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俏伙计-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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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添醋渲染。
  古初岁尚未说完,浅浅而笑,以他平时自厌的嗓,缓慢续道,不爱开口的他,在她面前,不会得到她的不耐和排异,他的声音再难听,字句再沙哑不清,她都会听著,从第一个字,听到最后一个。
  “你与其他几位流当品公子不同。以我见过的公孙鉴师为例,他笑脸迎人,风雅儒致,看似从容自若,在其眼底却蕴含著灰暗,应该是他儿时经历了某些遗憾。表面上,他藏得极好,轻易粉饰,然而气息是骗不了人的。你不一样,你很快乐。”
  欧阳妅意柳眉轻扬,颇意外他的好观察力。
  “你的眼里,没有一丝丝阴霾,你自己有发现吗?你提及‘咱家当铺’时,会不自觉弯下眼角,眯眯笑著,提及铺里之人、公孙鉴师、以及我未曾谋面的秦关、尉迟义,甚至是小当家严尽欢,你同样会因为溢满笑意而弯眸,你喜欢这里,发自内心的喜欢,就算嘴里埋怨被小当家严尽欢驱使奴役,就算气恼遇上怪客,你仍旧让人嗅著一股在这里非常开心的气息。”他打从心里羡慕起那些会令她本能含笑的人事物,心中有股强烈的渴望和骚动,希望自己也能成为其中之一。
  他慢又仔细地剖析她,语气笃定,半点迟滞也没有,仿彿深谙她的思想、好恶。
  而他,说中了一切,她确实如他所言,发自内心地喜欢严家当铺,这儿是打她有记忆以来就认定的“家”,当铺里的人,对她来说等同于亲人,彼此虽然姓氏不同,那又怎样?同姓氏的人就真的比较亲、感情比较浓烈吗?她可不认为。
  她不像公孙谦,是被双亲牵著手,带进当铺典当银两。公孙谦拥有过“爹”、“娘”和“家”的记忆,即便当时年纪小,渐渐模糊的过往回忆仍会刻在心版上,成为一道伤痕,无法愈合。比起曾经拥有又失去的公孙谦,她幸运太多,不知父母是谁,不明白为何被遗弃,开始牙牙学语时,便已经在严家当铺里蹒跚爬著玩著,她将当铺严老爷当成亲爹,他待她好,并不输给亲生女儿严尽欢,她唯一遗憾的是,自己必须叫“欧阳妅意”,而不是“严妅意”,因为当初来典当她的当单上所签下名字的陌生人,就姓欧阳。据说,那是她爹的名,但她只觉得它是几个无意义的白纸黑字,连记都懒得去记。
  “你是面相师吗?”欧阳妅意打趣问。光瞧人几眼,就把人的祖宗八代、前世来生都看透透。
  “我不是。”他啜口清汤,顺便润喉。他并不习惯说太多话,也不会有人愿意听这般粗哑声音说话,她是头一个,让他一开口便超过十句话的人,也是头一个,专注听著的人。
  “你也不像呀。”他比较像……惨遭地方土豪绅觊觎的落难美书生,哈哈。“不过你细微末节观察得挺详尽,应该说你是细心呢,还是无聊?”养伤之人是镇日闲闲没错啦,除了卧床数蚊子外,没啥其他事能做,他才会如此空闲地仔细观察周遭吧。
  古初岁将她挑出的胡萝卜夹进小碟中,另一盘春笋炒火腿,也在欧阳妅意边听他高见时,边动筷均分两边,一边是笋片,一边是火腿丝,楚河汉界,她是火腿帝国的领主,流放笋片到蛮荒地带,幸好,他喜爱笋片更胜火腿丝。
  “我的细心和无聊,只花费在我想观察的人身上。”他开始用膳,细嚼慢咽,说到最末了那句,他扬睫淡淡觑了她。
  “原来你这么注意谦哥?这样不行哦,谦哥已经名草有主,你快快死心吧。”欧阳妅意身处男人堆里太久,久到都快不把自己当成女人,于是,轻易忽略他对她的评语,反倒以为他很认真在详察公孙谦,才会发觉公孙谦儿时阴霾。
  “你不是一个迟钝的女孩,但有时似乎不太进入状况。”她并非单蠢天真的憨傻姑娘,明明一脸慧黠,明明精明得足以承揽当铺大部分业务,明明说起话来牙尖嘴利,偏偏事关于己,她又尽数放空,当做在听别人的故事一般,置身事外。
