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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岁少女-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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哮一阵,抛出许多大帽子。可惜会场上啼嘘声不断,直到他到处找水喝。
  万林强上场了,这个人我是熟悉的,我期望他来搭救倪娜。成全她就如成全我,我想他会尽力。
  他说:“我刚从林区知青办赶回来,知青办的意见是:知青们结合完全合法,属于扎根边疆的壮举、所以,不必再提什么刹歪风,这是正气呵!”
  我感到自豪。这个人他与我已毫不相干,但他的正义、善行。魄力仍激起我神秘的神魂颠倒。
  知青头大叫道:“不对!我请示过场部,场部说那种胡闹该刹!”
  一直门头抽烟的指导员突然如鱼得水,表情生动起来。我至今觉得这小老头是个帅才,他顶擅长在下司中搞平衡,把自己摆得四平八稳。他一拉开嗓门说话,就像演地方戏:“我说这事弄不好就来个猪八戒照镜——里外不是人!上头说法花样儿不少,眼前呢,一个要娶一个想嫁。自古到今,最难防的就是男女私情。防哪能防了?证明咱还得开绿灯,否则人家明铺暗盖也能做夫妻!晚办还不如早办!”
  会场一片欢腾,仿佛这个会已成了婚礼的前奏,指导员则是个不折不扣的证婚人。
  “慢着!谁说这刹歪风会是瞎扯淡?有必要!开得及时!哪天上头口径一致,追究下来,咱就来个刀切豆腐——两面光!”
  我惊叹这小老头的心计,他居然能将圆滑和忠厚统一起来。许多年后,待我对农民出身这一项有了初步理解,忽然喜欢上那个人!平白无故地把那人看成个前辈——他们背井离乡,洒泪抛弃薄土,但把血液中混淆的农民的奸诈和忠厚一并带入新开发点。有了他们,才有后人的挖掘、探索。
  倪娜是由新郎接走的,他几乎是一胳膊把她揽过去。他神采挺好,但不含蓄,笑得像个马屁精,与我想象中的丈夫模样相差甚远。倪娜的发夹让他的肩碰歪了,枯萎了一般。
  “倪娜!”我轻轻唤了一声。
  倪娜微微点点头,但始终没应我;也许是新郎搅得太紧,她似乎不怎么吐气。她一直跟着他步入那个修缮一新的马棚。庄严得就如跨进神圣的乐园。
  新房内站满了男人,喝酒抽烟像个男人聚会场所。倪娜在那儿突然迟疑地捏紧了衣角,怅怅地站在门边。
  我躲进马棚背后的杂树林,顺着缓平的矮坡亏于,脚发沉,仿佛已成了株驼背的小树。今夜无月光,天空是一整片原始的黑色区域,神秘得幽灵一般。我胆怯起来,觉得闯入于然一人的世界,就如幼小时迷失了回家的路。
  马棚内敞着门,蒸发出热气。我怕揣摸倪娜的遭遇:她就在那个简陋的地方当了别人的妻子,那个并不优秀的男人可以揽紧她,俘虏她。我忽然想哭泣:过了今夜,一切弥补都将是徒劳,明晨我们再次相见她已是瓦西里的妻子。也许会成天坐在马棚内洗洗涮涮,亮她缝缝补补的好手艺。我忽然不寒而栗,哆嗦了好一阵。
  那是个漫长的夜,黑云渐渐散开,露出个似有似无的月影。孤独的女孩看见那个马棚的灯熄灭了。她掬了几下树桠上的干雪粉。抹擦发烫的面颊,把它擦得如月亮那般光洁。然后她无声无息地绕过了马棚,步子轻得令她怀疑是在梦中疾走。
  序三
  我念初小那时,外婆曾领回个半瞎的老头给我相面。他们叨咕了半个时辰,后来外婆告诉说,我这人一生平平,既无大悲亦无大喜。我反感她胸有成竹地洞悉我的一生。急于挣扎,巴望用个大变动来改变一生。某日,带着指南针、水壶、一个枕头形状的大面包我出走了,决定朝南一直走下去,绕地球一周。
  天黑时我到达一个渡日,又饿又乏,望着四周住家黄黄的灯光,泪水夺眶而出。事后才知那天不过走出十几里远,到达市区的南端罢了。回归后,失而复得的家曾激起我深切的怀恋。不过一周之后,一切亲近感便被习以为常所淹没。我重新羡慕大起大落的命运,讨厌安分地过平静的生活。
  直至有了阅历,我才开始把目光移至平静的生活。每日那貌似平凡的一切:健康地活着。周围的亲人朋友都爱着你,你也用满腔热忱想着他们,还有音乐和四季的变化,那本身就是幸福的所在。
  大起大落意味着不停地失去什么。有的失去是惨烈的,永久不再回复。为何要到失去时才想到去珍惜,去盼望失而复得呢?
