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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回答,也不知他是否听见了我的话,我请他的同伴从树上下来帮我把灰熊摇晃了几次,证明它确实死了,他们才敢下来帮我把那毁得残缺不全的人弄到地上来。这是很困难的,因为他的胳膊把树干楼得那么紧,我们得用力才能掰开。他死了。
这个可怕的结局似乎不能再震惊他的同伴了,他们漠然地从他身边走开,转向那头熊。他们的头领发话了:
“现在事情颠倒过来了:当初熊要吃掉我们,现在它要被我们吃掉了。快,你们,把它的皮剥了,好割熊腿和熊掌。”
拉特勒说着便抽出刀子,跪下来要动手,这时我提出了异议。
“您要是在它活着的时候在它身上下刀那会更精彩的,现在已经晚了,您就别费力气了!”
“什么?”他叫道:“难道您不让我割肉吗?”
“是的,拉特勒先生。”
“凭什么?”
“凭不容争辩的权利:是我打死这头熊的。”
“这不是真的!您是不是想说一个‘青角’用一把刀杀死了一头灰熊!我们发现它的时候,向它开了枪。”
“然后赶紧逃到了树上。”
“是我们的子弹打中的,它最后是死于枪伤,而不是您在它已经半死的时候用刀给它的针刺似的那几下。熊是我们的,我们愿意拿它怎样就怎样,明白吗?”
他当真要动手,可我警告他:
“马上离熊远点儿,拉特勒先生,否则我就教教您应该怎样重视我说的话,明白吗?”
尽管如此,他还是把刀插进了熊皮,于是我两手抓住他的臀部——因为他身体前倾着跪在那儿——把他举起来抛向最近的一棵树,只听一声巨响。他还没落地,我已经拔出第二支还上着膛的左轮枪,如果有人进攻,可以迅速回击。他站起来,眼里冒着火看我,一边去拔刀。
“您得付出代价!您已经打过我一次了,我不会让您第三次对我行凶的。”
他想向我跨进一步,我举枪对着他,威胁道:
“再往前走一步,我就把一颗子弹打到您的脑袋里去。丢下刀!我数三下,如果您还拿着它,我就开枪。好,——二……”
他仍然握着刀,我本来也真的要开枪了,虽然并不是真要打他的脑袋,而是要打穿他的手——因为现在是让我的话受重视的时候了。正在这紧张的时刻,响起了一个宏亮的声音:
“先生们,你们疯了吗?有什么理由能让白人互相拧断脖子呢?住手!”
我们顺着话声望去,从一棵树后走出一个人来。他又矮又瘦,还驼背,穿着和印第安人近似,你分辨不出他到底是个白人还是个印弟安人。他清晰的轮廓似乎有印第安人的特征,可他晒成橄榄色的皮肤从前却很可能是白色的。他头上没戴帽子,灰色的头发直垂到肩上;他的衣服是一条印第安皮裤,一件同样质地的猎衫和简朴的鹿皮鞋。
他的武器不过是一杆枪和一把刀。他的目光极其聪慧,尽管身体有残疾,却丝毫不会给人留下可笑的印象。只有粗鲁而不懂事理的人才会对一个人身体上的残疾嗤之以鼻。拉特勒就是这种人,他看清来人后,讥讽地笑起来:
“嗨!哪儿跑来一个这模样儿的可怜虫啊!这么美丽的西部怎么可以有这样的人?”
陌生人上下打量着他,冷静从容地回答道:
“感谢上帝,如果你们有健康的肢体!顺便说一句,衡量一个人不是看他的身体,而是看他的心灵和头脑,这方面我大概不必同您一试高低。”
他轻蔑地打了个手势,随后转向我。
“您真有力气,先生!把这么沉的一个人抛到空中,您这一手儿没人比得上,我能目睹真是很高兴。”
然后他用脚碰了碰灰熊,遗憾地接着说:
“看来这就是我们想要得到的家伙,我们来晚了,真遗憾!”
“您本想打死它吧?”我问。
“是的,我们昨天发现了它的踪迹,就一直到处跟着它。现在我们赶来了,却发现该干的已经有人干了。”
“您说‘我们’,先生,您不是一个人吧?”
“不是。还有两位先生。”
“是谁?”
