头,未免太累。”

“坏蛋。”他不说,舒兰也不说,这个谢谢于是埋在心里:“小名儿就叫小天,不许反对!”

门外响起周存道的咳嗽声,只咳了一下,不过意思很明显。任天冷哼:“嫉妒什么呀?老子和老婆说悄悄话也要管,兰,别理他,咱们说咱们的。”

“让我抱抱小天。”舒兰忽然不舍,从任天手里接过孩子,贴着脸爱怜了一会儿,喃喃:“等着妈妈,妈妈很快就回来,很快很快……”

半个时辰后,舒兰拿着包裹出来,眼泡肿着,生离死别一般。

“准备完毕?”周存道在女人面前永远的面无表情,一句平淡的话都像是讽刺。

还未从分别的伤感中缓过来,舒兰听了这不冷不热的一贯语调,却已经开始给这次行程做出评价——无聊。任天的兄弟怎么会是这么无聊的人?一点也不懂怜香惜玉,没风度没内涵,成天板着张勉强英俊的脸。任天虽然毛病多,可人家活生生的,会气你,同样也会哄你高兴。不像存道君,跟他说话都特没劲,谁要是跟他过日子,还不憋疯了?讨厌,讨厌的男人!舒兰最讨厌一本正经毫无人情味的男人,比禽兽男、猥琐男、劈腿男以及一切令人恶心的男人更恶心。

肋生双翅就好了,最好一闭眼,“砰”地一声,烟雾环绕,然后一看,到地方啦!

舒兰停止幻想,因为现实是残酷的,想得越多伤得越深,长长的叹息,为了这次可以想见的旅途,递出包袱,嘟囔一声:“可以走啦。”

周存道点头,迈开大步,开始二人行。

“哎哎!”舒兰以为他高度近视,对回头的他晃了晃手中的包袱:“你急什么,我都不急。”

周存道扭过来的头又扭回去,那只是一包衣服,小孩子都能拿得动,他才不想做这种多余的事:“你的包袱很轻。请快一点,争取天黑前下山,现在天黑得越来越早。”

应该没有比眼前还丢脸的时刻,舒兰的手继续伸着也不是,收回来也不是,倒没觉得伤自尊,因为迷惑更多。男人不都是任天那样的吗?男人怎么会让女人提着东西,自己空手?男人不会对女人这么冷淡,女人无理的小要求,他们不是一般都不会介意?任天就是这样的啊,她手上的东西,从来都是他提,她的种种要求,他总是教训一顿之后,总是让她满足。周存道不是男人?他为什么和任天不一样?

只是一只包袱,轻得很,可也让离家不久的舒兰觉出任天的无限的好。

“咱们歇一歇吧,我走不动了。”舒兰一瘸一拐地对付着坑坑洼洼的山路,这才走了一小半,精美的小绣鞋早已满是泥巴,头发散了,脸上也一层灰土:“脚快断了……我要死了。”

周存道被迫停下,他不能自己回娘家啊:“你已经说了一路,可据我所知你还好好地活着。”

舒兰说话的力气也没有,兀自找一块石头,上面有些浮土,不过顾不得了,一屁股坐了上去,并且发誓没一个时辰不起来:“我死了你也没法跟任天交代!”

狠话对周存道不起作用:“任天把你交给我,自然不会让你死,不过你确定自己会死?把你送回去还来得及。”

舒兰望天,心说我不是会死,是会疯。

“拖拖拉拉,耽误行程,只会给自己找麻烦。”周存道拿出干粮,捡了一个比较完整的馒头扔给他。舒兰猝不及防,伸手去接,可惜没有经验,准头差了点,眼看着雪白的馒头掉进稀泥里,习惯性地撅嘴:“你不会过来给我呀?”

