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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想办法,就算是金,也不是不可抗拒。
当然,张仲也并不高估自己,金可以说是张仲到目前为止遇见的最强敌手。
雷鹰虽然是准圣级,但实力并不在金之上,原因就是金的软金属之体妙用无穷,抗魔抗物攻,又十分轻便灵活,要说这身体条件,估计除了张仲这副怪胎**以外,就是金的这身体最棒。还有就是金的智力远远高于雷鹰,对付起来,也麻烦的多。
最为关键的是,站在张仲面前的不止有金,还有玉,按照小坏的计算,玉比金差不了多少。
今次,要想突围而出,只怕有点难度了。
这里是美索河上游,河面并不是很宽,只有十多米,就算要逃跑,也得有点把握,现在掉头就走的话,绝对跑不脱。
张仲站在河边,满脸笑容,身前的河水如同静止一般,不见半点波纹。
金对身边的玉一笑:“让我看看张小子这段时间有没有进步,玉,你小心看着点,不要让这小子乘机开溜”。
玉看看对岸的张仲,对金微微一笑:“大哥,有你出手,他还有逃跑的可能吗?”
“哈哈”,金朗声大笑:“张小子滑溜无比,诡计多端,事情还真是难说绝对,你还是小心堤防点为好”。
不等玉搭话,张仲朗声答道:“金老大,过奖过奖”,身体上,也出现乳白色光华,双脚离地,双手背在背后,缓缓飘了起来。
“张仲”,圣笔信感受到金玉身上的气息,有点难受地说话了:“这两个家伙很坏,信哥儿我很讨厌他们”。
“哦?”张仲心中一动,想起了圣笔仁,这三笔之首不是被老道士降服了,镇妖在了地宫当中吗?还有这圣笔信,估计也不会自愿去当人的什么脊梁柱吧,搞不好,都是老道士搞得鬼,金玉两人身上修炼的是老道士一脉,这圣笔信自然感觉很不好了:“信哥儿,既然如此,是不是劳你大驾,我们两个,一起给他们点颜色看看?”
“这个”,圣笔信犹豫了一下:“严格说来,大哥管攻守,二哥管出注意,我呢,主要管平衡,这攻击力可就欠奉,不过,信哥儿我实在看他们不顺眼,好吧,就帮你一次,总比你每天拿的破笔要强”。
小坏无语,这是除了圣笔仁,第二个说自己是破笔的了!
这几兄弟都是一个德行啊,算了,大人大量,不和他们一般见识。
其实,小坏也知道,不说其他功能,但说这当笔的话,圣笔信绝对比自己当的好。
简单点说,张仲拿小坏扎金绝对扎不进去,但拿圣笔信绝对一扎一个窟窿。
还有就是,圣笔信在手,张仲文字的法则之力绝对会得到增幅,要不是,这圣笔不就白叫了吗?
难得圣笔信不需要提供出手理由,张仲心中大喜过望,今天,这脱困而出的机会有大大的增强了。
右手一伸,七色光华出现在手上,在朝阳之中绽放出夺目的光彩,仿佛是把阳光都压了一头。
张仲身上乳白色光华也随着一边,变成了一个七彩蛋壳。
金微微一愣,旋即大声笑着说到:“圣器?有意思”。
“大哥”,玉在他身后提醒:“圣器之力,不可硬挡”,他们成为金属人以后,倚仗自己强悍的身体,一有战斗往往是肆无忌惮,不大注意保护自身,现在,可得悠着点了,是故,玉开口提醒。
“我会小心的”,金站在空中,大手一招,一把宽脊巨剑出现在手中,一个大步,巨大的身躯一下出现在了河面上空,巨剑往下一击,河水往下一陷,旋即翻起滔滔巨浪,当头对张仲压了过来。
张仲微微一笑,七色光华缓缓向前铺开,不紧不慢,巨浪撞进光华之中,马上变得温顺起来,落于河面,不见半点波浪。
十米宽的美索河面,以五米为界,一面平静无波,一面波涛汹涌,巨浪激荡起层层水珠,在阳光之下,七色斑斓,仿佛在空中铺就了一道彩幕。
玉感觉:诡异绚丽。
第二一九章 气如虹(二)
更新时间:2008…7…28 8:29:51 字数:3185
金虽然无限接近圣级,但毕竟还差最后一步,虽然能一飞冲天,有不可挡之势,但是并不能御空飞行,巨剑击涛,一鼓作气,再而衰,气势一泄,一个翻身,落回对岸,河水一震,慢慢恢复平静。
张仲右手一抖,身上七色光华一敛,圣笔信又背在了背后,同时,心中问到:“信哥儿,人家黄金装束都有看家本领,你不会一无所有吧”。
“南瓜”,圣笔信马上对黄金装束嗤之以鼻:“不要拿没有智慧的大路货和我相比,告诉你,我,圣笔信,看家本领多的是,就怕你自己不会用”。
话中意思,张仲能力只怕不够,不足以引发圣笔信的附带能力。
“说说看,看看你都有些什么技能”,张仲心中一喜,要是有个厉害的技能就爽了。
“你自己试”,圣笔信没好气地说到:“你把文员之力灌如笔中,只要你文员之力足够,自然会有相应的技能出现”。
张仲研究圣笔信这会,对面,金深吸一口气,真气再度运转全身,****上下,仿佛有一条金龙开始环绕着急速流动,刚刚,张仲硬生生把他从空中逼退,反而让他心中一喜,斗志一旺,这样的对手,才能引起他足够的兴趣。
口中一声大喝,单手持着宽脊巨剑,身子往前一倾,瞬间加速,脚尖点在水面,快速踏波而行,剑尖直指水面,剑芒在水面上拖出了一条长长的凹槽,狂喝声中,对着张仲一冲而至。
现在,张仲力贯笔身,脑海中,出现一个圣笔信的可用技能,看来,张仲的能力达到了使用圣笔信的最低能量标准。
只是这个技能有点让张仲摸不着头脑。
技能名称,信手拈来!
