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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我打开窗透气。并且手脚麻利地煮上了饭。冰箱里还有一条冻鱿鱼。我拿出来用温水泡了。准备待会来一个爆炒鱿鱼丝。
外面的天空划过一道闪电,紧接着就是震耳欲聋的雷声,雨没有立刻变大,但是光线更暗了。我有些担心李莎,正准备下楼到菜场去接她的时候,楼道里传来了她的脚步声。李莎一只手拿着伞,一只手提着菜,正一步步不紧不慢的走上来。那时候我产生了一种错觉,好像我们是一对夫妻,她刚好下班的买菜回家。
我走上去,很自然的从她手里接过菜,在厨房里忙活开了。吃完饭,李莎又很自然的收拾餐具,到厨房洗碗。我把桌子整理了一下,一边打开电视,一边削她买来的水果。我平时很不爱吃水果。我听着李莎在厨房里洗碗的声音,那种过日子的感觉又油然而生。这让我有一种感动,我真希望这就是我的家庭生活。说真的,要真能每天回家面对这样一幕温馨而安静的场景,不管我在外面需要面对什么,不管再苦再累,我都愿意。我突然在想,会不会老天就是觉得我的生活态度有问题,才让我这么挫呢?有一句很老的歌词叫做“爱拼才会赢”,我什么都不肯付出,又能得到什么?
李莎洗完碗出来,我已经削好了水果,用一个盘子装着。在水果上面插了牙签。
李莎就笑了,说:“你还挺细心的啊。”她在我旁边坐了下来,用牙签挑了一瓣苹果吃。她似乎对苹果情有独钟,而对别的水果没多少兴趣。我们有一句没一句的闲聊了一阵之后,李莎说她要走了。我赶紧说,等等,我有礼物要送你。
李莎看着我,笑着摇了摇头说:“可能要说不好意思了,我一向不收别人送我的东西。”
我说:“只是一个MP4而已,那一次在火车上,我看见你的MP3很旧了。我就打算买一个新的送你。”我自嘲的笑了笑,又说:“不过我在快餐店外面看到那么多等着送你东西的,突然觉得我买的东西很不值钱,就一直没有送给你。我买了很久了。”
李莎静静的看着我,眼睛里有些发亮。
我走进卧室里把那个OPPO的袋子拿出来,说:“真的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反正买都买了,就别让它一直摆着了。”
李莎浅浅一笑,伸手接过了那个袋子。我简直高兴疯了,虽然她接受了我的礼物一点也不能说明问题,但至少这是个很好的开始。她说了声谢谢,然后又说:“我还一直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你好像也没问过我。这是不是有些奇怪。”
我说:“我叫古裂,至于你嘛,呵呵,我也不用直接找你问,常去快餐店吃东西的人,又有谁不知道你的名字呢?”
李莎说:“那我先回去了。对了,下次还是你去买菜吧。那些卖菜的大妈就像跟我有仇一样的。而那些猪肉王子的眼睛好像恨不得把我的衣服看透。”
我呵呵一笑,还有下次?这太美妙了。不过,想要把你的衣服看穿的,应该也不止那些猪肉王子吧。搞得我都不好意思往她身上看了,只能看她的脸,就是这张脸,看起来也是完美的。
正文 第三十五章 原来我不是万中无一
更新时间:2009…6…14 23:44:28 本章字数:2509
我以为我有什么万中无一的天赋异禀,所以林森特意的把我挑了出来,让我去担任保卫地球,维护世界和平的重任,但是很快,一系列的事实证明我没有这种本领。
就在我和李莎吃了一顿温馨而美妙的晚餐的第二天,天还没亮,林森就把我从睡梦中叫了起来。我正在做梦,这对我来说不是常有的事情,我梦到了肖濛和李莎,万幸的是,我做的不是春梦。要不然我把林森杀了的心都有。
我下楼去,林森的美式军吉普就停在外面,这时候天都还没亮,结果这个天杀的竟然叫我跟在他车屁股后面跑五公里。我靠,这太过份了。真的太过份了。自从进入警队时那三个月的训练之外,两年了,我从来就没有做过什么大运动量的活动,他突然就让我跑五公里,我跑得肺都差点炸了。
林森坐在车上用跑表给我记成绩,结果他不断的摇头。这样跑了一个月,他得出了结论,我的身体素质还是相当不错的。可是,根本谈不上什么万中无一。照他的说法,最多也就是“A-”级,勉强称得上优秀,仅此而已。
但是对于我来说,这却有点让我意外。我竟然也能达到“A-”级的?
