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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双手抓上轩辕千灏的铁腕,边试图扳开他的铁臂,一边艰难地说道。“放……放开我!”
妈的!脖子被人掐住。超难受不说。我感觉伤了我的自尊。很丢脸“放开你?”轩辕千灏霸气的黑眸迸射出狂怒的火光,“你骗我的时候,怎么没想到后果?”
轩辕千灏掐着我的力道缓缓收紧,我呼吸因滩。脸涨成了猪肝色。
为了自身安危,我反射性地集聚真气于掌心,朝轩辕千灏胸口挥出一掌。没料到我突然袭击,轩辕千灏胸口被我击中,身体被掌风击离数步,疼痛使他很自然地松开了我。
在这一刻,我超级感谢我师傅葛山山,感谢他老人家教了我一身武功。
不然我没给人欺负死,也会给人掐死。
我手捂着脖子不住地咳嗽。轩辕千灏瞪着我的眼神更凌厉。“你敢反抗?”
我顺了口气,啐道,“我靠!都要找命了。还站着等死不成?”
轩辕千灏犀利的瞳眸微微眯起,他伸手捂着被我击中的胸口。胸口的疼痛使他飞扬的剑眉蹙了蹙。“为什么?为什么要骗我?”
轩辕千灏的吼声有些嘶哑,有些刻意压低的沉音。
是啊,轩辕千灏愤怒得像他现在脸都快气得抽盘的模样,他仍然能保持理智刻意压低嗓音,以免惊着盟主府内入睡的其他人,涵涵我真为他的理智感到“呸服”!
为解决目前困境,我本能地想利用轩辕千灏的失忆,骗他说宝宝是他的儿子,跟他串通好要利用慕容翊的财富助他,才会骗慕容翊说宝宝是慕容翊的儿子的。
可我突然觉得这样骗人,真的好累,欺骗别人。我落个沉重的心理负担不说,欺骗别人,我能骗到几时?
撇了撇嘴角,我苦笑。准备全盘托出,“你想听真话,还是想听假话?”
一般人都会毫不扰豫地选择听真话,轩辕千灏霸气税利的双眼一瞬不瞬地盯着我,他犀利的眼神似乎将我看穿。
无谓惧于轩辕千灏似能洞穿我的眼种,我的心萧瑟一片。
轩辕千灏闭了闭双眼,过了几秒,像是做好了心理准备,他开口道,“真话总是伤人,我还是选择听真话。”
瞧轩辕千灏要做心理准备的行为,可想而知,他有多在乎宝宝是不是他儿子。霸气如他,曾经怕过什么事?
我心头的苦涩更深,环顿了下四周。我发现四周没有人,只有满天星辰衬着偶尔微拂过的清风,漆黑的应空宁淡而静谧。
没有人在偷听就好。
深吸了口气。我缓缓启唇,“好,我告诉你真话,其实,连我也不知道宝宝的亲生父亲是谁。”
“你耍我?”怒意又自轩辕千灏眸底窜起。
“我没有,我说的是真话。请你让我把话说完。”
轩辕千灏从牙缝里挤出二字,“你说。”
“我本不是这个朝代的人,我生活的那个时空。比轩辕国生进,但我所学过的历史并没有轩辕国这个朝代。或许茫茫时空洪流,时空在历史的哪个时期有了分岐,导致这段历史与我所在的年代隔了时空,还有可能,因为某些历史原因。导致我学的历史不记载轩辕国这个时空。总之,按先进程度来算。我来自》……》……》……距离轩辕国这个时空约一千多年后。一千多年后的我因为……意外死亡后,穿越时宝,灵魂附在了马金钗身上。当我附上马金钗的身体醒来亡时,在乱葬岗的棺材里,并且当时马金钗的这副身子正在棺中产子,所生的儿子就是宝宝。我有个朋友叫冥天,他是阎王之子。他帮我把马金钗的魂魄叫上阳间询问宝宝的父亲是谁,结果,马金钗说她曾在同月之内与三个男人上过床,其中一个是你。一个是慕容翊,还有一个是轩辕胤麒。
“荒谬!”轩辕千灏冷斥一声,“你一个月之内与包括我之内的三个男人同寝,我信。宝宝的生父具体是谁你不知,我也可以相信。但你所说的其他。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你不信我?”我无奈地摇摇头。“如界你未曾失忆,或许,你会相信。未失忆前的你。怀疑我不是马金钗,并且指出过我也马金钗的多处不同。”
“穿越时空?”借尸还魂?轩棘千灏嗤之以鼻。“本殿下从来就不信鬼神荒诞之说!你休想以这类谎言蒙骗本殿下!”
