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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没什么道理可寻,也许——”
“朋友『夫』,不可欺。”叶秋打断他的劝进。“再说,我是那种有异性没人性的人吗?”
比起柏烈旭,她更重视与同窗梁雨萍之间的姐妹情谊。
或许这可以用来解释为什么发现柏烈旭心仪的对象是好友时,自己连一点点嫉妒怨怼都没有。
由此可见,她对这个曾是学弟的男人并没有投入太多的感情,只是——
难免会因为心动却不能告白、还得撑出笑脸当红娘这事感到沮丧和失落。她也不过是个普通人。
知道苦劝无用,色仔也懒得再说。
谁教感情事除了自己,任何人都无法介入。“很多感情融洽的朋友,不分男女,一旦发现好朋友跟自己一样爱上同一个人时,什么姐妹情谊、兄弟情义都像过往云烟,风吹雾散就罢,有时候还会反目成仇,从此彼此针锋相对。你是个例外,值得为自己感到骄傲。”
“谢啦。”叶秋没好气道。“虽然打定主意要帮他,情绪还是会受影响。不好意思啊,刚对你发火,实在是原本写得很顺的故事因为他约见面,之后无法避免的情绪低落让我的故事卡住,也让我心烦意乱。”
“你赶稿的时候本来就是非人状态,现在只是程度高低的差别而已。”
“讲这样!”就算是实话也要给她几分薄面,保留地说嘛!
“你不必强迫自己一定要写完正在进行的故事,何不转个心情、换个题材?”色仔建议道。
“比方说?”
“把你失恋的感觉写成一本书如何?”
“啊?”
“反正现阶段你卡稿是事实,干脆豁出去,把自己这种乱七八糟的心情写成一本小说,一来发泄失恋的苦闷,二来,如果过稿,还能赚进一笔稿费——就算达不到后者,至少也藉由写作抒发情绪了嘛。”
叶秋侧首想了想。“这似乎是个不错的主意……”
“不错吧?我书名都帮你想好了。”
“哦?说来听听。”
“失恋期未满。怎么样?不错吧?”色仔说得比要写的人还兴奋。
“失恋期未满……”叶秋重复低喃,“失恋就像罐头食品,总有一定的保存期限,过期了就应该丢掉……”
身为同行,当然了解这是“赋比兴”中的“比”,飞快接下:“但也有因为在制造过程中添加太多防腐剂,以至于保存期限过长的情况。”
“嗯嗯,像雨萍就是……哈!”
突然吼这么大声吓人啊!“下次尖叫前麻烦请事先通知,”色仔抱怨道,“万一耳聋你赔我啊?”
“爱死你了,哥哥!”没错,就是这样!
“这表示你决定换个题材?”
“嗯。”叶秋重重点头,不在乎对方是否看得见。“不过不是拿自己当主角,而是……色仔,我决定出卖朋友,为他们量身订作一个故事。”那个故事里,也许有虚构的未来,但也有她眼见的真实,就这样决定了!
“啊?”色仔压根是有听没有懂。
叶秋才不理他是否顿悟,自顾自地一股劲高兴直说:“如果你不是同志,我一定会爱上你!”
“少来。”这等肤浅的迷汤岂能灌醉他。“上回请你到欣叶吃饭你也这么说,说的时候还一边吃茶碗蒸。”有人这么示爱的吗?没诚意!
“别这样嘛,”拨开云雾见青天,找到宣泄的管道,虽然还未开始,叶秋已经跃跃欲试。“等我完稿,换我请你吃饭!”
那厢传来弹指的声音,显然很为文友想通了的结果感到高兴。“就这么说定,我等你的电话。”
“好!”叶秋答得干脆。
两人再闲拉胡扯一阵后,愉快地结束通话。
叶秋起身为自己煮杯伯爵奶茶,回桌前坐定时不忘作个深呼吸,确定静下心后,她想想自己、想想好友,再想想大学时代所发生的点点滴滴。
待脑中浮现轮廓,确定故事纲要之后,按按鼠标关闭旧档案,重开新档。
跶跶跶跶……打字声再度响起,抡动的十指在键盘上弹出轻快的节奏,少了之前踉踉跄跄的中断,多了行云流水的顺畅。
小说总是那样——真亦假来假亦真,假亦真来真作假。
现实生活与小说世界,有时只是一线之隔。
跶、跶、跶……挂着“孟旸谷律师”名牌的办公室内,除了规律的键盘敲击声,还有主人偏中低的嗓音,口述要助理打下的字句。
在等待助理打字赶上他所说的话时,冷不防说了句:
“叶秋打得快多了。”
从那晚独喝闷酒之后,直到前天,他才又听见隔壁传来急切干脆的打字声,还有避无可避的深夜声乐及嘈杂难以入耳的鬼吼鬼叫。
可见隔壁劣女的情绪已经好转,重新振作起来;而昨夜,他的挑衅得到对手精神奕奕的响应,这更让他觉得满意。
只是他仍然疑惑,那个让她情绪低落的男人跟她究竟有什么关系?
