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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耸耸肩,又问卓尔:“你喜欢喝什么?”
“什么都行,也一样吧。”卓尔随意地说。
方晓还没来得及做答,就感到脚下一阵生疼。他一咧嘴,抬头见苏醒正用恼怒的眼光看着自己,忙对卓尔道:“别,这种烈性酒你肯定喝不惯。来点别的。百利甜,这酒比较适合你。”
卓尔爽快地点点头:“好吧。”
不一会儿,女孩儿拿着一个拖盘走过来,一瓶喝了一半的朗姆酒,一杯百利甜,还有一杯冰块。
方晓端起杯,做了个请的姿势,自己仰头喝了一大口。
卓群刚喝了一口,就呛的咳嗽起来。
方晓有点儿兴灾乐祸:“我说吧,这酒太浓,你喝不惯!”
“不试一试,怎么知道?”卓群一边咳一边反驳道。
方晓摇摇头:“我说,你老爸真应该给把‘卓不’这个名字给你。”
苏醒怔了一下,看看卓尔,又看看卓群,恍然大悟。
“卓尔不群。哦,原来名字是这么来的。”
“我是想叫,可我老爸没舍得给我,他是想给他那个没出生的儿子留着来。”
“为什么?”苏醒问。
“因为我老爸说,敢不敢说‘不’,是检验男人好坏的惟一标准。”
“好男人和‘不’有什么关系?”苏醒皱了一下眉,不解地问。
“当然有关系了。好男人首先应该成为人才,而不是奴才。奴才只会说:是,哪敢说不!只有人才才敢挺直腰板和老板拍桌子,大声说‘不’,我不干了!你另请高明吧!”
“有道理,这么说,我算是好男人了!我就经常说‘不’。”方晓笑嘻嘻地说。
“那也未必。”卓群扫了他一眼,“这要看你对谁说不。如果你只会对女人说不,只能说明你是个未婚男人。”
“为什么?”
“因为已婚男人已经学会了和生活讲和,不管女人说的对还是不对,都会点头说:是,夫人。”
方晓细细打量了几眼卓群,赞叹道:“深刻。你老爸应该把他的事业传给你。”
卓群眉梢往上一扬,“他才不会呢。他说女人都是为爱情而生,天生就是一群病人,无论怎么教育培养,也绝不会成为最优秀的医生。”
“所以他就不教育培养,让你放任自流,长成现在这样。”
“不,他也是后来才明白这个道理的。我出生的时候,他特失望,知道自己没有儿子了,就把希望寄托在我身上了。对我严格教育、认真培养。教育培养的结果,我大学考了三年,好不容易考个没名的大学。可再看看人家-”说到这,卓群朝卓尔一呶嘴,道:“我老爸从来不管,从小到大成绩优异,高考一考就中,还是重点。现在一不留神又成了作家。所以我总结出一条教育定律,等将来我有孩子的时候可以用上:要想让他成为什么人,就从相反的方向着手。”
“就你,还会教育孩子?”方晓嘴一缩,不相信地说。
“我怎么了?我童心未泯,能和孩子打成一片,这叫同类管同类。”
“得。我算说不过你。你的聪明劲都跑到嘴上了。可能除了睡觉,就没闲着。”
“睡觉也没闲着,说梦话来着。要不就凭我这聪明劲,准能当间谍。”
“哦,看来我们还有共同的理想,我曾经想过要当一名克格勃。”
卓群摇摇头:“你当不了。当间谍相貌越普通越好,放在人群里找不着。”
方晓耸了一下肩,嘴角浮起一丝自嘲的笑:“这不能怪我,我妈也没经过我同意,就把我生成这样。”
卓群盯着方晓看了一会儿,倏忽想起什么:“我怎么看你有点象俄罗斯血统,哟,你不是苏联红军的后代吧?当年他们撤退时,留下不少混血儿。”
方晓脸色“刷”地变了:“别胡说!”
卓群没想到方晓会生气,撇了撇嘴,不言语了。
苏醒忙接过话来:“别乱开玩笑,方晓是后来东北的。”
方晓喝了口酒,又恢复原来的样子,满不再乎地说:“是又怎么样?正好可以出国寻亲!”
卓尔怕卓群再说出什么出格的话来,一拉她的胳膊,“走,陪我去趟洗手间。”
卓尔走到吧台另一侧的长廊停住,回身看看卓群,还没开口,卓群劈头说道:“告诉你一个不幸的消息。我爱上一个人。”
“谁?”
