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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血裔-第10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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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中年商人点头表示明白,青龙年轻人笑笑,“现在日尔曼帝国正在打仗,明天我派十个玫瑰佣兵陪你去,你今天好好休息吧。” 
待梅努埃林去客房休息后,青龙年轻人想了想,又唤来雷托吩咐妥当后,这才亲自安排金发少年住到了他那头领卧室内另外一张床上。 
直到深夜,喧闹的前院才逐渐安静下来,玫瑰佣兵团也正式增加了几十名新成员。这些人或者是佛伦的农家子弟,或者出身小商人,或者祖上曾经干过军官,不过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没有一个贵族子弟。 
第二天清早,青龙年轻人带着十二名玫瑰的成员与克拉提努斯子爵会合,出发去若门。路上,子爵自然对护卫的人数感到意外,不过看到青龙年轻人青龙年轻人胸有成竹的样子,他心中的疑惑也只能咽到肚子中去。 
不说这位子爵大人心中有何不满,青龙年轻人倒是觉得一路行来有如郊游似的轻松。佛伦与若门均是意罗半岛上的城市,在数百年前,又同时强大的若门帝国的重要城市,作为已经灰飞烟灭的若门帝国曾经的首都,愈是接近若门城,路上的景色便愈是优美,愈是有大量若门帝国时期的遗迹布满大路两侧。况且,克拉提努斯不单相貌英俊,肚子中也着实有些货色,介绍起沿途的风俗地理、历史渊源来滔滔不绝、旁征博引,很是对青龙年轻人的脾气,尚未到达若门,二人便仿佛多年老友般亲密。 
唯一让青龙年轻人感到遗憾的,就是金发少年好像突然对他变得陌生起来,说话吞吞吐吐的,为青龙年轻人收拾床铺准备行李的时候经常要犹豫很长时间,在以前,金发少年总是抢着做这些事情。 
整支队伍前飘扬的青龙玫瑰旗,吓退了无数看上子爵大人装饰着金质家徽的华丽马车的想入非非者。玫瑰骑士的名头,早在玫瑰佣兵于兰西境内一战击败数百兰西正规军后,就开始在业内流传起来,而几日前,得到大名鼎鼎的意罗雄狮、佛伦之王的高声赞美,更是增添了玫瑰战无不胜的威名。就算玫瑰的其他成员是一群绵羊,可是由一只狮子统帅的羊群,又岂是可以小瞧的?说到底,强盗们检视自身,又有谁的手下能比八名王国骑士和三名法师更加强悍呢?既然打不过玫瑰骑士,躲还是躲的过吧……强盗们心中暗自盘算着。 
不过,似乎玫瑰骑士的称呼刚刚叫开不久,那面青龙玫瑰旗到达青龙年轻人手中也不过三两天时日而已,在整个意罗半岛上都可以说是名声不显,那些半路之上打闷棍、下绊子、用自己手中的铁制玩具“请求”客人们施舍些货物、金币的“可怜人”或者是高呼着杀富济贫的“好汉们”中间,自是有大把的外来户认不得这面画着“四脚大蛇”的旗帜,自然,麻烦也就长着腿跟了上来。 
旅程大约进行了一半的时候,马车不得不慢慢减速,直至最终停了下来,原因无他,那自古代若门帝国时期就开始使用的、用巨大青石块铺就的大路上,横置着一棵倒下的大树。 
骑在马上的佣兵们纷纷跳下坐骑,不过,他们并没有去搬动那双人合抱粗细的树身,反是警惕的站在车厢四周,利用马匹挡在身前,小心翼翼的注视着大路两旁的森林。 
没有手下们紧张的样子,身披天蓝色斗篷的青龙人钻出马车走到倒下的大树前,低下头看看那棵大树的根部,一早没了泥土,再瞧瞧同样也没有多少树叶的枝干处,抬头望望四周的树林,清清嗓子道,“还躲什么啊,都出来吧。”看看四下没有声息,青龙年轻人有些无奈的摇摇头,躬身捡起块石子,手腕微微一抖,石子闪电般射入树林之中。 
只听“唉攸”的一声,又是一阵阵短短的寂静后,自两旁的树林内陆陆续续走出了百十汉子,他们站到横拦公路的大树后面,手中兵器散发着森冷的寒光。 
这些以向过往的路人无偿借贷为生的好汉们,有的穿着半身的骑士铠,有的披着一件肮脏但仿佛还有金线绣在上面的长袍,有的人身上不过是一袭华贵丝绸上衣、下身却是件打着补丁的土布裤子,有的人更是大逆不道的穿了件教士的长袍在身上。而这些人手中的武器,从骑士长剑到日尔曼战士的手斧无所不包,青龙年轻人甚至看到了收割用的长镰刀。 
