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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这就是说他们现在用了4天就走了上次10天的路了。
按照赵志的记忆,他们上次是沿着远征军的尸骨和遗弃的窝棚,在丛林里走了12天,才上的大道。远征军溃兵们在丛林里已经踩出了小道,赵志只需要带着人沿途伐倒树木做路标就可以了,估计用不了12天,先遣营应该会走出这片丛林的。
似乎是赵志的好心情感染了老天爷,雨水渐渐的小了下来,从瓢泼变成了只是滴滴拉拉的。雨是停了,赵志他们又遇上了新的麻烦,丛林里开始起了雾气。没等赵志发出汇拢队伍的命令,前导的砍刀和后队的山羊早早的赶了过来。丛林里的雾气可大可小,有时雾气大的相距2、3米的人相互间都看不清楚,赵志可不想因为这雾气而失去了弟兄。
“原地扎营休息”赵志下了扎营的命令,狗腿子们各自的带着人开始忙活起来,这让先遣营里其他的人也见识到了狗腿子们的本事。砍刀带着人在削树干,要掏干燥的树芯,准备燃起篝火。老炮带着人找到了几颗参天古树,用工兵锹扒开树下厚厚的落叶,下面的土居然还是干的,正好适合扎营用。郎中带着队里的两名军医,拿着自制的草药洒在营地里,这是可以避开毒虫的草药。在丛林里,随时都有毒虫会袭击你,稍不留神,你的小命就会交代在这里。
撒完药的郎中从急救箱里拿出几个瓶子来,瓶子里装的是郎中熬制的烟油。他熬制的烟油并不是为了替烟鬼们准备的。在野人山的密林里,毒蛇猛兽多的数不胜数,不过,比起那些蚊虫蚂蝗白蚁来,豺狼虎豹等猛兽对人类的威胁可以说是小巫见大巫了。
这里的蚊子一个个比蜻蜓还大,口器又大又长,叮人一口,除非用特效止血药,否则伤口是不会自动愈合的。被咬的人不经过急救处理的话,两小时内就会血液流干而死。而且这些蚊子不出现则已,一出现就是黑压压的一片,犹如一块黑云,即使在冬季,这些蚊虫也很猖獗。
还有蚂蝗,在野人山里遍地都是,这里的蚂蝗极爱血腥味,它们叮咬了人后,你一扯它就断成两截,头部钻进人体内,随血流在全身游走,最后寄生在某个器官里长成新的完整个体,被它们侵入的人都会在极度痛苦中死去。
野人山里的白蚁可以称之为山中之王,除了它的天敌,其他动物见之都只有逃命的份,白蚁一出现,绵延几十公里,就好像野人山中凭空出现了一条白色的河流,它们走过的地方,草倒树偃。它们的蚁酸有极强的腐蚀性,活物被它们爬过,别说是血肉,就是骨头也甭想留下。远征军败退缅甸,经野人山撤往印度时,成千上万的人死于这些小动物之口,经历了血的代价之后,人们才偶然发现,烟油对这些昆虫有奇效,只要在身上涂抹一点,它们不敢进入十米以内。郎中也是在兰姆伽和溃兵们闲聊的时候,才得知的,所以才特地的熬制了这些烟油。
篝火已经被点起来了,砍下来的湿树枝被架在篝火上方烤着,只要水汽被烤干了,这些就是能继续添加的干柴。浓密的雾气好像并没有给大家带来麻烦,因为所有人围着篝火,已经塞了满肚子的肉罐头和饼干。除了几个警戒哨,所有的人都抱着自己的枪在打盹,老炮甚至已经打起来了呼噜,睡的很熟舒坦。
赵志还没有睡,他带着狗子用篝火翻烤着大家的军装和军靴。一旦雨停了,丛林里就会马上恢复它闷热潮湿的特性,如果大家还是穿着湿衣服行军,到不了列多,就要有人因为生病掉队的,赵志可不想因为伤病影响行进的速度。
第七十八章
跟赵志预想到的一样,士兵们第二天的行进速度慢了下来,因为许多人的裆部开始瘙痒溃烂。本来被雨水蛰的发红的裆部只是发痒而已,可是他们扎营后没有用郎中自制的草药擦洗,行军中又不停的和裤子摩擦,终于发生了溃烂。
“妈的,都是些吃货”不停给士兵检查的郎中累的只骂,这帮子所谓的精锐实在是太差了。这些家伙早上起来的时候,都不知道检查一下自己身上是不是有蚂蝗,蚂蝗们都吸饱了血,像红肉肠似的挂在这些精锐的身上,看的狗腿子们直笑。