“方晓!”
卓尔一怔,定定地看着卓群。断定她是在开玩笑。
“别闹了,你这一晚上闹的够可以的了。”
“我没闹,我说的是真的。”
见卓群一脸郑重其事的样子,卓尔不觉有些好笑。
“从你见到他到现在还不到3小时,也太快了吧?”
“那有什么?爱情都是在一瞬间产生的,5秒钟就够了。”
卓尔不无嘲讽地一笑,说:“荒唐。5秒钟能知道什么?”
“知道他是哪种男人。”
“那你说,他是哪种男人?”
“英雄式的。”
卓尔双手抱在胸前,戏谑道:“既然如此,这岂不是件好事?怎么能说不幸呢?”
卓群一仰头,长长吐了口气:“唉,这样的男人好是好,遇到坏人拨刀相助,能舍身保护你。但是在餐桌上,就不会给你掰螃蟹。”
卓尔想起刚才吃饭时苏醒给自己掰螃蟹,不觉脸有些发热。
卓群没注意道,自顾自地往下说。
“现在是和平年代,哪有那么多坏人呀!所以,这样的男人可爱,但不可嫁。要嫁,还是要嫁会呵护、宠爱自己,在餐桌上掰螃蟹的男人。”
卓尔心中一动,试探地问:“你觉得苏醒这个人怎么样?”
“我觉得他倒挺适合你的,不过条件不如杜辉好。”
“我是说你。”卓尔在“你”字上加重语气。
“我?我才不嫁人。我要充分享受爱情。”
“爱情?”卓尔一笑,道:“你能不能告诉我,你都爱他什么?”
卓群眼中充满光亮,声音象孩子般清脆:“他刚才埋单时那动作。很性感!”
卓尔一撇嘴。
“就凭一个动作?”
“对,一个动作还不够吗?”
卓尔两眼盯着卓群,声音低沉但有力地说:“其实,你根本就没爱上他!”
卓群一昂下巴,不服气地问:“为什么?”
“因为,爱情是模模糊糊、说不清楚的,你说得这么清楚,可见根本不是爱。只是一种异性间的好感罢了。”
说完,卓尔一转身走进洗手间。
卓尔和卓群一离开,苏醒就瞒怨方晓。
“你怎么带她们来这个酒吧?还喝我们打赌的酒!”
方晓自知理亏,却极力辩护道:“我一时也想不起去哪儿,就顺口说来这,你不是也没反对?再说,卓尔没喝,卓群喝点儿没关系。”
苏醒不满地看了方晓一眼。乐队开始演奏《蓝色三月》。
方晓习惯地抬起手指,随着乐曲的节拍,轻轻敲打桌子。
方晓最喜欢两样东西,酒和音乐。上大学那会儿,口袋里没多少钱,常和苏醒去学校附近的小酒馆喝酒,有时候一晚上换好几个地方,再接着喝。喝着喝着就多了。不过那时候年轻,身体好,胃就象个布口袋,翻出来往外一倒,又是一只好胃。现在有条件喝酒了,但是明显感到喝酒的兴趣越来越少了。也只有在酒吧,还能找回一点当年喝酒的乐趣。至于音乐,他已经好久没有享受了。
“这什么曲子?”卓群走过来,问。
方晓皱了一下眉,压低声音说:“《蓝色三月》。”
“你喜欢听什么?可以点。”苏醒对卓尔轻声说。
卓尔笑笑,没吱声。
卓群大咧咧地说:“我知道,她喜欢《挪威的森林》。”
苏醒在纸上写下曲名,招手叫来侍者,交给他。
过了约莫5、6分钟的时间,乐队开学演奏《挪威的森林》。一曲作罢,又演奏了一遍,一共演奏了三遍。卓尔有些意外,又有些感动,向苏醒投去充满谢意的一瞥。
“喜欢爵士乐是受日本作家春上村树的影响,他有一部小说就叫《挪威的森林》,这是女主人公直子最喜欢听的曲子。”
趁乐队休息,卓尔主动和苏醒攀谈。
“春上村树我听说过,但没读过,不过这首曲子确实很好听。”苏醒赞同地说。
“春上村树?”方晓蹙了蹙眉头:“我不喜欢。他小说里的男主人公总是孤独空虚,无奈怅惘,无所事事,不求进取,没有一点阳刚之美。”
见方晓攻击自己喜欢的作家,卓尔有些不快,但尽量克制着不表现出来。
“但他们都很善良,从不伤害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