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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到一个过夜的计划,我要马上着手实行。这计划就是:睡在我以前的学校后面,那里的墙角常常堆着干草。我想象着,离那些学生和我昔日常在里面说书的那卧室那么近就仿佛有了伴一样;虽然那些学生根本不知道我来了,那卧室也不能庇护我。
我这一天已经够辛苦了,我最后终于爬上布莱西兹的平地时,我累坏了。为了找萨伦学校,我周折了不少但总还是找到了它,也找到了墙角那个干草堆,我在旁边躺了下来。但在躺下之前,我先绕着墙走了一圈,抬头看那些窗子,我看得出那窗里都是黑黑的、静静的。第一次睡在头上没有房顶的地方时那种凄切感受,我永远也不会忘记!
睡眠落在我身上,就像在那天夜里它也落在其它被宅门所拒绝、为看门犬所吠逐的流浪人身上那样。我梦见我躺在昔日学校的床上,在卧室和同学们说着话;醒时我发现自己笔直地坐了起来,嘴里正念着斯梯福兹的名字,茫然看着头上闪烁的星星。我记起我在这个不该醒来的时刻正置身何处时,一种感觉逐渐向我偷偷袭来,我不禁站了起来,怀着无名恐惧而四下徘徊。但那暗淡下去的星星,还有天空中太阳将升起处露出的灰白色,都让我安下心来;由于我的眼睛感到重重的,我就又躺下,睡着了——虽然在睡眠中我知道天气很冷——一直睡到太阳温暖的光线和萨伦学校的起床铃把我唤醒。如果我可以指望斯梯福兹还在那里,我一定躲在附近什么地方,等他单独出来;可我知道他肯定早就离开那里了。也许,特拉德尔还在那里,但这很难说;何况我对他的谨慎和好运气也谈不上很相信(虽说我对他的好脾性很信得过)。而去把我的事告诉他。于是,在克里克尔先生的学生们起身前,我偷偷离开了学校院墙,又走上那尘土飞扬的多佛大路。我还是学生中一员时,就知道那是多佛大路了,但那时我万没想到人们会看见这路上的行者会是我。
与昔日在雅茅斯的星期天早晨相比,这个星期天的早晨是多么不同啊!我一步步往前走时,在当做礼拜的时间,我听到教堂响起钟声,我看到去教堂的人们,我经过一、两个正在举行崇拜仪式的教堂,唱诗的歌声传入阳光中,教堂助理或坐在廓下或坐在水松树荫下乘凉,他们手搭在眉头上看到我走过,皱起了眉头。昔日星期天早晨的宁静和安息笼罩着一切,只是我被除外。不同之处就在这里。我一身的尘垢和满头蓬蓬乱发都使我觉得我很不体面。如果不是因为我在想象中作的那幅安静图画(我在那画中画出坐在火炉边哭的我那年轻美丽的母亲,还画出对她动了仁慈之心的姨奶奶),我很难相信我会有继续走到第二天的勇气。可那幅画总在我前面引我走。
就在那个星期天,我在那条笔直的大路上走了二十三英里,虽说走得并不轻松——因为我没吃惯那种苦。暮色落下时,我来到罗切斯特桥上,觉得双脚疼痛而浑身无力,我就那样吃着我买来权当晚饭的面包。有一两所贴有“旅客之家”的小房子使我动心,但我怕那仅有的几个便士会花掉,更怕我已见过的或赶上的那些流浪者的凶样,所以,除了露宿我不去找任何住处。经过重重辛劳,我来到了查坦姆,那地方在夜晚看来像是梦幻,是个由白垩、便桥和在混浊河水中那艘像诺亚方舟的带篷无帆船组成的梦境。我总算爬上一个长着草的炮台,台下有条小路,还有个哨兵在那里来回走动。我在一门炮附近躺下。虽然下面那哨兵对躺在上面的我并不比萨伦学校的学生对睡在墙外的我知道得多点什么,但有他的脚步声为伴令我高兴。我在那儿睡得很香,直到天亮才醒。
早晨时分,我的脚不但痛还发僵,而隆隆鼓声和军队的前进声也把我吓得迷迷糊糊,我往下面一条又窄又长的街道走去时,仿佛自己已被那军队从四面八方包围住了。我觉察到如果要保存点力气走到终点,我那天就只能走一点点路,因此我决定把卖掉外套当作那天的主要任务。于是,我脱下外套,这也是为了学会没有外套亦能度日;我把外套夹在胳膊下,开始巡视起各个估衣店。
