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狗狗书籍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晋显风流-第231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小单也是读过书的,知道“北方有佳人,遗世而独立”的句子,看着眼前之景,这两句话自然而然涌上心头。

只是,她为何会在这里出现?难道说,她是天上的仙子,而自己已经死了么?恐惧之心只停留一念,小单心想若是能够天天看到仙子,死了也是不怕的。

“你家郎君呢?”仙子开了口,不温柔也不高贵,只是一味的平淡。

小单迷迷糊糊的听着,下意识的往另一辆牛车底下指了指。

谢道韫微微一怔,游鱼一般的窜到了另一辆牛车边上,蹲了下来。

“喂,被人踩死没?”敲了敲牛车,谢道韫低头看着车底下的那个人影。

“胡说本郎君风度翩翩无人能及,超然不群延及百载,又哪里会被人踩死呀——”车底下的人为了表示反抗,很是愤怒的伸出拳头挥舞着,只可惜拳头刚伸出来不就,就被乱民中的某人狠狠的踩了一脚,这拳头便如同受了惊的袋鼠一般钻了回去。

被抢夺的粟米已经洒了满地,乱民们仍旧轰轰烈烈的抢夺着,辱骂与空气中弥漫的血腥味儿只能加重他们眼中的血红,谢道韫知道,如今只有守城官军能够压制住他们了。只是这么经得一闹,怕是会稽的城门将会立即关闭,他们这些难民,怕是再也得不到往日的救济了。

若是说起这事情的罪魁祸首,如今就躲藏在这辆牛车的低下啊。若不是因为王谢两家的交情,若不是因为那城门官儿知晓自己在城楼上看的真切,她今日到底会不会管这件事情,还是两说的。

“借你家牛车坐一会儿,你不介意吧。”谢道韫见身旁的乱民还没有到杀人见血的程度,便也不再如何担心,只是地面上的乱民时时经过,实在是混乱的可以。

“呃?不、不介意。”车底下的人微愣着回答。

谢道韫也不多言,一个闪身便钻进了牛车,两面的车帘都是挡着的,看不见外面的景象,只能听到不时传来的喝骂声,倒也有些意思。

“那个啥,”车底下的人似乎想到了什么问题,“这位……女侠?您行行好,把本郎君也拽上车呗?这下面实在是是太湿了,难受。”

正文 第十六章 细雨中的刺杀(上)

王徽之一直觉得自己是一个好人。

虽说他从小就一直不怎么长记性,不论同一张面孔在自己的眼前转了多少圈,他依旧会转眼就忘个一干二净。但他在做学问方面的天分却是长辈皆赞的,不论是什么文章,读上一遍两遍,不说倒背如流,亦可以烂熟于心。

正所谓三清道尊大人在钉死了一个人的窗子后,总不会这样决绝的再将门也钉死,所以王徽之一直都站在门边儿,也一直都懒得再去撬窗子。反正书读得好那便可以被人唤作是天才,至于旁的问题……反正天才都会有些奇异诡谲的性情或是习惯,自己不认识那么一个两个人,自然也不会当真碍什么事的。

自打三岁开始在书房里听那不知所云的“关关雎鸠”,王徽之潜心向学十余年,而今已然是二品士人的官身,在朝中挂了个谐律郎的闲职,只等家族用人之际,便可以一飞冲天了。正所谓二十高名动都市,世间所谓年少风流者,无出其右矣。

顶着这么一个名头,每日又在长辈宾客们的夸耀之声中成长,王徽之渐渐养成了些目中无人的架势。尤其是他每每认不出自己的叔侄长辈,偶一见面,只是一味的大眼瞪小眼,时间一长,传扬出去,只说是“王家有郎,其不拘礼法、肆意旷达处,与当年阮籍、嵇康不相上下”。原本是脑子有些缺陷,却偏偏最终被人传扬成了如此作态,怕是也只有如今这风物世态,才能孕育的出来吧。

可实际上,王徽之对于自己的这个“毛病”是有些郁闷的。其实他一直都不怎么喜欢谐律郎这个官职,因为谐律郎乃是主掌宫廷音律之事,而他自己最得意之处却是在于书画二项。单论书道,王徽之从小便得王逸少亲自教导,再加上自己的勤学苦练,自然是外人难及的。可之于画,王徽之就一直都没有什么特别好的著作流传于世。只因为画之途在于一时了悟,说白了便是冷不丁蹦出来的灵感。对于这一点,王徽之其实是不缺的,他每每走在街上看到某一女子,便能在脑中勾织出一副绝美的画卷来,只是到得归家,他又已然将那女子音容笑貌忘了个全,提起笔来竟是无处着墨了。