狗腿子们的表现又一次的震撼到了爱德华和华莱士,行军中他们总能找到短暂歇息的机会,在大家筋疲力尽的时候,狗腿子们还有精力打理营地和警戒。要说狗腿子们不累是假的,爱德华至少看见了好几次有狗腿子摔倒后爬不起来。只是有很多的东西已经深深的记在了他们的心里,他们已经习惯了做一些事情,熟悉了赵志的命令。
沉默中的队伍继续赶路,所有人都被茫茫的丛林折磨的够呛,都想着早点走出丛林去。赵志又给大家安排了新的任务,沿途收集远征军的尸骨,就地安葬。这些士兵们已经命丧他乡了,赵志不想他们再尸骨无存。士兵们只是有些惆怅,并没有什么反对,毕竟在战争中,可能自己在下一刻就会成为一具尸体,谁也不想自己同样的暴尸荒野。
掩埋尸体,算是活着的人为这些昔日的弟兄们能做的最后一点事情了。丛都林中的尸体数以万计,赵志他们能找到的只是一部分而已,不过,大家已经是尽力了,毕竟还有任务要完成。尸体早已高度腐烂,甚至有的只是一堆白骨,让大家无法确定他们的身份,只好找一些洼地集中掩埋。木制的墓碑上只能书写远征军士兵之墓。
临时增加的任务让大家的行进慢了许多,可是赵志仍然坚持这样做,其他的人只好照办,赵志的脾气可是不太好的。赵志拍着屁股下面的大石头,笑着问老炮,“老炮,还记得这里吗?”这里是当初赵志发烧,老炮让他晒太阳的地方,也是曹本川死去的地方。
靠在石头上抽着烟的老炮随意的瞟了一眼,嘴里嘟囔着“老子一天天的那么忙,哪有功夫记这些东西,这不就是当初有个小王八蛋趴着晒屁股的地方呗”其他的狗腿子们一听都围了过来,想让老炮讲讲是怎么回事。“滚蛋,都滚”刚张嘴要开讲赵志糗事的老炮,冷不丁的看见了赵志正盯着自己,没来由的身子发凉,赶紧驱赶着狗腿子们,免得一会被赵志收拾一顿。
“你的弟兄们很好,我把他们都带出去了”赵志在曹本川的坟前默默的念叨着,上次大家体力不济,只是草草的用树枝遮盖了曹本川的尸体。这次人手充足,自然把曹本川好好的安葬了。对于曹本川所做的事情,赵志并不生气,为了自己的弟兄能活着,曹本川做的并不算过分。如果是换做赵志,他会直接把威胁到自己和自己弟兄的人直接灭口。几个月的丛林逃亡,让赵志已经开始变得冷血了。
大佬们从来不在乎溃兵们的性命,在大佬们看来,赵志他们这样的溃兵只是些小人物,只是伤亡报告里的些数字而已。既然上边不管大家的死活,那自己就要想办法活下去,想尽所有的办法活着,这才是最重要的,这也是赵志在丛林中想明白的道理。
赵志决定在这里休整一天,然后加把劲2天就可以上大道了。即将到来的胜利让队伍里的每个人都很高兴。吃饱喝足的家伙们纷纷挤在一条小溪边洗澡,老炮按照赵志的吩咐,拎着把剃刀挨个的给大兵们剃头,赵志要求在进入列多的时候,每个人都要看的整洁些。
“长官,前面好像有些不对”前导的砍刀奔了回来,“我们走出去了大概10里路,在林子里发现了三八枪的弹壳和被杀的印度当地人,看尸体上的弹孔,像是最近几天的”赵志打开地图,让砍刀在地图上指出方向。
砍刀所指的方向是通往列多的必进之路,那里有几个山头,要是那里真的出现了日军,那他们就彻底封死了赵志他们的去路。“妈的”赵志踢飞了地上的一颗石子,正打在国舅的腿上。老头被气的追着赵志不放,非要踢还回去不可,狗腿子们嘻嘻哈哈的看着,丝毫没有拉架的意思,营地里被闹的鸡飞狗跳的一片狼藉。
“那就打呗,怕个啥呀,咱又不是和小鬼子没交过手”国舅倒是信心十足的拍拍手里的枪。对呀,遇上了就打呗,赵志忽然间茅塞顿开。一直以来他都进入了误区里,一直想着如何带着弟兄们活下去,却忘记了他们是士兵,是战士。溃兵也是兵,也分很多种,赵志的这队人就是属于那种特别的。平日里的狗腿子们最怕死,即使是打仗也从不冲在前面,但当敌人出现的时候,却没有人后退。
“那就打吧”赵志合上地图,召集军官开会。“明天一早,山羊和砍刀各带一队斥候对周围的山头进行搜索。爱德华和华莱士带着你们的人负责全部的装备携带,老炮和金大鹏各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