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是个女人所妆扮的?这,这怎么可能呢,这不是天方夜谭吧?”
刘老头回答:“你以为,凭着高家老爷子的威望,他会在搞不懂的情况下,擅自做出这种事?”
“说的也是。”
刘小龙双手用力搓了搓脸,再次问道:“那,真的高飞呢,他在哪儿,究竟是死了,还是活着?”
“应该还活着吧,要不然高家也不会继续举行这个婚礼。”
刘老头若有所思的说:“不过,具体高飞究竟在什么地方,又会在什么时候回来,高家为什么笃定他还活着,肯定会回来,这些就不是我们所能知道的了。小龙,你也没必要搞清楚这些,反正等高飞回来后,你自己去问他就是了,当前,你必须得完成这个任务。”
“哦,我知道了,明天一早八点,我就去西昌大街234号,找一个叫李奇的女人,接受为期三天的突击训练,对吧?”
刘小龙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刘老头点头:“是的,你去做这件事,至于工作,我会帮你打招呼请假的。还有,这件事是绝密,绝不能和任何人说,你该明白这件事的重要性,我就不多嘱咐你了,你自己必须得谨慎小心。”
“好,没问题。”
刘小龙转身走到书房门口,将要开门时,却又忽然转身问道:“爸,我还是觉得很不妥。假扮高飞替他举行婚礼,喝酒,迎来送往的没什么,可、可结婚后晚上的洞房花烛夜,我该怎么应付?总不能也代替他和王晨……”
刘老头冷哼了一声:“哼,如果你真做出那种混帐事来,自己找把剪刀把那玩意剪掉了吧!”
“那可不行,我不习惯蹲着撒尿哇,你这老头真心黑,竟然蛊惑我做着啥事。”
抢在刘老头拿起茶杯作势要扔过来之前,刘小龙刺溜一声跑出了书房。
吃过老妈的爱心晚餐后,刘小龙把自己泡进了热水中,闭着眼开始想事:高飞,你丫的在哪儿呢,让一个女人假扮你那么久,你会不会很没面子?嘿嘿,那个女人也真是个极品,扮演男人还这样成功。她呢,又在哪儿,真死了吗?
——
昼有暮色,花有谢时。
有白天就会有黑夜,天黑了就会再亮。
当天亮了时,安归王被一种麻木的疼痛刺激醒了过来。
之所以说是麻木的疼痛,是因为这种疼痛明明应该很疼,但偏偏感觉不到太多的疼,就像拔牙时被打了麻药那样,你明明能看到牙医正在拿着锤子、凿子等东西,咣咣的在你嘴里敲打,你却没有太多感觉。
一块石头的棱角,撞在了安归王的后脑,使她猛地睁开了眼。
她是在运动当中,身子平躺在地面上向前滑行,滑过灌木丛和乱石,能看到树梢上方碎裂的天,也能看到前面有人在用绳子,弓着腰身拖着她前行。
我还活着。
安归王重新闭上了双眼,开始用心感受当前的环境。
她能明确感觉出自己仍然在发烧,不过体温却比昏迷过去之前,下降了不少,只是全身都酸软无力,仿佛连呼吸都那么费力。
〃〃温馨提示:请牢记本站域名
第1041章 脱险!()
让自己完全平静下来后,安归王的脑子飞快转动起来,疼痛的感觉也越来越明显,尤其是身体被火龙子弹贯穿的伤口,更是火辣辣的,随着地势不平的起伏,每一次振荡都会钻心的疼。
甚至,她都能感觉到有血从伤口中渗出。
伤口出血疼痛的滋味,绝不是好滋味,不过安归王却异常享受这种感觉:伤口疼痛是好事,唯有感觉不到疼的伤口,才是致命的。
就像她在昏迷之前,就已经感受不到伤口的疼痛了,因为高烧已经麻痹了她的痛感神经。
现在疼痛重新恢复,这就证明高烧已经开始退却,所以说这是好事。
“老铁曾经说,中了火龙之毒的人,无法熬过八小时,就会被烧成痴呆,假如企图输液降温的话,最多也就三十分钟,可我现在应该熬过八小时了吧?这是傍晚的阳光,还是——是早上的,这是朝阳!”