好在他也是个通脱的人,见自己在这一路上没有什么出路,便转头去钻研别的东西了。但性子却一直没有什么特别大的变化,一天到晚没个安排,都是兴之所至便做着做那。前一刻还在池边吹笛,转身又跑到书房里细数狼毫上到底有多少根毛,跟着他的下人一直都很辛苦。

来到会稽城中也不过是半个月之前的事情,之前一直在会稽新置的院子里游荡,直到昨日才逛腻了院子,又得了父亲的准许,随同小厮们一起跑出来逛了逛会稽城。只是会稽王家

1/4

正文 第十七章 细雨中的刺杀(下)

感谢x_x。(额滴个神,原来还可以这么起用户名)童鞋滴粉红票~

——

虽然上辈子做的就是出生入死的营生,但说句实话,谢道韫并不如何喜欢这种刀尖上起舞的心跳感觉。都是惜命的人,更何况,她比其他人更加清楚,在刀尖上起舞时,人的心跳只可能瞬停,却没有多少加快的可能。

可问题是,她似乎天生就是一个喜欢招惹麻烦的人。不是说她喜欢管闲事,而是麻烦很喜欢来找她过家家。遥遥记得有前世有那么一首歌,翻译过来就叫做麻烦是个朋友,谢道韫如今感受着左后方传来的杀意,在心中狠狠的骂了一句“狗屁朋友”。

出刀的人显然不会把自己当成人类最好的朋友,亦或是这种朋友的排泄物,他只是奉命来到这里,来导演这么一出杀局,来亲自发动这么一场刺杀。他当然知道指使自己的人是谁,也清楚明白的记得自己要做的本分,但他和其他所有被当做枪使的人一样,并不清楚这场杀局真正的幕后主使,也不知晓他们做出这个局的目的。

所有的局都如同一只风筝,而如今负责刺杀的人自然是牵引着风筝的那条线,而真正决定风筝往何处而飞的,只有牵线人。

此牵线人并不是红娘,这种人与红娘唯一的相似之处,也许在于他们二者都带一个红字。前者的红自然是血红的红。

今天出手的这条线就是为了见红的,要么是他让目标见红,要么是他自己见红。当然,他很自信的认为后者是根本不可能发生的事情。

他太自信,甚至有些不屑于今日要杀死的目标。在他眼中,所谓江湖上的高手都只不过是草芥一般,更遑论这些整日里养尊处优的郎君公子。

不论是何朝何代,于乱民杀人永远是最好的选择。因为杀手可以很温柔的走进目标,很温柔的出手,然后很温柔的离开。

如今这人便是这么做的,他顺着人流走到了王徽之的身旁,温柔的亮出了他手中的小刀。

很秀气的小刀,阳光若是映在上面便会如同流水一般光耀。但这把刀见光的时间并不久,因为他的主人出手历来十分迅速,从拔刀到收刀,怕是要比鲜血飞溅出来的时间还要短上几分。

今日的任务很无聊,再加上细雨微微的下,小刀有些思念小舟一叶蒙微雨的情形,一面出刀,一面想着一会儿应当租上一条游船,约上友人,浅酌一番。

生活是很寂寞的,好在这里还有友人。

想到这里,小刀微笑,同时也在出刀。电光火石一般的出刀。

他没有抬头去瞧,也没有太过用心的去在意,只是低着头看着视线内许多许多的脚,看着脚底下被踩得软软趴趴的黄泥,顺着人流和光同尘的向前走着,温柔的出刀。

若是放在以前,他会在下一刻感受到刀刃入肉的触感,然后轻巧的决定要入肉几分,而后收刀,离去。而按照现在的速度,大概在前行三步后,王徽之便会感觉到胸口的疼痛,会莫名其妙的低头,看到自己胸前的伤口,或大喊大叫,或蓦然回首了……不管怎么说,小刀出刀总是会很顺利,顺利到毫无意思,毫无美感。很无聊。

但今天,小刀的刀被阻了。

就如同是玩腻了的游戏忽然产生了变数,小刀有些讶异的偏头去瞧,只见一个面容素净的少女正微笑着看着自己,而她的手正捏在自己的持刀之手的脉门处。

小刀也微微笑了笑,对于这个变数,他并不觉得如何奇怪,方才远远的便瞧见这个小姑娘带着众人逆流而行,必定有些手段的,只是这手段似乎比自己猜想的大了一些。

倒也无妨,有变数总比无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3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