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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雷格很有耐心的听着窃贼没完没了的唠叨着,因为他今天有的是时间配这家伙瞎磨。不过他很好奇,难道这个雕像是这小偷在干完了邦洁尔某位熟美艳丽的交际花后,顺手从人家床头偷来得?哎呀,这家伙进去的时候交上一大笔银币充阔气,干完人家后再偷一个价值更高的雕像出来,这不是免费**吗?一个平民一年不吃不喝攒的钱都不够进去piáo一次的,这小子还能倒赚钱?真他娘的混帐啊!但是邦洁尔里面可是聘请了不少中级法师作jing卫的啊!居然没抓住这小子?而且邦洁尔又与许多显贵高官来往密切,就算是有勃努恩牧师罩着,也不能这么大胆的乱来啊?难道这家伙真的有魔鬼罩着?
“你出个价吧”科库塔突然碰了他一下,一下子把他从思绪里“吓”了出来,当然他其实是急着查看自己的钱包还在不在。
他假装去掏擦嘴的手帕,暗自摸了模衣服里面的钱包。还好,鼓鼓的钱包依然静静的躺在自己的口袋里。他微微忽了一口气,拿出手帕擦了擦紧张的汗水道:“我可是个穷光蛋啊!从来不买哈泽尔女神的东西,所以我也不知道值多少钱呢。真是很抱歉。”
科库塔脸上仍然挂着生意人特有的微笑:“这种工艺品在那些边远的地方可是很难买到的呢。听说那些地方的有钱有势者们甚至愿意出7个金币购买任何加持过哈泽尔女神神术的物品。这东西还是纯银铸造,要是拿到斯利加纳城去,至少能卖10个金币吧。”
普雷格一直保持着略显机械的笑容,他心中很明白这家伙是在暗示自己买下这个雕像,因为自己商队经常去的地方就是威尔瓦赫城,恰好这次也是。虽然这家伙说得有道理,或许一些好sè贪欢军官或贵族的确对哈泽尔女神的东西感兴趣;虽然这东西的做工和质量确实好,再加上有神术加持,的确能值这些钱。但,价总是要砍一砍的,何况偷来的东西是不会被珍惜的。
“哎呀”他后退了一步连连摆了摆手,装出一副难以承受的表情道:“威尔瓦赫城里的都是些成天只知道打仗、杀人的粗野之辈,一个个都像是虐待女神劳薇蒂的信徒,每天不是虐待俘虏就是虐待下属,除了这些变态的习惯,简直找不出更多的嗜好了。你看哈泽尔女神最近几年对那些比较‘特殊’的娱乐很是反对,要是我拿这么高贵的货去买,肯定没人要!还不如去卖虐待女神劳薇蒂的雕像呢。”
“那你也可以把这东西卖到其它地方去啊,肯定有人愿意出这个钱。”科库塔非常‘认真’的建议起来,现在已经不需要掩饰什么了:“只要6个金币,这东西就卖给你了。你至少能赚4个金币,运气好赚的更多。这么好的买卖可是很少被人撞上的。”
普雷格也很“认真”地呵呵笑了一下道:“这东西买家不好找啊,要是找不到,我可就亏大了呢。4个金币我就要。”他深知如果此物真的是邦洁尔ji院的东西,在这一带是很难出手的,搞不好会惹下大麻烦。所以科库塔才会找到他,因为只有他这钟作远徒买卖的人才能安全出手。
所以形势对他是有利的。他便放心大胆的唠唠叨叨海砍着。
经过一番口干舌燥的讨价还价后,最终用5个金币把它买了下来。望着远去的科库塔,他将雕像小心翼翼的收藏起来。“不知道下次见面的时候这个窃贼会给我带来什么好东西?”他暗想:“这小子到底不会作生意,如此jing美、又加持了神术的雕像要是拿到巴伊亚城去买,至少能卖15个金币。呵呵呵呵呵,我可赚大了。”
他面含笑容的继续啃着自己的面部和牛肉,等着最后一批货物到来。
明天就是商队出发,去军事重镇威尔瓦赫的ri子
第五章 豺狼人()
秋天的风在yin冷天幕下,无休无止的刮走贫瘠大地上仅有的少量生气。布满天际的浓云低低的压在绵延数百里的巨大丘陵地带上,这里到处布满了或大或小的碎石,大的犹如如农舍、小如指节。只有在石缝中才能艰难的生长出一些零星小灌木。四下望去天地间一派暮气沉沉的灰绿sè。