“我知道了您是谁之后,马上就会告诉您,您知道,在这个地区,您无论多么谨慎都不为过,你遇到坏人比遇到好人的次数多。”
他扫了拉特勒及其手下一眼,然后友好地说:
“顺便说一句,一个人是否值得信赖,一眼就能看出来,我听到了你们谈话的最后一部分,大概知道这儿是怎么回事。”
“我们是测绘人员,先生,”我向他解释道,“一个总工程师,四个测绘员,三个侦察员,还有十二个负责保护我们的牛仔。”
“哼,说到保护,您似乎是个不需要保护的人。这么说你们是测绘员喽?你们在这儿工作?”
“是的。”
“你们测量什么?”
“一条铁路。”
“要从这里穿过的铁路?”
“是的。”
“你们买下了这个地区?”
说这句话的时候,他的目光变得锐利起来,他的脸也变得庄重了。他问得理直气壮,我只好对他的质问做出正面回答。
“我是受了委托来参与测绘工作的,我只做这件事,不关心其它的事情。”
“哼,是啊!可我想,您还是知道您在干什么。您脚下的这片土地属于印第安人,而且是美斯卡莱罗部落的阿帕奇人。我敢肯定,他们既不曾卖这片地,也不曾以任何方式把它转让给别人。”
“这与您有什么相干?”拉特勒冲他喊道。“别插手别人的事,管您自己的事去吧!“
“我正在这样做,因为我是美斯卡莱罗的一员。”
“您?别闹笑话了!谁要是看不出您是个白人,那他一定是瞎了。”
“可您错了!您不该以我的肤色,而该以我的名字为准,我名叫克雷基·佩特拉。”
这个名字在我当时还不懂的阿帕奇语中,意思相当于“白人父亲”。拉特勒像是听说过这个名字,因为他在含讥带讽的惊奇之中后退了一步。
“啊,克雷基·佩特拉,有名的阿帕奇人的老师!您是个驼子,这真遗憾!您恐怕很难叫那些红皮肤的讨厌鬼不笑话您吧。”
“哦,这没关系,先生!我已经习惯于被讨厌鬼嘲笑,因为明事理的人是不会这样做的。既然我知道了你们是什么人,你们在这儿搞什么名堂,我也可以告诉你们我的同伴是谁了,最好是我指给你们看。”
他向林子里喊了一个我听不懂的印第安词儿,紧接着就出现了两个有趣至极的形体,缓慢庄重地向我们走来,他们是印第安人,而且一眼就能看出是父子俩。
年纪大的一个身材中等偏高,而且十分健壮。他的举止委实尊贵,从他的动作中可以推断出他身体非常灵活。他严肃的脸孔纯粹是印第安人的模样,但不像大多数红种人那样轮廓分明,有棱有角的。他的目光显得安详,几近柔和,流露着他内在的从容、镇静,这神情一定使他地位优越。他没戴帽子,深色头发向上扎成头盔一般的冠状,上面插着一根鹰的羽毛,这象征着酋长的尊严。他的穿着包括鹿皮鞋、带流苏的绑腿和一件皮猎装,一切都做得简朴、耐用。腰带上别着一把刀,旁边还挂着许多小囊,装有一个人在西部用得着的一切小物件,药囊用一根细绳儿系着,挂在脖子上,旁边是和平烟斗(象征和平的烟斗。北美印第安人风俗,相互传吸烟斗,表示讲和),烟袋锅是用陶雕成的。他手持一杆双筒枪,其木制部分密密地钉着银钉,他儿子日后正是以“银枪”这个名字使这支枪闻名遐迩的。
那个年轻人的装束与他父亲一模一样,只是装饰得多些。他的皮鞋饰有豪猪鬃毛,绑腿和猎装上缝着精巧的红色刺绣。他也把药囊挂在脖子上,外加和平烟斗。他带的武器也和他父亲一样,是一把刀和一支双筒枪。他也不戴帽子,头发向上束成头盔似的冠,其间还编入了一条响尾蛇的蛇皮,但是没有羽毛装饰。他的头发长长地披在背上,有些女士肯定会羡慕他这闪着蓝光的漂亮装饰的。他的面孔比他父亲还显得高贵,颜色是浅棕,带点儿古铜色。根据我的猜测和后来了解到的,他同我年纪相仿。那天我是第一次见到他,可他就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感觉到他是个好人,而且天资聪慧异常。我们用审视的目光久久地互相打量,随后我觉得他那双严肃的仿佛闪着丝绒一般细腻光泽的深色眼睛里,瞬息之间亮起一道友好的光环,就像太阳透过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