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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绝世美女校花老婆-第5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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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雪姬惊讶道,此刻,她正戴着眼镜,拿着一根黑色签字笔,批改文件。

    “哈哈,没有人能杀死我。这句话,我很早之前,就对你说过。”

    叶轩脸色陡然一冷,声音很沉重,十分认真的说道。

    “算了!不和你贫,你这次打电话,除了感谢我之外,还有什么事吗?”

    林雪姬轻笑了几声,她知道叶轩刚才是在感谢她及时出手,压制住李建华这位地下势力领导者被杀的消息,避免造成人心惶惶。

    无疑,林雪姬在处理这件事上,的确很及时、很完美,值得让人称赞。

    “和老朋友叙叙旧,不可以吗?”

    叶轩玩笑道。

    “当然可以!我现在,就在林氏集团,欢迎你随时过来做客。哈哈,正巧,我爷爷还在惦记着,你什么时候能和我一起,去林家吃顿饭。”

    林雪姬笑了笑,放下手中签字笔,合上桌上的文件,柔声说道。

    “再过段时间,我一定去。”

    叶轩很认真的说道,像在和老朋友叙旧一样,此刻的叶轩,心里没丝毫戒备,就像面对挚友一样袒开心怀。

    “你这个过段时间,恐怕又是一两年呀!”

    林雪姬从真皮座椅上站起身来,走到窗台边上,注视着外面那美丽的风景,苦笑道。

    “这一次,是两年半!”

    叶轩很确定的说道。

    “嗯,反正,你能活着回来,就是对我……对我们这些人,最大的安慰了。”

    林雪姬神色严肃很多,认真的说道。

    她从不期望,叶轩能留在江北市,毕竟,男人心怀天下,志在四方,岂能被一点儿女情长牵绊。

    叶轩的人生路,才刚刚开始。

    “明天,是建华的葬礼。将建华下葬后,我会离开江北市。所以……明天,我想再看一看你们。我的老朋友!”

    叶轩轻声一笑,说道。

    他和林雪姬等人,已半年多没见,若这一次再不见面,那就只有等到叶轩赴三年之约时再见面。

    那时见面,只是,不知是生离,还是死别……

    见面要趁早,还活着就好。

    “一定准时!”

    林雪姬心中一凛,很严肃地说道:“你这家伙,可得好好地活着。”

    “一定!”

    叶轩眼神坚定无比,说道。

    挂断和林雪姬的通话后。

    叶轩再次打开电话簿,翻看那几个电话号码。

    有几个号码,是京城的。

    叶轩再三犹豫,最终,还是决定打通其中一个。

    如果轩辕余生没换号码的话,那个号码,就是属于轩辕余生的。

    “嘟嘟”几声,电话被接通。

    但对方,没等叶轩开口说话,就直接说道:“一定准时!”

    “嗯。”

    叶轩稍稍点头。

    而此刻,那位站在轩辕世家的庭院中的青年,其手中,执掌着华夏经济半壁江山,比起半年前,成熟稳重很多。

    这青年,便是轩辕余生。

    “孔、宋、陈,要他们一起去吗?”

    轩辕余生呵呵一笑,手中拿着电话,疑惑道。

    “嗯。”

    叶轩再次点头。

    “明早九点,一定准时到达江北!”

    轩辕余生神情十分地认真,掷地有声的说道。

    “不见不散。”

    叶轩淡淡地说道。

    岁月催人老,任时光流转,曾经的朋友,不见不散。

    PS:这是今天的第四张!晚上,肯定还有更新!

    (本章完)

第592章 送丧(五更,大张)() 
深秋凉风袭袭,吹在人脸上时,有如钢刀刮过一般,给人一种凛冽的刺痛感。

    叶轩像往常一样,早早地起床,穿衣、洗漱,锻炼身体,之后,再跑到集市上,买一些简单地早餐。

    本想多买一些,却突然记起,唐小柔等人,早被抓走,如今,生死未卜。

    叶轩不是多愁善感之人,相反,他有些冷血。可即使如此,当他想起唐小柔时,内心中仍会泛起一阵伤痛。

    人,就是这样一种动物,有丰富的情感。遇见伤心事,会难过,会哭。遇见开心事,会高兴,会笑。

    被叶轩抓在手中的早餐,被凉风吹凉,叶轩眼角处时常会有泪花,如果你曾仔细看过。

    “这早餐,也不知道铃木禾子,能不能吃的习惯……”

    叶轩苦笑了几声。

    很快,叶轩返回别墅,将早餐热了热,摆放在桌子上。这时,穿着樱花和服的铃木禾子,也起床了,走下二楼,稍稍洗漱后,便走到餐桌前,脸上露出几抹春风一般的笑意,她很温柔的盯着叶轩,说道:“你起的真早!”

