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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与愿违。这次阿梅使出了浑身解数,就是连小蟑螂的影子也找不到半个,只听说两天前这个家伙就背了个军挎,说是去西安探亲去了,不到年后是回不来了。真是天大的奇闻!从小的同学,怎么就没听说他在西安还有亲戚?多半是怕事儿,躲了。
没撤,只得又回吴放歌的住处,希望吴放歌回来的时候能遇到他,通知他快避一避,可在此回到住处时,房东倒是不见了,却遇到了朱雨露。
自从上次和吴放歌拥抱被朱雨露撞破后,这丫头就再也没有和阿梅说过一句话,阿梅都觉得憋屈,阿竹可比我疯多了,怎么不见你恨她?可现在,为了同一个关心的男人,两个女孩又暂时地结成了统一战线。
之前朱雨露曾经去过金乌大学,可吴放歌这段时间并没有回去过,所以朱雨露也没了办法,只好先回吴放歌的住处看看,正好遇到了阿梅。
两个女人相视无语,也没办法,最后还是朱雨露牙一咬,心一横,对阿梅说:“梅子姐,你陪我去趟派出所吧,我去自!”
救助于警方,这既是最后的办法,也是无奈之举啊。中国几千年传下来的名言:打死不告官。不是一点道理都没有的。
第十七章 医院启示录
这个时代警察的名声其实还是不错的,主要是因为金乌原来是个县城,人口不多,大家七扭八歪的都能沾上点亲戚关系或者熟人关系,而且此时的人心还算质朴,贫富悬殊也不大,市一级机关的长也还有部分是骑自行车上班的呢,只是毕竟是个县城展起来的地区,一下子要应付城市快成长膨胀带来的社会问题,还有些应付不过来,故而好多时候报警就是自讨苦吃的代名词,毕竟远水救不了近火啊,就像香港电影里演的,大家都死光光了警察才出现。
阿梅听朱雨露说她要去自,情知也劝不住,只得陪她一起去,结果接警的是操外地口音的年轻警察,一点也不面熟。年轻警察一副公事公办的样子对朱雨露说:“都半个多月了,弄伤了人,怎么现在才来?”
“同志,不是这样的……”阿梅见朱雨露一见着穿制服的就说不出来话,就想帮她把事情说清楚。
年轻警察瞪了他一眼说:“没问你!等会儿有你说话的时候!”
那时代中国的老百姓对穿制服的有一种天生的敬畏感,即便是阿梅,也不能免俗,被这位年轻的警察一训,再也不敢说话,只得隔着值班室的玻璃看外面走廊上进进出出的人,希望能找到个熟面孔,可溜溜的十几分钟,愣是一个熟人也没看见,心中暗暗的后悔该叫上父亲一起来。虽说父亲在建筑公司当了一辈子建筑工,但毕竟是土生土长,还真的认识不少人呢。
很艰难的熬完了讯问,朱雨露觉得自己都快虚脱了,不过总算还好,下面该轮到阿梅了。不过阿梅毕竟是城里孩子,又多过几年书,无论是胆略还是逻辑能力,语言组织能力都强过朱雨露,再加上同样的事件已经记录了一遍,所以‘过关’很快。
做完了笔录,年轻警察让她们签了字,又填了一张表,然后把笔往桌子上一扔说:“行了,你们回去吧,尽量少出门,有事及时和我们联系,打11o也可以。”
朱雨露一下子楞了,她原本是带着坐牢的心来的,毕竟是人老实。阿梅也有点意外,虽然她知道有正当防卫这么一说,但当时的情况确实也是朱雨露先提了菜刀追出去,而吴放歌也说过这件事很麻烦,所以当年轻的警察做出这个处理决定的时候她也楞了一楞。
年轻的警察见她们**,一直板着的脸上居然露出了一丝笑容说:“你们可以走了,派出所可不管饭。”
听他这么一说,阿梅和朱雨露两人才如蒙大赦,连连道谢着出来。
这就是典型的经验主义错误。阿梅和朱雨露见的世面少,没分析对情况并不奇怪,但是吴放歌在这件事情上也犯了错误,有时候多上几十年的人生经验也是个包袱,比如对警察的认知问题,吴放歌就犯了先入为主的经验主义错误,他把二十年后对警察的看法带回了二十年前,不出错那才叫见鬼呢。