林森说,作为一个警务人员,一定要有一技之长。我说我有啊,我打字的速度差不多也赶得上资料室和情报科的那些MM了,而且她们用电脑比较白痴,除了会打字,基本上就只能上网打泡泡龙。我至少会下载儿童不宜的好片。
这一个月来林森除了拖着我跑步,似乎也没有正经的办过什么案子。除了那一次南山公园蛇咬死人的事件之外,我们真的就是帮人家修修水管啊,找一找丢失猫猫狗狗的事情。就这些破事,用得着专门成立一个办公室来处理吗?还“非常事务”呢。当然这不是说我不满意,其实这样也蛮好,比原来在档案股轻松多了。跟着林森虽然说不上吃香喝辣,但是有时候跑到酒吧迪厅桑拿放松的时候,基本上都是免单的。当然我们没做什么出格的事情,我们是有纪律的。
这天林森没有来叫我,但是我已经习惯了天不亮就起床,然后自己跑了一个五公里回来。回来的时候遇到李莎也起来跑步,我就陪着她又跑了两公里,看起来她也是经常锻炼的,我决定以后每天自己跑五公里,然后再来陪她跑,至于林森,他已经可以休息了。
就在我和李莎跑回小区的时候,我看见林森的车已经停在了楼下。我和李莎挥手告别之后就上了林森的车。
“不错啊。”林森看着李莎的背影说了一句,嘴角边有一溜口水。
我伸手挡住他的视线,说:“我今天跑了七公里了,你怎么现在才来?其实我自己能跑,要不你以后也不用来监督我了。”
林森笑了笑说:“我看你是嫌我碍眼了。不过这样地美女。凭你现在地本事还是泡不到地。我今天教你打手枪。”
靠。那还需要你教?
林森说地打手枪不是我们通常理解地那个打手枪。他把我拖到了一个靶场。在我面前地桌子上摆上了五四式、六。四式、七九式、八零式和九二式五种手枪。他先教我拆枪。他说我不比阿甘笨。拆枪装枪应该也不错。
我做得确实也不错。短短几天地时间。拆、装、射击做到一气呵成。所用地时间也一天比一天短。并最终停留在一个稳定地水平线上。但是用林森地话来说。也不过如此。
最兴奋地是。这天林森把我拖到了几十公里外驻军地训练基地里。在我面前摆放了一支八五式狙击步枪。更兴奋地是。我会为了这个而兴奋。我在这个训练基地里一趴就是几个月。早出晚归。有时候和基地里地特种兵一起训练。有时候他们出去野外训练。我就一个人练。至于林森。他搬了一仗沙滩椅躺在一边睡觉。
400米。我做到了在400米距离上打中一个手掌大小地目标。我知道狙击手地最好成绩是在这个距离打中一个硬币。甚至那种天赋极高地神枪手能在500米外打中硬币。甚至还有更好地……但是对于我来说。这似乎已经是极限。
林森还是摇了摇头,对我说:“这依然不是你的特长。”
看来他对我已经下了定论了,他说,行了,你现在已经是一个优秀的警察了,好好干,总会有前途的。他这个话说得不是那么的肯定。使我对前途信心严重不足。我不知道他想找一个什么样的人,但是看来我不是。除了体力,射击,他还对我进行了搏击,推理,伪装等多项训练,但是结论都差不多的。在他看来,我还不是一个有特长的人。
我就只能说,我本来就不是一个有什么突出特长的人。我觉得我能做到这一步已经相当不错了。我有自知之明,我也不喜欢装逼。
林森就笑了,说:“或许,这就是你的特长。”然后他又说:“你知道我挑中你,除了你有还算比较有潜力之外,还有什么原因吗?”
我说:“我不知道,可总不会是因为我够挫吧?”
林森哈哈一笑,说:“差不多。你在局里面甚至这个城市都没有什么背景,而且绝大多数的人都不会拿正眼看你。不管你做到了那一步,别人也不会把你视为真正的威胁。用你的话说,就是因为你够挫,没有人会注意你。”
我很警觉的说:“你不会是想利用我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