  他是回不来了。我说的是郑闯。
  第三章
  郑闯是个对东西十分仔细又非常节省的男孩。初到那个林场,他出名的小气使自己备受轻视。一群大大咧咧的人中格格不入地夹进个吝啬鬼,整天防盗似的把各种用品锁得好好的,这几乎引起了公愤。听说同宿舍的男孩嘲笑他,他争辩几句后照例把自己份下的物品都护得牢牢的。人的秉性焕发出顽强的光芒。有人恶作剧,毁坏他的新皂盒,在一尘不染的脸盆上敲掉一大块搪瓷,几天后,他们便气馁下来。皂盒被主人精心粘贴好,他甚至还用颜色相近的搪瓷补好了脸盆。
  常有男生来女宿舍奚落郑闯,我便像受了抨击,真想一下子挑明自己是他的恋人,让那些人知道郑间被人深爱着,轻视不得。其实他比任何人都善良,只不过有点陈旧。
  但我不敢夸口,怕郑闯否认。那会儿他总用条窄小的罩裤套在发下来的棉裤外头,两条腿如裹紧的香肠。他仿佛在回避我,不给我任何接近的机会。后来才发觉他只在处境好转心清变好的日子才会大大方方地出现在我面前。
  那时我已病得半死,风疹般的小块布满全身,奇痒无比,有的已开始溃烂。脸部肿得一按就是一个浅坑。郑闯偶然来探望,忘不了携带些礼品:一小纸袋白糖,或是一点点肉松,每回他都说:我只剩这些了。我羞于接受,因为这馈赠中充满异彩:郑间无论如何也不会把这送给除我之外的第二个女孩。
  他总是站在别人的铺前,朝我投来忧心的目光。我叫他,他才走近来,搓着手像是背负着重荷。我怕伤他,只能含含糊糊地讲,千万别对那帮男生服输,一服输,今后就没好日子过了。我拼命绕开受欺负之类的话。
  “我听不懂你的意思。”他气哼哼地说,“我跟别人都相处不错,没有冤家。”
  我不再多说,看着他额上汗津津起来,然后他便魂不守舍地走掉,好长时间不再露面,仿佛是在等待我忘掉这些。我后悔触犯了他的伤疤,他不愿我知道不利于他的一切。男孩未成熟的自尊煎熬着他,他受不了,于是铤而走险。
  可怕的消息按踵而来,人人都议论小个子的郑闯疯掉了,只身一人对一帮嘲弄他的人挥拳头,结果被揍个鼻青眼肿;过几天又有新消息,更骇人听闻,说他又主动出击了一回,牙都被打松动了。
  那段时间郑闯根本不露面,越发被人传成一个带传奇色彩的古怪人物。我懂得他试图抹抹掉那些屈辱的痕迹,不抹个干干净净他是不会再来见我的。
  贮木场集训完毕之前,我的病不治自愈,感觉就像换了满腔新血液。那时,关于郑闯的种种说法也开始降温。男生们普遍对他由嫌恶变为疏远,无可奈何地默认了他所有的习惯。他虽没交成个知心朋友,却也成为个独来独往的自由人士,去食堂路上,悠闲自得地敲着铝饭盒。那是病愈后初次见到他。
  “全好了?”他惊讶地扬扬眉毛,“能到食堂买粗粮吃,真快呐。”
  软塌塌地躺了二十来天,我急于过健康人的生活,能上食堂排队也成了一种待遇。人其实还有点疲乏,不过大病过后就如大彻大悟地通晓了自己的耐力,小毛病简直无足轻重。
  “喂,那到底是什么病?”他问,“会复发吗?”
  别人都说能病愈是个奇迹,仿佛正常的话我该永远病泱泱地活到老,死后也是个无精打采的女尸。其实我想并没什么致命的病,只是代表本质的体质太顽劣太狭隘,违抗了一阵东北林场的风土水米而已。如今这个人在为我惴惴不安,我必须让他宽心。
  “是水土不服。现在全适应了。”
  他露了露上牙:“最好别全适应,适应百分之八十就行。否则等回上海探亲就要不服上海的水土了,只好一辈子做东北佬。”
  我说:“一辈子就一辈子。”
  我们两个愉快地交谈了一会儿,目中无人,毫不拘束。这是个美好的起点。郑闯不再那么卑微,一副惶恐相;懂得那种由衷的谈笑风生了。恰恰在此同时,我也如获得新生般的强壮开来,感觉内衣里绽开似的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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