  “这也是你的观察呀?好,我也来说说我对你的观察。”要玩,两人一块儿玩。她比画著竹箸,在他面前指指点点,说得煞有介事:“你呢,是个有钱公子哥,八成是排行老二吧,上头有个独裁大哥,为了家产,想将你除掉,于是,你逃出来,身无分文,又无人可投靠,便流浪到南城,歪打正著进到严家当铺,嗯……你的声音,是被毒哑的吧,本准备毒死你不成,毒坏了你的嗓子。”好老梗的情节,现在的杂册小说都不这样写了呢。
  “我不是公子哥,也非家中排行老二,我并无兄长。”他否认了几项,有几项似乎默认。
  慢慢地,他吃光一碗饭,又添一碗。每回见他用膳,她都有一种感觉,好像见到一条蚕吃桑叶,没有囫囵吞枣,缓缓吃著,细细嚼著,胃却像还能填下更多。偏偏他这么会吃还那么瘦,嘴上老挂著“喝水也会胖”埋怨的女人一定恨死他了。
  “可是谦哥说你价值连城耶,你若不是富家子弟,哪有什么地方值钱?”她将他自头到脚打量一轮,又说:“如果‘人’真的可以当,凭你的姿色嘛……你长得还不错,说眉是眉,道眼是眼,可惜瘦了点,声音哑了点,走路也像老人,我会用三十两当你吧。”她忍不住仿起当铺鉴师的审物眼光,说得有模有样。
  “三十两,我当给你。”
  “我是说,‘如果’。”她赏他白眼。“我最讨厌把人拿来当这种丧尽天良的事,要是有哪对爹娘胆敢牵著孩子来当银两,我一定跳出去揍那对爹娘,打得他们学会‘良心’两字怎么写!”小拳义愤填膺地抡紧。
  “像揍我一样?”他笑。当日她一踏出柜台,毫无预警,呼地就赏他一巴掌,她怒火中烧的模样,他记得牢。
  “差不多啦。”打疯子和打泯灭人性的混蛋,她下手都不会客气留情。“你刚说你不是有钱人,你如何说服谦哥让你留下?谦哥虽然偶尔会做些出乎众人意料的怪事,但次数真的不多,先前留下梅秀,可以说是他难得的心软,你呢?你拿什么利诱他?”听谦哥把他说得多神,好似他是世间仅此一件的珍稀品,不收进当铺,是当铺损失,可她左瞧右看,他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男人呀。
  “没有。我没有利诱他。”严格说来,不算。
  “还是你说了啥甜言蜜语?”骗得谦哥团团转。
  他失笑:“我这种声音,无论说什么,都成不了甜言蜜语。”
  这是事实。
  沙而沉,哑而喑,一种比喉头哽痰还要更嘶哑十倍的残破声音,无论如何甜如蜂蜜的字眼,从他口中说出来,便变成了苦涩;再美的一首诗,由他吟来,毫无美感,诗句里的风雅,连渣也不剩。
  “听久了也不是那么难听啦,至少,我是这么觉得。”刚刚为了他说的“陪我”两字,她还忍不住哆嗦两下呢,从骨髓深处里窜起好几波的酥意。
  说完,欧阳妅意微讶地轻呀,发觉一件事实。
  对厚……她在不知下觉中,真的陪著这个男人,吃了一顿很长时间的午膳。
  在他身边,时间流逝得飞快,平时她和大伙一块儿围桌并坐用膳,气氛当然也融洽,不过大伙忙著抢食、忙著大喝“那块肉是我的!”、忙著听取严尽欢的教训、忙著道东家长西家短的热呼呼八卦,吵吵杂杂,连吞下去的饭是否过淡或过咸,谁也没空太在乎,鲜少有静谧下来细细品尝食物的机会。
  像现在,白饭缓缓在嘴里咀嚼,察觉到它淡淡甜味,软嫩的肉,入口即化,肉香弥漫,汤的鲜味,不油不腻,喝得出新鲜蔬菜的芬芳味道,她才知道,厨子有多用心在做每一道菜,等会儿将空盘空碗端回厨房清洗时,她一定要夸奖老厨子几句才甘愿……
  像现在,与他一起吃饭,食物都变得更美味,他不会逼著要她吃下她不爱的食物。人生呐,有几样菜不敢吃,并不会损害身体,又不是少吃几口胡萝卜,她就会营养不良死掉,她还不是长得俏丽迷人、红润健康,自小到大不曾生过大病——可她的歪理往往被公孙谦数落及尉迟义嘲笑,逼著她不许挑食,硬生生咽下与她不对盘的东西,将她吃饭的好心情破坏光光,满嘴全是可怕怪味道,再吃下任何食物也不觉得美味。
  他是个很好的饭友,至少,他让她感到无比自在,待在他身边没有压力。
  她还……满喜欢这种氛围,而且,会忍不住期待晚膳也搬来这儿吃,如此一来,说不定今晚那整盘的辣爆鸡丁她就能一人独吞了,嘿嘿。
  她毫不掩盖地咭咭偷笑,他本来专注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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