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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魔列国志-第9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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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终于在一次难得的幽会里,情不自禁,与那书生,发生了一次‘未完成”的关系。
  什么叫做“未完成”的关系?
  芸儿的日记里这样写着:
  “他将我带到某一秘室,室内只有我们两人。
  他拥抱了我,欢乐地狂吻……”四片甜蜜的嘴唇连系着,彼此火热的舌尖纠缠着,两颗热情的心黏胶着,再加上一个永恒的爱融洽着。
  我们如醉如痴,发泄爱情,情人的口津滋润了情人的心,双方都获得满足的感受。
  为了巩固我们的恩爱,他可怜地要求我赐给他一次实际的安慰,作为定情。
  如此突然而来的要求使我犹豫不决,但我心里却惊喜参半,情绪上立即产生波动。
  我暗想着一连串的问题:‘我们的婚姻条件成熟了吗?这样做使得吗?在魔国,我为人师表,难道可以这样做吗?’
  心理斗争正在进行,理智与感情也发生龃龉,爱神在暗中鼓励,但魔神却在背后阻挠。
  我们恋爱多年,由于他在地国犯色戒的案子尚未撒消,身份特殊,以致我和他的婚姻问题迟迟未决。在魔国,周遭的人们都爱管闲事,当局又严格限制老百姓不正当的自由和活动,使我们有时虽近在咫尺,也未能相见,有时远隔千里,聚首更难,因此,双方离多聚少,空怀刻骨相思。
  这时我们在秘室相会,真可说是机会难逢,且彼此既巳决定了嫁娶之心,以后决不反悔,那么,我又何必吝惜我的身体?他既已提出“定情”要求,我也认为与他定情之后,他会爱我更深,终于我略加考虑,毅然答应。
  结果,爱神胜利,魔神退却。
  我的意志没有被那凶恶魔神所左右,因为我在心甘情愿的情况下,准备将我纯洁的心,以及清白之体,都贡献给他,既然我决定要做他的妻子,就让他占些便宜吧!甚至当我见到他热情沸腾时,我就有这样的想法:‘亲爱的,你要怎样,就怎样吧!一切由你,你作主吧’我的一切给他看到,使我多么难为情。
  我羞极了,连忙双手掩脸,藉以遮羞。
  我利用眼睛从我遮面的手指缝隙中偷窥,看到他摇头晃脑,摆出了读书人的姿态,一边准备有所行动,一边低声道:‘亲爱的,我要……我已经等待你多年了。’这时,我清楚地体会着,他将要如何对付我,但我不知道他会给我怎样的痛苦,以及怎样的快乐。
  蓦地,我听到邻房里发出了一阵轻微的人声。
  他——男人粗心,同时他正拟跃马挥戈,心不两用,但我——女人心细,处处留神,所以我听到了声音,而他没有听到。
  这时,我心里非常惊慌,以为有人在看“隔壁戏”,连忙低声暗示道:‘墙垣有耳!’因此,他也很吃惊,终于踌躇起来,又长叹一声,迫于形势,我们匆忙而狼狈地中止了一切见不得人的,也可说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动态,怏怏而无可奈何地恢复了体面的服装。
  这次,肉体的结合虽未圆满完成,可说功亏一篑,半途而废,但我俩之间的心灵却比以前加倍充实,爱情又增进一层……”
  “爱”是严肃的。“被爱者”往往觉得自己幸福,可是“爱人者”未必没有同样的感觉。
  同样是幸福,有些人希望做“被爱者”,但有些人则希望做“爱人者”,此中甘苦,大有分别,见仁见智,这是要让情人们自己去体会了。
  “爱”是牺牲的。只要双方情人愿意,为了爱,值得任何牺牲。
  爱是万物的生长力,国家的推动力,世界的进步力;没有爱,宇宙就会变成灰色,黯然无光,毫无生气。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男女在谈恋爱时,任何人不宜妄加干涉,即使是家长也不例外。
  家长只有鼓励和指导的义务,但没有干预的权利。
  惟一的例外,就是主张男女恋爱必须要结合到民族的利益。并且严厉管制不正当的色戒。