青龙年轻人心中有些好笑,诸如眼前这样的队伍,早在前往佛伦的路上,玫瑰便打发掉不知多少拨,就是不知道这次遇到的“好汉们”会不会也呼喊什么“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之类的唱词出来?想着想着,他竟然“噗哧”一声的笑了出来。 
但是,站在青龙年轻人对面的好汉们却没有感到现时的气氛有何好笑之处,一支人数不超过二十人的小小车队,竟然面对百十多个汉子而毫无惧色,训练有素的采取了防御措施,这些只能证明一件事,那就是:这支佣兵训练有素而且多次经过战斗,经验极其丰富。 
一个满面虬须、有着褐色头发的壮汉,提着支双刃战斧,向前迈出一步,对着青龙年轻人大声喝道,“嘿,那个异乡小子,我不管你是从哪里冒出来的,只要你们留下马车和所有的马匹,你们就可以滚蛋了。”话语之中极其无礼,虽然佣兵们展示出战斗经验丰富的一面,但是人数仍然占据绝对优势的好汉们,显然并没有将佣兵们放在眼中。 
微微皱眉,若是熟悉青龙年轻人习惯的人站在一边,例如说金发少年伊沙,马上就会知道,此时的青龙年轻人心中动了怒,通常说来,能引起青龙年轻人怒气的人,下场都不大好,像苏郡的李允或者旋风寨的二寨主聂老二的结局便是样本。 
用脚踹了踹那倒放在大路中央的枯树,青龙年轻人露出冷笑,“留下车马?凭什么?就凭你们这点杂碎?” 
“什么?”那看不出多大年纪的汉子没有想到,一个身材矮小的异乡小子,嘴巴上还没有长胡子,就敢面对他这个百多名好汉的首领如此不敬。“小……”刚要大骂出口,突地,那壮汉好像看到什么让他不敢置信的东西似的,竟生生停在那里,双眼好像牛眼一般鼓出老大,死死盯着青龙年轻人的身后。 
青龙年轻人心中好似感到有些不妙,回头望去,果然,在他的身后,金发少年正跳下马车,有些好奇的看向拦在大路中央的这群强盗。“回去,伊沙,立刻回到马车上去。”青龙年轻人不客气的大声喝道,用的是炎黄语。金发少年傻傻的看着怒容满面的青龙年轻人,一时间惊呆了。 
就在这时,青龙年轻人明显感到背后掀起了一股冷风,看都不看,早就准备好的玫瑰重剑撤出剑鞘,直接挡在冷风下落的方向上,只听“铛”的一声巨响,重剑如愿的架住那柄偷袭而来的双刃手斧。 
数十斤重量的双刃手斧,加上壮汉抡起后重重的劈落,其力道在偷袭者看来,就是不能将眼前瘦弱的异乡小子劈成两半,也能将抵挡过来的武器连带手臂砍成几截。谁成想,不仅青龙年轻人看似并不粗壮的手臂纹丝未动,那玫瑰重剑经过如此剧烈的磕碰,竟也毫无损伤。这种后果令偷袭者大吃一惊。 
“嘿嘿,异乡小子,”偷袭的壮汉挥动着手斧,张口恶狠狠的对青龙年轻人道,“异乡小子,你现在就是想要离开,老子都不会允许了,野狼看上的人从不会逃掉的。”说话之间,露出了他一口肮脏的黄牙。 
喜好洁净的青龙年轻人厌恶的看看强盗头子,这样狂妄的家伙他见得多了,没有必要与他废话,实力才是决定一切的根本,是世间最根本的法则。既然此人想要倚多欺少,那就让他死在剑下好了。 
青龙年轻人心中打定主意,重剑反手挥出就向枯树后的强盗头子砍去。可是就在刹那之间,那自称为“野狼”强盗集团的头目已经接连后退数步,躲到了一众强盗好汉的身后。没有想到,此人话说的漂亮,却是个胆小鬼,发现自己安全之后,才大叫着对手下发出命令,“上,弟兄们,给老子上,只要抢到那个金发小子,格哈德老爷可是出了大价钱要买下这个小子的。那可是足足一万五千兰西银币,合一千兰西金币啊!” 
“一千兰西金币!”听到这句话,那些个以打家劫舍为生的“好汉们”霎时眼中冒出闪闪金光,好似看到无数金币在面前晃动,而那个正在登上马车的金发少年也摇身一变,成了会走路的金币一般。 
有些狐疑的看着满脑子都被金币填满的强盗们,虽然并不清楚那个强盗头子口中的“格哈德大爷”是做什么的,青龙年轻人的手底下倒也没有丝毫的迟疑,重剑挥动下,两个抢身跨过枯树的强盗身着的半身骑士铠上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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