沉溺于谜雾之中,孟旸谷忽略了心底那抹刚刚萌芽的介怀情绪,脑袋忙于推敲那两人的关系。
跶、跶、跶……叶、秋、打、得——“叶秋?”突然冒出陌生的名字,章婕妤从计算机屏幕前抬头。“老板,委托人的姓名是李有田还是叶秋?”
跳离推测的思绪,孟旸谷被问得一愣,会意过来后,笑着更正:“是李有田。”
“那么叶秋是……”
“我的新邻居。”
邻居?对一向不把“敦亲睦邻”四个字放在眼里的老板来说,会提起邻居的话题很是难得。
没有听见打字声,孟旸谷收回眺望窗外景致的视线,落在助理身上。“怎么了吗?”
章婕妤低头看表,十二点零三分,已经是午休时间。“刚好午休,这份文件也不急,我们聊聊,以朋友的身分。”
法律人说话的逻辑总是如此,主张什么身分拥有什么权利,现在的章婕妤要求行使朋友的权利——关心自己的朋友。
“可以。”孟旸谷并不反对。
只是这在与法律不相干的人眼里,这两人大概就像法庭上的两造,一方诘问,一方反诘问。
“第一个问题,叶秋是男是女?”
“这有什么差别?”他反问。
“认识你这么久,第一次听你提到邻居,甚至还记得对方的名字;身为朋友,难免感到好奇。”
“如果你见过她,也会对她留下极度深刻的印象。”再加上以那种方式。
回想起初见面的情景,孟旸谷唇边再度染笑。
那个迷糊的女人一直以为他们两个初次见面是在社区里,事实上,在那之前他们已经见过。
两年前,他应某大学法律系学会之邀前去演讲,在容纳百人的会议室里,坐在第二排正中央的女学生,以呼呼大睡响应他准备了三天的演讲内容。
更令人绝倒的是,这女学生晃头晃脑睡到一半,突然像脖子被人砍断似的,整颗脑袋往旁边重重一掉,撞上隔壁同学肩头,唉了好大一声,中断他的演讲。
他还记得,当时的叶秋睡眼惺忪地醒来,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事之后,俏脸迅速胀红、烧上耳廓,他没见过有人能像她脸红得这么快、这么彻底的。
突然成为会场焦点的她先是像只惊慌小兔,眼珠子不安地四处乱飘,最后飘到他这个演讲人身上。
四目交会,他不知道自己当时是什么表情,但见她力持镇静,佯装严肃地咳了几咳,以手势无声地示意他继续。
他没有立刻接续被她中断的演讲。情非得已,他必须先安顿满腔急欲冲出的浓烈笑气才能开口说话。
天晓得,那个场面好笑到连他日后不经意回想起来还是觉得有趣。
那样的初次会面,让他留下很深刻的印象;但因会后她冲离现场的速度飞快,两人来不及有任何交集,这段堪称经典的相遇最后也只能收在记忆的盒子里,不是继续摆着,就是任它逐渐淡去。
又或者,因为某日的因缘际会再度想起——好比那日清晨。
当她心有不甘地开门想取回自己的拖鞋时,那张火红的脸蛋像把钩子,勾出他尘封在脑中某处的记忆。
他忆起她,可惜她似乎不记得他,这让他有点失望。
等不到答案,反而得到莫名其妙的笑声,章婕妤换了问题:
“想到什么让你觉得这么好笑?”
听见她的声音,孟旸谷从回忆中醒神,才知道自己又一时忍俊不住笑出声。
“没什么。”这段记忆他想独占,不欲与人分享。
“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旸谷。”
“婕妤,”偏向执意的追问让孟旸谷有了警戒。“你是我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