  自从那次的事情发生后,芸儿时常想到它,一幕一幕的过程在她的脑海里盘旋,念念不忘,甚至反复追忆。
  可是,他们以后就不再有那样欢乐聚首的机会了,因为那时魔国的局势逐渐紧张,臣民在有形或无形中都已受到较前更严重的心理威胁,即使是色胆包天的亡命之徒,也不敢乱搞那种恋爱关系而去冒险开戒。
  严厉的妖法魔律只能管制臣民的行动,却无法限制他们的思想。
  芸儿是痴情的,她虽怯于再与情人相会,但她硬是要想,不断地想。
  她不但要想,而且她还要写。
  在日记里,她过样写着:
  “想起那次的事情,它好像就在眼前一样。
  当时,我深深地感到我俩都很兴奋,混合着性的冲动,此外我还有不安的情绪刺激心灵。
  我体会着:他爱我,肯听我的话,为了使我免受不安,他丝毫没有粗暴的动作。他惜玉怜香,温存体贴,又能临崖勒马以爱论爱,这一点就不是一般的男人所能控制。
  因此,我就看彻了他的心地非常善良。
  他在那时,热情奔放,欲焰沸腾,但我也不能抑制感情。一个少女即将初次接触到爱情,心里怎会不慌呢?我不知如何处置自己,又不知怎样才能使他快乐。尽管他对我爱护备加,我还是无法消除我心头的恐惧。他显示万分关怀,足见他爱我之探,这是我永远难忘的。
  至于暗喜,我想应该是有的,但可惜的很,我在那时,也许是由于不安的情绪作祟,觉得这种暗喜在一眨眼之间就消逝了,做爱虽不能成功,这是限于情势,并非他的过失,但对我来讲,等于我已将最宝贵的一切交给他了。
  他这样说:他几乎已经占有了我。不过,这事他虽不能如愿以偿,但从此之后,我已经水远是属于他的。
  我不知道他是否已把我当作未婚妻。
  还有一点使我难以理解。当我每次与他聚首之前,我总以为有充分的时间给我俩畅谈心情,真想将我心里的话向他尽情倾诉,但不知怎样,到了那时,我的心情似乎不够平静,好像我自己是在作客,因此,在行动上我显得非常拘束,缺乏自然的姿态。
  是否每个少女都有这样的性格呢?我也不得而知。结果,我在事前准备要讲的话,却依然蕴藏在自己的内心里,始终说不出口。
  在过去,我常常这样想:人类是有感情的,感情冲动可用理智克服,但如今我自己亲历其境,却不能以理智克服感情,可见我过去的想法没有结合到实际体会。
  我在事后回忆,他作出某些举动,对我是十足的不讲礼貌,可是,我在那时并未表示反感,不但没有反感,而且我的心里还认为他那些举动是可爱的,讨人欢喜的,是否我已经变态了,或是发疯了?
  我想:不是,决不是。
  因为,那时,在我的眼光中看来,他是世界上最可爱的人儿。他面如冠五,相貌堂堂,态度文静,谈吐高雅,真是个大丈夫,好男儿。可是,他的手指似乎不懂规矩,擅长挑逗、抚摸我、侵袭我,惹得我热情如炽,呼吸急促,不禁想入非非。
  回忆起来:假如在当时,邻房里没有发出入声,那么,我就不会受到惊吓,而他就能如愿以偿。让他尽情爱我,这对双方都有好处,但可惜得很,说实在话,那时我早已隐约听到人声,在莫奈何的情况下,只得硬起心肠,告诉他隔墙有耳,使他立即惊觉,临阵退却。
  我又回忆:虽说这是好事多磨,但隔壁房里轻微的响动却救了我和他。据他事后得到消息,原来本国公安衙门的官员,正在邻房举行秘密会议。
  好危险啊!真是不幸中之太幸,及时发觉,使我们的艳事未被泄露,否则,小不忍而乱大谋,我们就要倒运了。当众出丑,被人传作笑柄,那是小事,可能我们还会被牵涉于偷听秘密会议,暗窃情报,将我们当作间谍内奸惩办。
  假如是这样的话,我们就永无出头之日了。
  我认为他有好心,才得好报。假如他正因情焰高涨,爱欲盛炽,在要紧关头,不顾到我的警告,只图本身快乐的自私心理,而粗暴地兴云布雨。那么,我必然会忍受不住,可能高声呼唤。同时,由于我们只注意了自己的事情,自顾不暇,我也决不可能分心发觉邻房的响动。这样的话,我不但未能听到他们的声音,而且反被他们听得我的声音。
  如果事到如此地步,后果是糟透了。势所必然,他们前来查询,结果发现一对男女,恶形丑态,当场公开,结局如何,我也不敢再想下去了。
  他存心善良,且能见机行事,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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