后面有个备注: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
“信哥儿”,张仲有点抓瞎,看着如飞而来的金,心底急忙问到:“这个技能是怎回事?”
“我也不知道”,圣笔信很干脆地答道:“我的技能其实是可变的,也就是会随着使用者的能力出现不同的发展方向,实话说,这技能,我也是两眼一抹黑,你自己琢磨着用吧”。
圣笔信话是这么说,但这心里还是在打鼓,南瓜,这小子虽然人品不咋的,但是,本笔技能状态居然启动了最高层次的技能,南瓜的,这东东,可是连我自己也是一知半解,自然只能装糊涂了。
张仲完全晕菜,原本以为圣笔信能出个有用的卑鄙技能,谁知是这么个玩意。
不管三七二十一,先试试吧,张仲看看对面快速冲过河的金,心里默念几遍:信手拈来。
娘的,居然没有丝毫反应。
眼中,金的巨剑已经递了出来,攻击瞬间递到了张仲的面前,对“信手拈来”抱有强烈希望的张仲眼看躲闪不及,也顾不得什么字不字,招不招,右手一挥,匆忙挥笔一封,挥笔的同时,心中想到,这一笔,无论如何要完全封死对方的攻击路线。
金见张仲在原地有点发楞,虽然有些疑惑,但心头一喜,毫不犹豫地提剑向上一挑,就欲将张仲挑飞,突然,张仲右手之笔胡乱挥动了一下,原本,金以为这一笔不可能有什么威胁,但马上,他发现自己大错特错。
巨大无朋地气势随着张仲随意一挥手,一涌而出,迅疾狂暴地布满张仲身前每一个空间,金巨剑去势一缓,貌似受到了巨大阻力,而且,巨剑的攻击方向,竟然也被完全封死。
厉害,金暗自感叹,这小子几天不见,竟然厉害如斯。不过,心里不甘示弱,强行一提真气,巨剑前方,金龙一闪,龙头一昂,脱剑而出,朝张仲咬了过来。
张仲脸上带笑,心里奇怪,刚刚自己是怎么了?怎么随手一挥会有如此大的气势?眼中,金大马金刀站在原地,剑尖一吐,居然甩出一跳金龙咬了过来。张仲心说,这龙是假的,但无论真假,只要点头龙头七寸处,一定会将他击散,龙虽然不是蛇,但这要害部位差不多。
张仲心中这么一想,右手无意识地一跳,圣笔信笔尖一抖,一点七色光芒脱手而出,直直地,十分准确地击中了张仲意想地金龙七寸,金龙被击,在张仲的七色光华之中闪了闪,消失无踪。
金虎目一眯,就刚刚这两招来看,张小子比自己可是差不了多少,这小子的进步速度也未免太可怕了吧,想想金坛上,再想想现在,这才半年时间,这小子居然就从不堪一击一跃而能和自己正面相抗,想想就觉得心寒:“今天,无论如何也要将这小子斩杀当场,要不然,下次见面,就不定谁砍谁了”。
金心中杀机大盛,斗志无比旺盛起来,整个心神沉入对垒张仲的状态中去,双眼之中除了张仲,再无任何东西,双脚分开,在岸上一顿,牢牢站定,双手缓缓合拢,巨剑剑尖直指张仲,金龙开始在身体周围急速环绕,气势铺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