那是一个卖外套的好地方,因为那里有数不清的旧衣商人,而且,一般来说,他们都在门口等候顾客。由于他们大多数人总在他们的货物里挂上一或两件有显赫肩章的军官上衣,我被他们那生意的阔绰气派给吓住了,所以我走了很久也没把我的货出示给任何商人看。
由于羞怯,我只好把注意力转向那水手用品店,还有比一般衣店更加合适我的(如多罗毕先生的)那种衣店。终于,在一条龌龊的小巷一角,我找到我认为看来尚有希望的一家,紧靠着一道长满扎人的荨麻的围墙,在围墙的栅栏前有一些好像是从衣店里泛滥流出的旧水手衣物。在一些吊床、生锈的火枪、油布帽子以及在一些装了那么多种生锈的旧钥匙——多得足以打开世界上所有的门——的盘子间,这些衣服漂浮着。
我战战兢兢走下几级台阶,进了这家又低又小的衣店。店里有个小窗,上面也挂满了衣物,于是店里不但不亮反而被弄得更昏暗。一个丑陋的老头儿从店堂后一个脏兮兮的洞穴里跑来抓住我头发时,我也并没觉得轻松半分;那老头儿的下半截脸全被麦茬般的灰色大胡子遮住了。他的模样真可怕,还穿了件脏兮兮的法兰绒背心,带着很重的酒气。他那张床蒙着一张五颜六色缀满补丁的床单,就塞在他刚从中爬出来的那个洞里,洞里也有一个小窗子,露出更多扎人的荨麻和一头跛驴。
“哦,你来干什么?”那老头儿龇着牙,用种令人害怕的鼻音说,“哦,我的眼睛胳膊腿,你来干什么?哦,我的肺肝,你来干什么?哦,咕噜,咕噜!”
这一串话,尤其是最后反复的那个没听说过的词——那是从他喉咙里发出的声音——把我吓得做不出回答;于是,老头依然抓住我头发又说:
“哦,你来干什么?哦,我的眼睛胳膊腿,你来干什么?我的肺肝,你来干什么?哦,咕噜!”他费了好大气力,连眼睛都凸出来了,才挤出最后那个咕噜。
“我想知道,”我颤抖着说,“你要不要买一件外套。”
“哦,让我们看看那外套吧!”那老头儿说道,“哦,我的心冒火了,把外套拿给我们看看呀!哦,我的眼睛胳膊腿,把外套拿出来呀!”
他说着,把他那只鸟爪一般发着抖的手从我头发里收回;然后戴上一付眼镜,虽说那一点也不能使他发炎的眼睛增加多少光彩。
“哦,这外套要个什么价?”那老头儿看过后叫道,“哦,咕噜!——外套要个什么价?”
“半克朗,”我镇静下来答道。
“哦,我的肺肝,”那老头儿叫道,“不行,我的眼睛,不行!哦,我的胳膊腿,不行!十八便士。咕噜!”
每当他这么叫时,他的眼睛看上去就要凸出掉下的危险;他说每一句话都用同一种语调,那是像一阵风一样先低后高最后又低下的语调,我找不出比这更贴切的比方了。
“那好吧,”我说道,并为能做完这笔交易高兴,“我就要十八个便士吧。”
“哦,我的肝!”那老头儿把外套扔到一个架子上,一面叫道。“到店门外去!哦,我的肺,到店门外去!哦,我的眼睛胳膊腿——咕噜!——别要钱,用来换点别的吧。”
我一生里从没那样——无论那以前还是那以后——惊恐过;可我低三下四哀哀告诉他,我需要钱,别的东西于我无用,不过我用不着他催,我可以去外面等着。我就来到外面,坐在一个角落的阴影处。我在那里坐了那么多个小时,阴影变成阳光,阳光又变成阴影,我还坐在那里,眼巴巴等那笔钱。
我希望,现在在那一行再也不会有那样的疯子酒鬼了。不久,从他受到孩子们攻击中我就得知:他在那一带以酒鬼而著称,并享受着把自己出卖给魔鬼的声望。那些孩子不断来到店门前进攻,叫喊那类故事,要他把金子拿出来:“你知道,查里,你并不穷,你是装穷。把你的金子拿出来吧。你把你自己卖给了魔鬼,把你换得的金子拿出来一些吧。快呀!金子就缝在褥子里呢,查里。把褥子拆开,让我们拿一些吧!”这些叫声,再加上要借刀给他拆褥子的建议,令他愤怒至极,竟使他一整天里不断地冲出来,而孩子们就不断地逃窜。他有时那么气愤,把我当作他们一伙的而向我扑来,嘴里说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