普雷格的商队在碎石路上颠颠簸簸的艰难行进着,自从5天前进入这片山区,全队二十七辆车的车轮已经陆续更换了十来个了。崎岖不平的山路、大大小小的不规则石块迅速破坏着还算结实的车轮,也迅速破坏了队伍的士气,伙计们开始变得时而沉闷时而焦躁。
普雷格正骑在一匹矮小结实的马上四处张望着。说是马,其实只比一头驴稍微大那么一丁点儿。这种马除了吃苦耐劳不挑食外简直一无是处!看它那一身暗黄的杂毛、那一副无jing打采的马脸,再加上上面骑着的那个浑身罩着破旧黑披风的普雷格,活脱脱一副丧家之犬的邋遢样。
的确,普雷格的商队也算的上是丧家之犬,由于队伍太小,请不起护卫人员,普雷格只好发给手下三十多个伙计们每人一两件简陋的武器。他也知道,这样的行头除了驱散一些小群体的地jing外根本起不了什么作用。现在他只能带着队伍离开便捷的大道,小心意义的在这荒芜而颠簸的山路上艰难前进,和一群灰溜溜的丧家之犬毫无二致。
他们必须远离那些宽阔坚实的大道,因为哪里布满了大小不一、种族各异的强盗队伍,大到一身厚皮坚革的山丘巨人,小到大群的地jing、狗头人,聪明到会4阶奥术的中级法师、专jing冰霜的食人魔大巫师,愚笨到连十个指头都数不齐的丛林巨魔。一个个都藏在山麓深林之间等待着下手的机会。越是交通便利的大路,这样的危险份子越多!而像现在这样交通不便的小道反而更安全,当然“安全”也只是相对的。强盗们也会相互驱赶,那些失败者就会游荡到小路上继续打家劫舍。自己的队伍指不定就会撞上一支。
所以他依然保持着相当的jing惕,不断张望四周的丘陵,看看有没有大群生物活动的痕迹。虽然他坚信幸运女神太摩拉眷顾着自己,但要是仗着这一点就拿自己的财产和生命开玩笑,那也是对女神的一种轻慢。
忽然队伍后面传来了一阵嘈杂声,伙计们纷纷朝后看去,车队停了下来。
普雷格皱着眉头,骑着那个驴子大小的矮马从队伍前面向后跑去。
队伍的末尾,四五个穿着简陋粗布衣服的伙计正在用鞭子抽打一个倒在地上的女奴隶。但那人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如死了一般。旁边还有十几个一同买来的女奴隶,畏畏嗦嗦的挤成一团,不知所措。
普雷格的眉头拧的更厉害了,这些伙计们越来越难管教了,一群人只知道在这里折腾可怜的女人,却没有一个人到队伍前面去把事情报告给自己。他略含怒气的大声喝道“都聚在这里干什么?到底出了什么事?”
一个农夫打扮的人赶忙转身上前,讨好着说道:“是这贱奴不肯走了。抽了她几十鞭子,她还赖在地上,完全不把我们放在眼里。”他原本就是个农夫,三个月前被领主赶出了领地,在两个月前才加入队伍,因此身上还穿着满是补丁的农夫装,又旧又破,不但严重褪sè而且到处是灰渍和泥污,就比乞丐装好那么一丁点儿。
“是你们不把我放在眼里。”普雷格大声责斥起来:“自从进入这片丘陵,你们就越来越不听话了!昨天还有两个人顶撞我!你们还把我这个头儿放在眼里吗?出了事情也不跟我说一声,一个个只知道拿这些女人出气,真的碰到几个强盗的时候,你们的威风跑到哪里去了?你们全都给我听好了,无论发生了什么事情,哪怕再紧急,也要去通知我一声。再像这样擅自行动,拖延了队伍的速度,或者落在了队伍后面,我就要不客气了!”他一边严厉的说着,一边下马推开众人,抓着那女奴的一头黑发,把她的头拽起来仔细看了看。
这可怜得女奴已经昏死过去。她浑身上下骨瘦如柴,脸上的皮肤又干又皱如同干枯得老树皮,竟与六七十岁的老妇无异!棕sè得皮肤上有一种非常明显得死灰sè。整个人看上去就像一具刚死得干尸。但耳朵却是又长又尖,如同jing灵的耳朵。
“原来是那个混血的半卓尔。”普雷格沉吟一声。这个女奴是他在城里从一个商人模样的人哪里买来的,当时第一眼他就就看出这个女人被已经被转卖了好几次。她面容消瘦,双目无神,混身是鞭子抽打的伤口。半卓尔的皮肤一般是棕sè的,而这个女人的肤sè更有一抹灰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