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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哭吧哭吧不是罪。
只是,抬起头来的时候,可以看到你的眼睛吗?
你会抱着我,对我说,你会永远守着我。
操!
我以为,只有象我这样地滥人才不信守承诺,可是,秦玲,你这么美丽温柔善良,为什么也不信守承诺?
……
领取睡袋的地方,门锁着,估计里面也没有人。
一切地一切,熟悉而陌生。
可是,秦玲呢?
对了,她坐在大院子石床的睡袋上。
她在那里等我。
这么大地雨,她坐在那里,一定全身都淋湿透了吧?
我的眼晴已经全都淋湿透了。
我不想过去,我想给自己留下最后一丝幻想和安慰。
还有那份已经不在地温暖。
秦玲,她就坐在那里等着我。
也许这会儿,她躲进睡袋里去了吧?
睡袋防雨吗?
秦玲,你自己走过来好吗?我没有勇气走过去看你……
求你了。
……
雨一直下。
我呆呆地看着大院子的入口,雨越下越大,把我的整个视线都遮挡住了。
有人从那边走过来了?
我使劲擦了擦自己的眼晴,原来还是我自己的幻想。
领取睡袋那大房子门前的屋檐下,现在很冷。
我使劲跺了跺脚,努力让自己不被寒冷打败。
我该过去了,秦玲还一直坐在雨中等着我呢。
我把所有的东西都丢在了大房子门前的地上,这大房子的屋檐很宽,不会让雨水泡着它们。
包括我的伞。
这么大的雨,就算我拿着它,一样挡不住从天下飘下来的雨水。
我慢慢走出了屋檐,走进了雨里。
我让雨水慢慢淋湿我,淋湿我的眼晴,也淋湿我的心,让我能够慢慢适应这雨水的冰冷。
再唱歌吧,为自己送行。
我是恒星
你是流星
你注定要走
我注定厮守
我无法改变
你在我的世界里不能永远
只能期待着
下一次
与你幸福的擦肩
……
秦玲,如果人生还有下一次,如果一切可以重来,我誓,我一定会紧紧牵住你的手,永远不再松开。
在雨中,终于,我的心也已经湿透……
我抬起沉重的脚步,在这瓢泼的大雨中,在电闪雷鸣中,一步一步,向大院子的方向走去。
我知道,秦玲,我漂亮的女班长,你一直在那里,你一直,在等着我。
永远。
(全书完)
书结束了,不过从明天起,本书还会继续一天两更,当然,都是凑字数凑出来的,凑给喜欢看这本书的人。
不喜欢这本书,但还要继续看的兄弟,嘿嘿,那您也接着看吧,就是别太认真,为一本书气坏了身子,不值得。
骂我的人请继续骂吧,以前从没有想过,挨骂这东东,也会有适应的一天,好象从半月前的某一天开始,我突然对骂我的那些人和那些话没什么感觉了。
就这样,在漫天的骂声中,我脸皮变厚了,我成长了,我……我快变成一个标准的三流写手了!
最后,嗯,预计本书在成功凑出一百五十万字之后,还将再凑出第二个一百五十万字出来。
有些人看到这句话别拿头撞墙,我不赔医药费的。
明天,我们不见不散。(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Www。。Com。章节更多,支持**中文网*!)
正文 第528章 新的开始
更新时间:2010…2…7 3:31:58 本章字数:4310
活着的意义是什么?
这些天,我经常在想这样一个问题。超速更新最新小说章节*()
比如,我活着的意义是什么?
爱情?事业?泡妞?复仇?
还是在漫长的生命中,慢慢消磨自己,让自己学会什么都不想。
整天呆。
也许呆就是一种幸福,因为很多人连呆的时间都没有。
很多事情,我都不知道答案,但我知道,有一天,我终将会慢慢老去。
在老去之前,或许我会养一大堆小孩儿。
繁华过后,谁是白苍苍时陪我一起看夕阳的人?
想这么多很累,还是继续呆吧。
今天我呆在这里,当然不只是为了呆。
我是为了吴刚。
虽然我很想这辈子就这么呆下去算了,但是在可以呆之前,我有几件事一定要完成。
那几件事,有些,我依然没有头绪,只能先搁在那儿了。
有一件事,我已经理清了所有的头绪,只需要继续下去,就可以给自己、给小芳、给王姨一个结果了。
这件有头绪、可以给出结果的事,就是找吴刚讨回小芳的房子。
还有,让吴刚为王姨的死血债血偿!