    “习惯了。”

    叶轩笑道。

    早在唐小柔在的时候,叶轩就有早起的习惯。早起,不知是为了锻炼,还是为帮唐小柔买早餐。

    嗯,思念如泉水,一旦涌出,便直达心底,。

    “这早餐,味道还不错。”

    铃木禾子拿起油条和豆浆,吃了起来,脸上露出几抹笑意,赞叹道。

    “嗯。好吃就行。你赶紧吃,吃好以后,咱们就去参加葬礼。我现在,先要去楼上换一身衣服。”

    叶轩呵呵一笑,朝二楼走去。

    “换衣服……”

    铃木禾子这才注意到,即使现在是深秋慕寒之天,在叶轩身上,仍是几件单薄的衣衫。

    一件短袖衫,一件短裤,还一双拖鞋……这大概是叶轩,最喜欢穿的衣服。

    但,铃木禾子怎能知道,这样的装扮,对叶轩而言,有特殊意义。

    毕竟,唐小柔经常会批评,叶轩穿衣风格很烂。

    因此,当叶轩这样穿衣搭配之时,耳畔就仿佛会有唐小柔叨扰声,虽然很嘈杂,但叶轩,偏爱。

    任世人,如何评之、论之,我心偏爱之……

    走到二楼上,叶轩打开衣柜。

    在衣柜中的衣服,被摆放的很整齐,西装被熨斗熨的平齐、整洁。而一双双皮鞋,也被擦的锃亮。

    还有几根领带,颜色很花,叶轩不喜欢。但唐小柔当初说叶轩戴好看,也就狠下心来买了几条。

    回忆像一种羁绊,让人无法忘怀!

    叶轩将身上短衫、短裤脱掉,当然,那双很没品味的拖鞋,也得脱掉。

    他拿起整齐摆放在衣柜中的衣服,在身上,一件一件的试着。

    最终,叶轩挑选一件黑色西装,还有一条银白色的领带,以及,一双黑色的皮鞋。

    他是去参加葬礼,不是婚礼,穿的喜庆,是犯忌讳的。

    选好衣服后,叶轩弄了一点‘折叠水’,拿出喷雾头,喷在银霜白发上。叶轩头发很长,已经披肩了,这半年来,他从未剪过头发。他拿起一把梳子,过去唐小柔常用的梳子,将头发银霜白发梳了梳,直到头发很整洁,叶轩才将梳子放在桌子上。

    这是叶轩第一次打理他自己。

    嗯,第一次。

    叶轩不在乎形象,这因为,叶轩觉得,人活着,应该看气质。穿衣,改变的不过是外在,改变不了内在,更加改变不了气质。

    叶轩自信,他的气质,足以碾压大半个江北。而事实,也的确如此。毕竟,叶轩有着很强大的男人气魄,普通市井小民,根本不可能拥有叶轩这种气魄。

    但即使这样,叶轩仍要打理他自己。

    因为,他今天要去参加葬礼!

    李建华的葬礼。

    他的挚友,他的好兄弟的葬礼。

    同时,叶轩还要去见他过往的朋友。

    半年不见,甚是想念……

    将衣服穿上,将皮鞋提上,将领带打好。

    这样的叶轩,的确很有精神,他那一双眸子十分地有神韵,如同海底深处一枚蓝珍珠一样,散发出湛蓝色的光辉,很震撼人心。

    叶轩走下楼,来到餐桌前,用右手食指,轻轻地敲了敲桌子,很绅士的说道:“你觉得,我这样穿,怎么样?”

    “你的穿衣品味有问题。我可不敢……”

    铃木和子在吃饭,并没刻意地去看叶轩,她缓缓地抬起头,刚想使劲嘲讽叶轩,但当她猛地一抬起头,看见叶轩时,却顿时怔住了神。

    “你……”

    铃木禾子愣住了,脸上表情,有些呆滞。

    “怎么了!?”

    叶轩好奇道,这已经是他自以为,穿的最好地一次。当然,头上梳的发型也是他最自信的一种!

    “你……不错,很不错,相当不错。”

    铃木禾子看男人的眼光很刁钻,如果不是叶轩实力很强,凭铃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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