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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你管。”冷淡的语气摆明不甩邻居的关切问候,仰首须臾复低下头。“你当我是逃狱的犯人啊?还不关灯!”
“你还没回答我,为什么三更半夜站在那里不睡觉?”
“你不也一样,三更半夜靠在窗边干嘛?赏月啊?现在离中秋节还久得很哩。”至少有半年。
前一分钟还为她深夜未归收拢的眉峰,如今不自觉舒开成平原。“谁规定只有中秋节能赏月?”
“哈,就算你学古人独倚阑千待月明,也换不来书生气质的,老兄。”她说:“卡早困卡有眠,夜深露重,老人家身子骨不比年轻人,当心着凉。”语毕,又是朝天仰首。
视角的缘故,孟旸谷看不见她的动作,只能推测:“你在喝酒?”
“不要叫我请你啊,孟大律师。”
“心情不好?”看来他下午所见并非错觉,孟旸谷暗忖。
“谁心情不好了?”摇晃手中的啤酒,习惯了灯光的眼总算能顺利捕捉到斜下方窗边的人影。“酒除了能浇愁,还能助兴言欢的好不好?没学问。”
“我只知道两人以上把酒可以助兴言欢,一人独饮叫作『喝闷酒』。”
“我讨厌律师的嘴巴,尤其那个律师是你。”
“我也不欣赏好强的女人,尤其她又正好姓叶名秋。”他学她的语法。
“既然你我相看两相厌,何不道声晚安各自作鸟兽散?呃!”打了个酒嗝吐出胀胃的酒气,她续道:“你睡你的大头觉,我喝我的黑啤酒,你自由、我自在,何乐而不为?”
是啊,何乐而不为?他自问。
当初会搬家,就是为了远离那群敦亲睦邻得太过火的邻居,所以他卖掉位于市中心的大厦住家,选择市郊独门独户的别墅区,以求清静。
可现在的他正一反常态,在做这件自己极端厌恶的事。
然理智虽清楚自己多管闲事,平时控制得宜的嘴却在此刻背叛主人,反常地冲动开启:
“是因为下午见面的男人?”
“你果然看见我了。”不说还好,想到就有气。“喂!就算两军交战也要以礼相待,我跟你打招呼,你竟然甩都不甩,装没看见掉头就走,知不知道『礼貌』两字怎么写啊?!”
“你一定不知道自己当时是什么表情。”
“什么?”突来一阵风,吹散了声波,叶秋没听清楚。“再说一遍,刚刚风大,我没听见。”
“我说,喝太多啤酒容易下半身水肿,叶小姐。”话才刚说完,孟旸谷就接到对方送来的回礼。
当啷一响,空空如也的啤酒罐在地上滚过几圈,溅出几滴酒沫污了他卧房的磁砖。
“怎么样?”抬头望,始作俑者挑衅地朝他比出“YA”的手势。“我说过总有一天砸到你的,哼哼。”总算报了之前N球之仇。
“看样子,你的心情好多了。”没有动怒、没有嘲弄,孟旸谷唇侧弯起浅不可见的上扬弧度。
“我的心情本来就很好。”
“是吗?”底下飘上来的语调极淡。“那就好。”
叶秋很明白自己刚说的话是真是假,对于孟旸谷一反之前与她舌战对峙,转而任她撒泼迁怒的作法,她虽然不解其意,却很清楚自己太无理取闹了点。
“你为什么不把窗户关起来,睡你的大头觉去?”真烦!让她觉得自己好像欠了他什么似的。“都快一点了。”
“你又为什么一个人在天台喝闷酒?”他还她同样句型的问题。
又说她喝闷酒!“我是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哪来的闷酒?!”
他皱眉,决定坏心击溃她逞强的防护罩。
“今天是阴天,你脚边也没有湖泊,要从哪冒出月亮跟影子?”
哇你咧……
当啷!
孟旸谷房里再添一个空铝罐。
第三章
B秀致的脸蛋刷上苍白,眼睁睁看着A将C搂进怀里,低首在她耳畔细语,神情举止无不写着怜惜。
这样的A,B不曾见;那样充满疼惜的神情,也是她不曾在他脸上见过的。
至少,在她面前,A从未对自己展露这样的神情。
他真的爱她吗?一瞬间,B问自己,A对她的感情是爱吗?
