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尴尬风流-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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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他的书七间屋也装不下,他翻来翻去,手里拿着甲书时心想也许不如乙书好吧,手里拿着丙书时,又想还不如先读丁书呢。
  在没有多少书可读的时候,他记得他读了些书;在有大量的书可供选择的时候,他读一天书也不记得到底读了些什么。
  读书(又一)
  老王的左眼视力日益恶化,亲人们说,都是读书读的。人们还叹息:“真是百无一用是书生啊,除了读瞎自己的眼睛,他们究竟能做到什么呢?”
  老王也后悔自己读书读得太多太勤。决心不再读书了。
  就在这时老王得到了一个青年人写的第一本小说,那种情调那种性格那种构思都是他从来没有见到过的,他读得津津有味,他的眼睛也从此好了。
  他想,有的书硬是能把眼睛读瞎,而有的书硬是能把眼睛读好。
  读书(又二)
  老王正在读书,儿子“偷”拍了一张照片,经过电脑处理放大,镶入镜框,送给父亲。老王一看,嗬,这是谁呀?眉目慈祥,目光悠悠,捧书深思,我心忧忧。前额的皱纹显示智慧,眼角的纹路显示沧桑,嘴角的皱纹显示悲戚,略略绷紧的面部肌肉显示庄重,加上照虚了的背景,眼镜上的一点闪光,有一种神秘和深邃,恍惚和气韵……活活像一个院士、博导、教授、思想者、名誉主编、大师、传人、研究中心主任、专项补贴获得者、泰斗、昆仑山、珠穆朗玛峰、黄河、扬子……
  谁呢?老王问儿子。
  您呀。儿子回答。
  不是,肯定不是。老王强调。
  是的,当然是的。儿子强调。
  我他妈的怎么会是这样高雅深沉,莫测高深!老王动了粗口。
  儿子点点头,看来我就是拍错了。看来我他爹的不认得自己的老爸是谁啦。
  第二部分
  一圈
  老王的孙子参加小学生运动会的五百米赛跑,得了第四名,拿着奖状回了家。
  老王从不知道孙子善跑,大喜,说是当天晚上请孙子去吃“必胜客”。
  孙子面有愠色,把奖状一扔,不说话。
  最后孙子说:“我跑得不好,比其他选手慢了一圈,在少跑了一圈的情况下我是第四个冲线的,说我是第四名,多丢人呀!”
  老王说:“你跟老师讲一讲嘛。”
  孙子说:“我讲了,他们不听,裁判和巡边员都说没有少跑,他们还批评我不维护本校的荣誉,我怎么办呢?”
  老王觉得离奇,他给学校和教育局的人打电话说及此事,大家都劝他不必多事,人们说:“肯定是孙子错了,他一个小孩子,知道什么!”
  丢车
  老王的儿子自己买了一辆汽车,他开着车带着自己的妻儿来看望老王。老王夫人准备了丰盛的饭菜招待他们。
  正吃得高兴,忽听门外有人叫,说是有人偷汽车。老王儿子脸色剧变,扔下筷子就往外跑,由于他们住的是一楼,他很快就出了门,果然他看到了一辆绿色捷达正在向街口开去,他大怒,奋不顾身地向前追——虽然他上中学时跑过四百米亚军,毕竟不敌中德合资的汽车,他口吐白沫,累倒在大路上。
  他总算是被抬回来了,半昏迷中仍然念叨着:“报警,报警!”
  老王问:“你的车原来放在什么地方?”
  儿子说了地点,由于家这边停车不方便,他是把车停在离家三百多米的一个地方。
  老王去到那里,发现他的车仍在原处,没有丢,他儿子追的原来是旁人的车。
  爱好
  老王吃炸酱面的时候说自己最爱吃炸酱面;吃韭菜饺子的时候说自己最爱吃韭菜饺子;吃羊肉的时候说自己最爱吃羊肉;吃蹄髈的时候说自己最爱吃蹄髈。乃问:“老王兄,你到底最爱吃什么?”
  老王答:“爱什么吃什么;吃什么爱什么。什么都吃,什么都爱;什么都爱,什么都吃。”
  赞曰:“敢情!”