很多年后,有好事者对当时的警察进行了分类,一般的说四五十岁有个一官半职的警察最哪个啥,但是没有职务的这个年纪的警察就比较好好说话,待人和气,因为他处事比较圆滑,不会轻易得罪人;最张狂的就是年富力强的那一拨儿,有时候做事简直就不计后果,做好的就是果断、有魄力,做不好……那就不说了。至于二十郎当才加入警察的队伍的年轻人,又分成两拨,一拨觉得自己当上警察了,很了不起,做事很狂,走路都横着;另一拨原本也是有理想抱负的,还没有被‘沾染’,所以很有上进心和同情心,做事也讲原则。阿梅和朱雨露的运气不错,遇到的是后者。
有了派出所的定论,两个女孩安心了不少,但是还是不放心吴放歌那边,可又怕他的父母过于担心,不敢去金乌大学打听太多,就就是时常不短的去他的出租房看看,顺便这帮他把被褥洗干净晾干,后来还是不放心,就把能搬动的家当都搬回阿梅家暂时存放着了。
两个女孩心急如焚,吴恕文夫妇也整天的唉声叹气,虽然窦伟龙经常来安慰两夫妇,可是他这个人很现实的,所有的资源都要等到看似对自己有利可图的时候才会动用,所以也就是刷刷嘴皮子,想在吴恕文眼里落个好印象而已。
阿梅对这件事可是真的上了心了,她在脑子里把能帮上忙的人名梳了一遍又一遍,还把这事跟爸妈说了,可这两夫妇都是当了一辈子工人,虽然人脉广,可也都是些穷哥们儿,要不就是无权无势普通机关干部,勉强打听个消息就已经是极限了,别的忙就再也帮不上忙。阿梅整天介愁眉苦脸,惹的男友也很不高兴,有次急了,就说:“你那个同学不是救了一个官太太吗?她怎么不管啊!”
男友只是一句气话,却一句话惊醒了梦中人,赶紧又找出那天的旧报纸细细的了好几遍,第二天叫上朱雨露去医院找汤霞帮忙。
既然失去医院看病人,当然不能空着手,就买了一礼盒鳖精,又买了些水果。原本是打算买香蕉的,但是因为价格的因素临时改主意又买了椪柑儿,后来的事实证明,没买香蕉是多么明知的选择呀。
虽说知道汤霞入住的医院,却不知道在哪个病房,只有现去问,好在汤霞是王双区长的老婆,到也不难找。可还没进门到差点被里面冲出来的一个人撞到,那人连一句道歉的话都没有就风也似地消失了。
站在病房门口,阿梅先做了一个深呼吸,然后心一横,脸上堆满笑容,推开门对着床上的女人热情地说:“是汤阿姨吗?我是放歌的同学,来看看您。”
阿梅这么做原本是没什么把握的,如今忘恩负义的人多了去了,人家又是领导的家属,还不是说不理你就不理你了?所以阿梅心中早已经打定了主意,如果汤霞态度热情呢,就把这事儿说了,如果汤霞很冷淡就放下东西走人,绝不自取其辱。结果事态很顺利地朝好的一方面展,才一提到放歌的名字,汤霞的脸就笑成了一朵花,而且非常的真诚。
“原来是放歌的同学呀,快坐快坐,放歌怎么没来呀。”汤霞努力着想从床上撑起身子来,阿梅见状,赶紧上前伺候着把病床摇起来,枕头也给放好了。
阿梅她们来的正是时候,汤霞现在正郁闷着呢。
俗话说‘伤筋动骨一百天’。汤霞被一整箱香蕉砸断了腿,这个春节注定是要在医院里渡过了,虽说入院以,前来探望的人从不间断,有好多都不认识,个个都热情的一塌糊涂,惹人厌烦,只不过作为领导干部的妻子,应付这些也算是帮助丈夫工作。而丈夫王双,平日是难得一见,在她伤了腿之后,出现的次数虽然多了些,但还是差强人意,唯一上大学的女儿原本说寒假是不回来的,这次虽然也回来了,可花季女孩,哪里在医院待得住?整天四处找旧同学玩,在医院待的时间反倒不多。所以尽管床前人来人往,汤霞还是觉得寂寞和空虚,她不笨,知道这些人来都不是真正来看她的,不过是看中了丈夫的权势而已,来探望自己不过是个借机接近丈夫的借口。而汤霞其实也不是个贪得无厌的女人,她只是想得到和普通病人一样的待遇——能有个人经常的陪她说说话。刚入院那阵子,有着阳光样笑容的小伙子吴放歌虽然来的次数不多,但是每次都让人感到心情愉悦,可是渐渐的不知道为什么,他不再来了,这让汤霞感到有些失落,每天她都带着希望看着门口,听着每一个由远自近的脚步声,但是每一次随着病房门的打开,就又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