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皿弄成那样的!!像你这样的hún蛋不许这么干脆死掉!!我要你更痛苦!再来求我饶命啊!!站起来,站起来让我再杀你一遍!!活过来,让我再杀你一千遍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大叫着的斯蒂芬妮再一次将枪口对准了地上的我。
“砰!”斯蒂芬妮身形高高地飞了起来,在她原来所在的位置上,穿着蓬松白sè连衣裙的绢旗最爱高举着拳头站在那里。另一边,泷壶理后与弗兰达跪坐在地上,一脸难以置信地看着我的脸庞。
“是你们啊。”麦野沈利的嘴角慢慢地勾了起来,“既然他死了,那么他在乎的你们是不是应该去陪他呢?”
PS:这章狗血了一点,星夜当然不会那么简单就死(这是废话)。要不要迈出那一步,星夜一直在犹豫,既然如此,那就只能逼他去了。
'。。'
一百四十六、LV6
一百四十六、LV6
这是一片虚无的空间,没有上下左右,没有天地万物,有的只是一望无际的黑暗。。
“虽然做了无数的猜测,但真正面对的情况还是出乎意料之外啊。”寂静的黑暗之中,我“飘浮”在虚空之中,虽然说在没有上下左右之别的地方用“飘浮”这个词并不是太准确,但除此之外,也实在想不到该怎样形容了。
“到底该怎么做呢?难道就像《圣经》上写的那样?”我饱含趣味地一笑,伸出了手,道。“我说,要有光。”
……什么都没有发生。
“我就知道那帮鸟人的话不靠谱。”撇了撇嘴,我将双tuǐ盘了起来,在虚空中摆了一个“盘坐”的姿势。
手托着下巴,我静静地思考了起来。
LV6到底是什么?学园都市的解释是“以凡人之躯聆听天意者”。对于这种说法我一向是嗤之以鼻的,光是“天意”两个字的解释就可以将世上所有聪明人都绕进去。什么是“天意”,天地万物,时间、空间、物质、能量……所有的一切都可以包含在“天意”之中,要是谁可以从这种不明不白的说法中领悟LV6的真谛,那我也只能对他写个“服”字了。
在“天使坠落”事件的时候,我曾经对当麻他们说过,本质上并没有什么差别,都是在利用着现实世界的规则而已。虽说异能的本质是从正常的现实中分离出来‘个人现实’,但始终还是受着现实世界规则的制约。而想要达到LV6就要从现实世界的规则中超脱出来,创造出‘属于自己的规则’。神说到底就是‘创造规则的人’。”
但是,实际上,那并不是LV6的真正解释,或者说,不是亚雷斯塔那家伙认同的LV6的解释。
亚雷斯塔。克劳利,曾经最伟大的魔术师,之后却又投身科学的怀抱,被认为是魔术界最大的叛徒。不管你认不认同他,有一点都是不得不承认的——他是一个天才,早在百年以前,他就已经站在了我如今的位置上,并且对于最后的这一步做出了尝试。
因为本身是魔术师出身,虽然之后投身科学,但亚雷斯塔对于LV6的认知依然带有很多的魔术sè彩。实际上,他的尝试正是基于“魔术侧”很重要的一条理论——“卡巴拉之树理论”,即神、天使、人类的灵魂有着各自的等级,每一等级的位置也是固定的,像是金字塔一般,越是上位的等级,位置越少。
这里引申出一个问题,灵魂的等级到底是怎样确定的呢?亚雷斯塔对此的解释是——占有规则。(所谓“占有”,指的是在规则之下获得最大的权限,“聆听天意”中的“聆听”两个字已经说明了亚雷斯塔是把规则放在“人”之上的。而魔术和超能力就是在规则占有者允许的范围内使用规则的力量。)世界的规则总数是恒定不变的,某人占有了一条,其他人势必少了一个选择,占有的规则质量越高,当然等级也就越高。而在很早以前,大多数的规则就已经被某些强者占据了,也就是所谓的“神”,同样也就是亚雷斯塔定义的LV6。想要上位,唯一的办法就是抢夺已经被占有的规则,亚雷斯塔选择的目标是——耶和华。如果他真的成功了,十字教的历史势必就此终结,世界的形式也就不会是如今这样了。可惜,最终亚雷斯塔失败了,不仅家破人亡,自己也几乎濒死,若不是好运地遇上了冥土追魂,也就没有如今的学园都市了。
但是,我并不准备走亚雷斯塔的道路。一方面,是这条路的难度实在太大,上位者本身就占有了更强的规则,已经站在了远比下位者有利的位置,想要挑战成功难度实在太大。另一方面,这条路始终有其局限,那就是——这个世界本身。其实,所有人都不知道,一直以来,我全部的努力都只是为了一个目标——回到原来的世界。尽管那个世界能够让我留恋的东西并不多,尽管那个世界并不完美,但是,那里始终是我的家,哪怕只是看一眼也好,我也想要回去。一旦我选择了亚雷斯塔这条道路,那么,就算最后我占有了所有的规则(姑且不论这可不可能),我也被限制在这个世界中了,想要回家的愿望也就永远也不可能实现了。
所以,我选择了另外一条道路——创造出“属于自己的规则”。说起来只是一句话,但到底该怎么去做呢?