安归王眼睛睁开一条缝隙,看到了掠过树梢的太阳,确定这是朝阳后心中狂喜。
朝阳,总是充斥着让人尊敬的朝气,生机勃勃。
安归王昏迷之前清晰的记得,她在昏迷时,是傍晚时分,现在却是早上了,已经过去了足足十几个小时,但她还依然活着,也没被烧成傻瓜,这就说明她已经熬过了火龙之都,高烧正在逐渐退却。
只要高烧能退下,身体被子弹贯穿的伤势,对于她来说好像根本算不了什么。
“活着,真好!”
安归王从没有过的轻松,要不是当前是别人拖着在地上走,她真想大喊几声,再美美的睡一觉了。
她的双手被绳子捆在前面,双脚也被捆着,一根绳子系在双脚之间,绳子的另外一头被人拉着,在丛林中前行。
“老大,是不是休息一下,弟兄们都累了。”
就在安归王刚要睁眼,查看是谁在拖着她前行时,一个疲惫的男人声音响起,身子马上就停了下来。
听到这声‘老大’后,安归王就知道这些人,不是华夏军警双方的人了。
假如她是在昏迷中被华夏军警双方的人抓主,这些人在相互称呼时,绝不会用这种江湖味十足的称呼,而是会称呼官职,比方上尉,所长啥的了。
昨天出现在战场上的人,除了华夏军警双方的人外,就是来自境外的毒贩了。
那些毒贩虽然也穿着迷彩服,拿着制式武器,看上去好像和军人没啥两样,但他们却是标准的江湖人士,所以称呼首领为老大才是正常的。
“原来我是落在毒贩的手中了,真是好运气。”
安归王暗中开心的笑了下,觉得她的运气真是好到了极点。
当然了,这些毒贩的运气,也是坏到了极点。
他们自以为抓到的这个‘俘虏’,根本不是用在关键时候威胁华夏军警双方的人质,而是一个要命的无常。
可惜的是,他们却不明白这一点,还煞费苦心的拖着这个索命鬼。
“好了,大家都休息一下吧。”
一个嘶哑的男人声音响起:“巴柯烈,你和马哈茂德负责警戒,现在虽然远离争差战斗现场,可还在华夏境内,他们又拥有军犬,指不定什么时候就能搜寻来。阿里,拿出食物分发一下,趁空弥补一下体力,要想从这边逃出边境,估计还得需要一整天。”
随着这个老大的命令,其他几个人答应了一声,各自忙活去了。
安归王眼睛迷成一条线,悄悄向四周看去。
加上去前后双方警戒的巴柯烈俩人,现场还有六个人,那个声音嘶哑的老大,就坐在她左前方几米处的树下,是一个满嘴胡子,眼窝深陷的中东人士。
实际上,其他七个人,也都是中东人种,就是那种脑袋上缠上块白布,骑上一头小毛驴就能被人以为是阿凡提的阿拉伯国家的人。
这些人也都穿着迷彩服,和战场上的毒贩所穿一模一样。
不过这些人相比起那些东南亚人种来说,体格健壮了佷多,相信这也是他们能成功逃离战场的主要原因之一吧。
那个老大背靠着一棵树坐下,屈起双腿从腰间摘下一个不锈钢小扁瓶,这里面是酒。
美美喝了口酒后,老大松了一口气,看向安归王。
负责分食物的阿里,拿着一块压缩饼干啃了口,蹲在安归王面前问道:“老大,看这家伙最多就是个小兵,不一定能引起华夏人的重视,有必要继续带着他吗?”
老大再次喝了一口酒,淡淡的说:“有必要。你根本不知道,华夏人是世上最虚伪的人了,官越大,就越虚伪,假如我们只遇到一个追兵,他肯定不会忌惮人质。但要是遇到两个以上,尤其是有当官的在,就会顾忌他们同胞的生死了,哪怕是个小兵。”
顿了顿,老大又说:“再说了,这是速度受制约的丛林,就算带着他,也不会拖延我们的行走速度……用不上他最好,只要到了平安地带,再直接做掉就是了。”
“哦。”
阿里哦了一声,随意坐在了地上,开始了别的话题:“特么的,这次真没想到,损失会这样大。还是老大你英明,当初在杜郎说要越境在华夏境内交易时,就多长了个心眼,要不然我们不可能活下来了。”
另外一个人得意的冷笑道:“哼哼,阿里你也不想想咱们老大的外号是什么。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