周存道真是懒得说,那你不会过来?凭啥什么事都是别人服务你?你以为鄙人是任天呐?他有被你折磨的义务,鄙人可没有。看她一眼,意思是要吃自己拿,饭来张口的好事想都不要想。

“不吃了!”舒兰恶声恶气:“饿死算了。”

“那就走吧。”周存道起身,全方位的漠然。

不是谁都对你有责任,更别说义务,不是谁都对你好,费劲心思揣摩你的用意,也不是谁都对你的种种无怨无悔。所以,如果有这样的人,就珍惜吧,相信世上绝无仅有,别人统统比不上。珍惜是相互的,虽然付出与收获有时不成正比,但是付出才有回报,是定律。

舒兰踏着泥,忍着饥,走在要命的山路上,一脚深一脚浅,随时提防摔个大跟头。到处是烂草和枯叶,有些地方,还残留薄薄的雪。鞋已半湿,脚面上凉凉的,别提多难受。这破山,连个马也不能骑,放眼望去全是树木和大石。回个家怎么这么难呢?舒兰体会着崩溃的感觉,郑重地决定,等回去了一定要对任天好,安心地对他好,再也不挪地方。

下山,上了大路,人烟稀少,早过了赶集的时候。夕阳展现美丽身姿,天边残阳如血,残忍而美丽。舒兰的小脸被映得通红,见了这片晚霞,一时忘了一路的艰辛,犹自惊叹不已:“蓝色,红色,金黄,紫色。”指着天幕,唇边荡漾的笑容堪比这些美丽的颜色:“真美,你看,真美啊。”

周存道淡淡地看了一眼,毫无悬念地道:“赶路吧。”

这个人除了赶路就不会干点别的?舒兰简直厌恶他。谁喜欢赶路?他真是喜欢赶路吗?还不是想尽快结束苦役,早早地回到黑龙山。他讨厌她,从来都讨厌,这一次肯定心不甘情不愿地护送她,对她的厌恶又加深一层,才会对她这么过分。哼!人和人就是没法比,此人酷爱一本正经,却半点也比不上任天,还好意思摆架子?

月儿弯弯,不一会儿就升上夜空,残阳的美丽被徐徐的晚风吹走了。舒兰还没在夜里赶过路呢,走在空荡荡的官道上,沾着寒气的空气钻进鼻子,有股冰雪的味道,不免心生恐惧:“不会有狼吧?”

“不经常有。”周存道不敢像白天那样一人当先,晚上终究不是安全的时段,与她并肩而行。

舒兰花容失色:“那就是有咯?”

“那又怎样。”

“会吃人啊……”舒兰睁大眼睛,眸子在夜色下依然发亮。

周存道不得不承认她有时还是挺可爱的,且不矫揉不做作,是真的白痴。难怪任天喜欢他,他根本就是个孩子。孩子,怎么会喜欢别人比自己强?故而金妍全无机会。男人不讨厌能力超群的女人,却只喜欢不如自己的女人。周存道笑了,突然觉得男人很幼稚,然后自己也幼稚了一下:“狼吃人,我吃狼。”

舒兰四处望望,明显不信:“你……你也会武功?”

“比任天厉害。”周存道面色平静,眼中却闪着戏谑。

舒兰看着他,一个百个不信。他多瘦啊,又白又瘦,面条也似,虽然说长身玉立挺美观,可绝不会和厉害挂上钩吧。任天的肌肉多紧实?敲上去还有声儿呢,人又高,皮子又黑,又有力气……一想起他,如此寒冷的夜晚,身上却滚过阵阵暖意。她才不在乎任天厉不厉害,只要他永远属于自己,自己永远属于他:“你们比试过吗?”

“他腿上有道疤。”

“老长的一道。”舒兰记得她问过,他说狗咬的:“怎么啦?”

“不想跟他比试,非要;让着他,发火;只有跟他一较高低,然后他就那样啦。”周存道抱着胳膊,笑嘻嘻地。

舒兰头一次看见周存道这副样子,与平日大相径庭,这样的笑容与人情味,倒减去她不少厌恶感,又想起任天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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