创造不可能是完全没有依据的,就像一个石器时代的原始人绝对想象不出飞机是什么东西一样,想要创造“属于自己的规则”,首先必须了解已有的规则。这方面,学园都市的超能力开发实际上就是对规则越来越深入的了解,当达到LV5的时候,就有了解析规则的资格。(原著中提到的时代力量,我认为就是对于自身规则的认知程度。一方通行的规则无疑比艾华斯质量更高,但对自身规则的认识远远低于艾华斯,所以一下子就被秒杀。)规则的原理,能够达到的效果,适用的情况……这一切甚至要比规则的占有者更了解。当对规则的解析达到了极限,接着所要做的就是逆向回溯规则产生的那一刹那,在自己的身体里重现那一刹那的光景……
硬要作比较的话,亚雷斯塔的道路就像是前世洪荒小说中的道祖鸿钧,追求的是最后“合道”,而我选择的道路就像是盘古,无中生有,开天辟地。鸿钧和盘古到底哪一个比较强,我没有评论的资格,但无疑,鸿钧成功了,而盘古却是身陨化为了天地。无疑,我选择了一条远比亚雷斯塔困难得多的道路。
当然,无论选择哪一条路,都有一个不可或缺的前提——身体。我对那句“以凡人之躯聆听天意”不屑一顾的第二个理由也由此产生了——占有规则,就意味着身体成为了规则的载体;创造规则,更是要在身体里重演开天辟地的那一刹那,光是想象就可以知道所需要的强度有多么的可怕。这样的强度,“凡人之躯”怎么可能撑得住?所以,对身体的改造是势在必行的。这一点上,选择占有规则的LV6再次占据了优势——首先,这一条路需要的身体强度远远小于创造规则。然后,人类的身体本身就是这个世界的产物,本质上就符合这个世界的规则,只要成功占有规则,则身体自然而然就会向规则靠拢,虽然仍然有着极大的风险,但毕竟有了一个方向。而创造规则就要一切自力更生,完全凭自己的意志与力量改造成能够承受“开天辟地”的强大身体。在改造身体的过程中,只要有一点点的差错,结果就是灰飞烟灭。(顺便说一句,前面提到的安倍晴明就栽在这上面,他好运地找到了一条没有被占据的规则,却在改造身体的时候失败了)
在英国见到右方之火的时候,我已经完成了对规则的解析(“神之右席”的四人分别专攻组成世界的四大要素——地水火风之一,四人合在一起就是构成世界的基础框架,其他超能力和魔术就是填补这个框架的砖石),就差最后的身体改造和创造规则了,但是,就是这最后一步让我犹豫了。
前世只是一个宅男的我,即使有了无比强大的力量,骨子里还是有着一个最大的弱点——怕死。虽然心中知道那一步早晚要走,但这个“早晚”的弹xìng是很大的,只要我愿意,完全可以拖个几十年再走。反过来,如果我选择走这一步,那么只有两个结果,要么成神,要么变鬼,而且变鬼的几率远远大于成神。这个世界我有太多的割舍不下,爱人、兄弟、家人、朋友……一想到可能就此与他们永别,我的心就动摇得更厉害了。至于右方之火,既然原著里他失败了,那么现实中再失败一次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虽然明知道剧情已经改变了很多,但我还是自己欺骗着自己。
直到那三个女子出现在我的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