W市没有秋天,夏天过了之后就是冬天,今天才刚刚进入十一月,就已经很有些冷了。
我的身体略微有些僵硬,但不是因为冷。
因为我稍稍有些紧张。
临战之前,难免会想多一些,也会有些紧张,但是一旦豁出去、开始行动了,我就不会再紧张了。
那时候会有一种临近血腥地兴奋感驱使着我,让我忘记很多其他的感觉。
应该叫噬血才对。
噬血三人组虽然不再,但肥仔现在在我身边。
虽然肥仔现在很有些色,甚至还变得很有些懒,但和从前一样,有他在我身边,协助我的行动,让我感觉背后很安全。
有时候我觉得肥仔就是另一个我,他给我的感觉是……几乎没有什么思想,我让他做什么,他就会做什么。
大学这两年,他不在我身边,让我感觉就象少了只手臂一样。
好在,现在这只手臂又回来了。
这会儿,肥仔呆在一百米外的一条巷子里帮我望风,在这种时候,多一双眼晴,都会让计划成功的把握多上几分。
我的手机振动了,是肥仔打过来的。
“他来了。”
“嗯,知道了。”
“要我过去帮忙吗?”
“不用,继续帮我守在那里,有什么异常情况,及时通知我。”
“那好吧。”
挂断肥仔地电话,我开始做起最后的准备活动了。
肥仔很让我放心,也让我安心,就比如他问我,要不要过来帮忙,但我如果说不用,他就不会擅自往这边跑。
这样会避免一些无谓的损失。
小强就不这样,以前打群架的时候,我偶尔会临时改变战术,行一招险棋,把对方主力引开,然后再伺机各个击破。
肥仔会按我既定的战术执行,让我不用担心他那边,但是小强看到那么多人围攻我,会立刻冲过来支援我,让我突奇想的险招彻底无用武之地。
今天如果是小强跟我在一起,他弄不好在仔细分析了形势之后,觉得他再留在那里望风已没有什么意义,会偷偷跑过来帮我。
所以,小强比肥仔更聪明一些,并且很有个人主见。
但我更喜欢和肥仔搭档,因为我觉得我高达250商的脑子已经够我们两个人用的了,我需要的,是肥仔的执行力。
……
吴刚过来了,他一个人过来地。
为这个计划,我筹备了整整一个月。
我设了一个妙局,让吴梦影把吴刚骗到这里来的,但是吴梦影并不知道是我暗暗利用了她。
为了避免我可能留下的线索,我甚至专门找了家黑网吧和吴梦影联系。
当然,用的也不是我以前用过的QOO号。
现在,我觉得,如果吴刚失踪了,或死了,警察将会很难查出是我干地。
就象上次的红皮鞋女事件一样。
不对,比上次的红皮鞋女事件更加精妙。
我抄起身边的木棍,准备要行动了。
吴刚年轻时肯定身经百战,就算他现在已经人到中年,我仍然不能对他掉以轻心。
这一棒子下去,至少要废掉他半条命,然后再慢慢折磨他。
如果能拿回小芳的房子最好,拿不回来,吴刚他一样死定了,他要为王姨的死一命抵一命。
吴刚到了,他站在那里开始吸烟,然后等待着什么。
我用黑布蒙上脸,把头顶的黑色毛线帽也拉低了一些,只露出两只眼晴在外面,然后慢慢从藏身地那栋破楼里走了出
我准备从楼后面慢慢绕过去,从背后对吴刚动袭击。
我轮换着两只手,把手心里的汗在衣服上擦干净了,这次偷袭,不能有半点闪失,否则,我一旦失手,就会暴露自己,不仅自己要倒霉,还会把我身边所有的人置于危险之中。
当然,以后再想找到这么好的捕杀吴刚的机会就难了。
走过前面的转角,就是靠近吴刚的最佳位置了。
到转角边上时,我再次向吴刚那边观察了一下,他果然背对着我这边的方向。
正面和他对搏,以我现在完全恢复了的身体状况,应该也有七分把握。
不过我不想把事情弄得那么麻烦,从网络小说里得到的经验,一个成功地杀手,最擅长的是偷袭,而不是强攻。
我要做一个成功地杀手。
对了,杀人之前,要先酷酷地冷笑两声。
我现在肯定很酷,可惜没有观众。
不摆酷了,动手吧!
意料不到的一幕生了。
“喂!干什么?”一个男人在我背后大喊了一声。
我不得不回头看了他一眼。
心中很有些奇怪,这里明明没有人,我侦察了很久才选定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