  合作
  老王的妻子很注意保持好心情,遇有亲友来访,她热情地出去欢迎,但当亲友离去时,她根本不相送,以免送行时自己伤感。这样老王便专门送客,有时送到机场,有时送到火车站,有时送到公共汽车站,至少也送到门口。
  慢慢养成习惯,客人一到他就计划着怎样送走。他发现,送行也是很愉快的。许多亲友很有节制,告辞得很及时,令他依依不舍,深感人际关系美好,人不可以离群索居。有的客人特别是已退休者比较黏糊,嘴里说着告辞一坐又是一个小时;最后由他送行,人有一种解脱感、轻松感。还有外地生活的老友,好不容易来一趟,却受时间限制,不能畅谈尽兴,送别时他心情正在浓酽处。
  所有去他们家做过客的人都觉得他俩合作得很好。
  模仿
  老王唱歌唱得不错,他特别喜欢新疆一个叫做艾哈迈德的民歌手的演唱。他用尽了办法想模仿艾哈迈德的唱法,他练了一年,听来听去总是没有艾哈迈德响亮,没有艾哈迈德共鸣丰富,没有艾哈迈德有一股子野气,硬气。反正愈学愈不像艾哈迈德,他很失望,觉得沮丧。
  有一次在一个场合大家要求老王给朋友们唱一首歌,老王便唱起了一个因艾哈迈德唱过而在群众中流行起来的民歌。他无望了,便不去模仿艾哈迈德,甚至也不去模仿少数民族的发声,而是信口一唱。
  他的歌唱得很成功,而且大家说听起来有点艾哈迈德的味道。
  正确
  老王的好友老李得了一种病,他想来想去就是觉得自己正确。他见了人就说起二十年前他召开的一次会议,对这次会议后来有不同的看法。他见人就说:“那一年,在什么什么地方,那个会的方向是正确的嘛。”
  听的人唯唯,因为听者根本就不知道那次会议,也对那次会议毫无兴趣。
  老李的朋友老赵得肝病死了,老李也愤愤不平,他见了人就说:“从开头我就劝老赵不要动手术,要练气功,他就是不听,如果他听了我的正确的意见,他哪儿至于死呀!”
  听的人唯唯,他们大多不认识老赵,不了解老赵的病情,也不明白老李何必对医学问题这样坚持己见。
  每次吃饭他也表白自己的正确:“我本来主张在家里吃的……”他说,当他邀请旁人在馆子里吃饭的时候。“我本来主张出去吃的……”他说,当他的朋友在他家里用饭的时候。他的朋友很尴尬,因为一边吃请一边设想本来依老李的正确意见会吃成另外的样子,使他们觉得有点费解。
  每次看报,看到一篇刊出地位显赫的文章,他读完就会生气:“这个观点我早就讲过了嘛,事实证明我是正确的嘛。现在他们才认识到!”
  甚至每次上完厕所他也痛心不止,他说:“怎么除了我别人硬是尿得不是地方,拉的屎橛子也忽粗忽细,老是拉不正确!”
  老李得了重病,忧心忡忡,几至于不治。老王去看他,给他送了一个匾:“你永远正确”。
  老李看了匾,热泪盈眶,含笑而去。
  约会
  老王与多年不见的老朋友约好15日到郊外一家公园会面,老王十分激动。结果他错记成14日,提前一天就到达了那座公园等了一个小时。等了半天,老友没来,老王悻悻地回了家。
  回家翻了翻日记本,明白是自己记错了时间,不免叹息自己糊涂。
  接着他犹豫起来了,第二天还去不去呢?再跑一趟,花上几个小时,太过分了,见老朋友固然重要,跑两次郊区却没有必要。故人相会,无非是那一点心意,那点心意头一天已经表达出来了,再跑郊区反而有点多余。如果不去呢,也显得荒谬,在错误的时间去了,并以此为理由拒绝在正确的时间去赴约,又不符合逻辑。
  那么,他去不去呢?
  约会(续篇)
  一位多年未见的老同学(当年她与老王之间还真有那么点意思呢)与老王约好了在繁华街市的某个什么星巴克咖啡馆见面。临到约会前一个小时,突然天降暴雨。这个城市已经十几年没有下过这样的大雨了,市民早已经忘记老天会在这里降下这样的大暴雨了。然而,恰恰在老王与当年老友约会的那个时间段,暴雨如倾缸,如瓢泼,如天河下泻。
  于是交通堵塞,电闪雷鸣,蚁民四窜,店铺进水,百业停顿……不用说,老王没有见到与自己约会的老友,而且他濯雨成病,高烧三十九摄氏度。
  此后老友杳无音信。
  怎么会是这样的呢?真有什么天意吗?你要的是温习脉脉旧情,你得到的是愤怒疯狂的大雨。
  拜拜啦您哪。
  猜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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