“本殿下?”我喃喃重复着这三个字,“&书&网好&书&网久没听你自称这三个字了。
我倒一时忘了。皇帝轩辕胤麒恢复了你的皇子地位。你又是一人之下,万万人之上的皇长兄了,大皇子您博学多才。见多识广。有听过电冰箱、飞机、电袒机、电肪、空调、大炮、轿车……这些名称么?“
轩辕千灏的眉头深深皱起,我又继续补充,“电冰箱是一种家用电器,用于冷冻食品,因为食品要在冷的环境才能放持久,飞机是…种在天上飞的由钢铁等高科技材料做成的航天载客工具……”“荒谬得无人可信!铁鸟能在天上飞?天上的雷电能给什么电冰箱这些鬼东西发电?”
“飞机不是铁鸟,而是人类进步,高科技产下的一种东西,而供电冰箱的电,不是天上的雷电,而是人们用水发出来的电。”算了,我不想跟你解释这么多,也许你连高科技都不知道是什么。“轩辕千灏紧皱的眉头耸了耸,貌似默认了他不知晓何谓高科技。
“这个朝代没有的东西,我向你解释再多,你也只会云里雾里。”我淡淡微笑,“你又如何得知一千多年后,人类无法用聪明的头脑造出这些东西?你要知道即使是这个时代所拥有的很多东西,也是人类一步一步进步发明而来的。”轩辕千灏一阵沉默,见他仍是不信我,我稍走两步,蹲下身,捡起一块有些尖锐的小石子,在空地上写下几行灵秀的字体:帘幕东风寒料峭,雪里香梅,先报春来早。
红蜡枝头双燕小,金刀剪彩呈纤巧。
旋暖金炉薰蕙藻。酒入横波,困不禁烦恼。
绣被五更春睡好,罗帏不觉纱窗晓。
轩辕千灏看着这几行字,他漆黑晶亮的瞳眸里闪过一丝讶异。
我知道轩辕千灏眼里的惊讶是因为我写的是现代人通用的简体字,而古代人用的是繁体字。
我站起身,扔掉手中的石子,指着地上刚写过的几行文字,“很美的一首诗是不?放眼轩辕国上下,我相信,亦无人可写出。若我说这首诗是我所作,相信亦无人会怀疑,可我不想骗你。这首诗非我所作,是我穿越前那个时空的历史上北宋一位伟大诗人欧阳修的杰作。我刚才所写的是我穿越前那个时代的通用文字,称——简体字,与轩辕国的繁体字不同。来轩辕国三年,我几乎不写字,偶尔要写,也只写几个简单的繁体字,并非我不识字,而是文字有所差别,我又不想从头学起。而且,我那个时空所惯用的,也非毛笔。”轩辕千灏低首看着地上简洁的字体,未出声。
我忍不住问,“你不会认为这些简体字,也是我发明出来诓骗你的吧?”
轩辕千灏没回答我的问题,但低首看我时,我从他的眼神中读出几分相信我的意味。
轩辕千灏冷哼一声,“你说了这么多,无非就是要我相信你,你是借马金钗的尸首还魂。在,而宝宝生父不清楚是何人。好,就算这两件事我相信你。那么,既然你不确定宝宝是我的儿子,为何让宝宝冒充我儿子来骗我?”
越说,轩辕千灏的嗓音越冷。
我也悔不当初,“起初是因为没钱,想骗些钱花花,哪知,一步步套下去,我回不了头。”
“骗我者,通常只有死路一条。”轩辕千灏霸道冷寒的眼光直射向我,让我觉得犹如死神逼近,寒意十足,那种沁凉,由头顶一直冷到了脚丫。
我暗运真气,蓄势待发,准备随时与轩辕千灏开打。乖乖等死绝不是我马涵的作风!
轩辕千灏见我防备的模样,哧笑道,“你以为,以你的能赢过我?”
我反讽,“你口口声声说我骗你,那你又如何知道,我是真的骗了你,还是假骗你?”
“你什么意思?”
“宝宝有三分之一的可能是你的亲子,也就是很有可能是。你又如何断定,宝宝非你的亲血脉?你不是跟宝宝滴血认过亲么?也许宝宝真是你的儿子呢?”
轩辕千灏森冷的目光闪了闪,“即使如此,你依旧骗了。滴血认亲,本来我相信其准确性,可听说三皇北也与宝宝滴血认亲过,结果三皇弟的血同样能与宝宝的血液相融合。
滴血认亲,我不认为不可靠。“我微微一叹,”滴血认亲是不准,可惜这个时代没有DNA,有的话,那确认亲属关系是绝对准确的。“”何谓DNA?“
“一千多年后人类发明的独一无二兼绝对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