或者只是——
铃……铃铃……
“要死啦!又是哪根不长眼的葱蒜苗打扰本姑娘赶稿,不要命就说一声,老娘我马上拿刀杀进你家砍你个十段八段——”
“又在赶稿了?”电话线那头对这串惊天地泣鬼神的开场白不以为忤,显然对叶秋赶稿时的暴走状态很习惯。
认出对方的声音,叶秋火气减半。“色仔啊,找我干嘛?”
“告诉你几百遍了,不要叫我色仔!”那厢咆咆熊吼:“叫我山光也行,水色也好,就是不要叫我色仔!”
“拜托!谁叫你没事取个『山光水色』这种落落长又拗口的笔名,”赶稿的言情小说作者就像正在吃饭的宠物狗,就算是主人靠近,也会汪汪汪地狂叫,撂下“再近一步,就要你好看”的警告。“不是色仔就是色狼,再不就叫本名,你自己挑一个。”
“……只要你高兴就好。”迫于淫威,笔名“山光水色”,本名“陈金火”的男人只好屈就。
“说!找我干嘛?”
这个问题,陈金火——色仔答得飞快:
“我上个礼拜过稿,早上才刚领到稿费,本来是想找你出来吃饭聊天……”
迟疑未竟的话用不着说,叶秋也猜得到。
“你是故意在我的伤口上洒盐吗?你知不知道在伤口上抹盐会导致伤口发炎溃烂加流脓?!陈金火!你好狠的心啊。”
“calm down、calm down!冷静点,我亲爱的秋小姐。”色仔尽同行情谊,耐心安抚道。
啧!认识不少同行,有的专写散文,有的偏向文学,有的同他一般走言情路线,他们之中气质型、娇艳型、斯文型、俊挺型比比皆是,就没见过像叶秋这种型的,一到截稿日就好比看见满月的狼人,完全兽化,丧失人类该有的理性。
深呼吸几口气,叶秋叹声:“抱歉,我只是最近情况不好。”
“遇到瓶颈了?”
“我哪来的瓶颈可遇?”真要遇上,不就等于宣告江郎才尽、罹患不治之症?她才刚出道耶!
“的确,如果才出几本书就撞墙,前途堪虑。”被退稿事小,找不出题材可写才是最恐怖的地方——那是泰半写作人闻之色变的癌症。
“我只是心情不好,连带我的ABC也走不下去。”
“啊?ABC?”色仔一时间会意不过来。“你什么时候开始教英文了?”
“去!我是说稿子啦。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想不出主角名字的时候就会用别的代替。”是不是朋友啊?
“拜托!”那头的色仔重重叹息,“你统一使用特定符号行不行?上次用的是甲乙丙,这次换成ABC,谁记得了这么多?”尤其又是这种毫无意义的事,记了只会浪费脑力。
“我下次要用『狗咬猪』。”ABC,狗咬猪——刚好配一对。
“读者知道会哭的。”色仔好心劝说:“到底是什么事让你秋姑娘情绪大乱?告诉哥哥,如果帮得上忙,我一定两肋插刀。”
“做人不要太有义气,老兄。”朋友的安慰让她宽怀些许,噗哧笑出声,“你已经因为太重义气,老是为人两肋插刀,把自己搞得千疮百孔了,还不怕啊?”
“有千万人之力,当为千万人之事,图谋千万人之福祉。”
“哈!好个国父再世,失敬失敬。”
少说也认识叶秋一两年的色仔岂有这么轻易被她打哈哈混过。“秋,是不是因为『那个人』的事?”
听见文友提及最敏感的话题,叶秋执话筒的手不由得一僵。
“说我太重义气,你又何尝不是?明明喜欢他,还要打肿脸充胖子,当红娘帮他拉线。”一向率性的叶秋只有遇到关于那人的事时才会变得阴阳怪气。
“他爱的人不是我。”
“你又确定你那个大学手帕交对他也有感情?”
“至少雨萍很依赖他。”她是从这点推断的。“她不是那么容易去依赖别人的女人,我知道,所以她对他有感情,只是自己还没有察觉;或者,潜意识里,她害怕面对另一段全新的感情。”
“还没有结果之前,每个人都有追求的权利。”
“即使明知会失恋?”问完,她立刻作更正:“不,是已经失恋。”
“你确定?”
“让柏烈旭改变的人不是我。”身为旁观者,自然能洞察一切。“除了爱情,还有什么理由能让一个男孩逼自己成长,好追上已经领先一大步的心上人?”
“爱情没什么道理可寻,也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