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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动物的图案会不会是什么黑社会社团的标志?或者是什么秘密组织的?一想到这些我就不寒而栗。我不会招惹来什么祸事吧?像我这样的人还要遇到什么祸事的话,老天爷你也太过份了吧?
我越想越觉得害怕。大概是股长看我地脸色不太好。而且还不断地冒虚汗。就问我是不是病了。然后很大度地对我说今天就不用加班了。
我神志恍惚地回到自家楼下地时候。正好遇到了李莎。因为我满脑子都是那种莫名地恐惧。我几乎撞到了她身上都没有发现是她。我快要撞到她地时候似乎吓了她一跳。她赶紧往旁边闪开了一步。而我却没收住脚。一下扑倒在了前面地花坛里。
一声惨叫在我们这片小区里回荡了很久。有没有搞错啊。谁家在花坛里不种花种仙人掌地?而且一种还是一片。太过份了吧?
辫子女孩李莎就站在那里用手捂着嘴轻轻地笑。她今天似乎没有上班。依然扎着一条辫子。穿着白色地安踏地T恤。红色地不知什么品牌地运动长裤。衣服虽然很普通甚至有些寒酸。可是看上去又清爽又青春。特别是她捂着嘴浅笑地样子。简直迷死人了。
我虽然脸上手上都扎满了仙人掌地刺。可似乎这一下都忘了痛。直到李莎问我“你不要紧吧?”地时候。我才突然觉得痛死了。
李莎接着又说:“你等等。我去给你拿点酒精药水给你消消毒。”她说着就往她上班地那家快餐店走去了。剩下我愣在了那里。
额滴神啊,我这一跤真是摔得值啊。我立刻在脑子里幻想着,这个消毒包扎什么的,总不会在外面吧,或者是去我的房间,或者是去她的房间,这个这个,会不会发生什么意外的好事呢?不能想,不能想,再想又要流鼻血了。
大约过了五分钟之后,李莎拿着一个药箱回来,然后她指着小区的门卫值班室对我说:“你不会是要我在这里给你消毒吧?”
门卫值班室?那里可是有个长相比我还猥琐的老头啊。
我说:“这个,要不去我家吧。”哇靠,我真有勇气啊,这大概是我这辈子对女人说的最有种的一句话了。虽然对大力哥来说,这种话太没有技术含量,而且也不够露骨,可对我来说已经是神来之笔,我对着李莎能说出话都已经是了不起了。
李莎看着我,最终还是摇了摇头,说,现在已经很晚了。然后就把药箱交给了我,自己走了。现在很晚吗?才晚上七八点钟而已,我们还可以做很多事情呢。我真是猪,太急于求成了,值班室就值班室,至少她帮我消毒伤口比我自己弄好一万倍啊。我真是一只不折不扣的猪啊。
我以为这件事就这么完了,晚上我也不想玩游戏,就又走到了天台上去。这时候已经是秋天了,天台上风很大,我点了一支烟,看见对面楼上的灯亮着。现在是秋天了,我想我再也没有机会看见李莎小短裤小背心的风景,不过,李莎的窗帘唰的一下拉开了。难道说她有第六感?
李莎身上穿着一套卡通图案的睡衣,站在阳台上看着我,问:“你喜欢偷看别人?”两栋楼之间的距离并不远,所以,她说话也用不着多大声。
我觉得我开始冒汗了,怎么解释才好呢?我急中生智,说:“其实,我喜欢在天台上思考宇宙和人生。”
李莎嘲笑的问:“你以为很幽默?”
我豁出去了,说:“那只是个意外,我发誓。我不是偷窥狂,我是个……”我不想说我是个警察,不过我并不是担心给警队抹黑,我说:“我承认我当时看得久了一点,可是我要是看一眼就不看了,岂不是很对不起你?”天才啊,我都没有问过大力哥就知道怎么说了。
李莎似乎没有太在意那天的事情,只是问:“你不打算还我的药箱?”
我充满兴奋的说:“我给你买一套新的。”额滴神啊,难道我的春天终于到来了?
李莎笑了笑,摆摆手说:“不用了,你留着吧。对了,你的手机一直在响。”她说完就转身回去拉上了窗帘。
我知道我的手机响了一阵子了,可这时候我才不在乎它响多久呢。我才不管是他妈的谁打的电话,哪怕是……肖濛。
我拿起手机看了看,真的是她。
正文 第十一章 红唇诱惑(厚起脸皮求票收藏)
更新时间:2009…6…14 23:43:42 本章字数:3435
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一在档案里发现了那个奇怪的案子,肖濛就会找我。好像那经常在我背后色迷迷的看着我的眼睛就是她的眼睛一样。
“为什么不接我电话?你为什么不接我电话?”肖濛的语气既嚣张又愤怒,而且听起来好像我和她有点什么那个关系一样的。
我不知道怎么回答,我只好直说:“不好意思,我刚才和一个女孩子再说话,没注意到手机响了。”
肖濛笑了一下,听得出她的笑声很是挪揄,她说:“哦,那倒也比较难得。”
什么话?难道就没有女孩子跟我打电话?你可是侮辱我的智商,可你不能侮辱我的人格,你可以侮辱我的人格,可是不要侮辱我的魅力好不好?唉,我想到这里不禁有些沮丧,难道我还有什么魅力可以让她侮辱的吗?
肖濛笑着说:“不要难过嘛,我也是女孩子,我不是正在跟你说话吗?好吧,我有事找你。现在能出来吗?”
“现在?”我惊讶的说:“现在很晚了哦。”
“11点40,很晚?不要告诉我你从来没有什么夜生活哦。”肖濛在电话的那边有些恶劣的笑着说:“本大美女给你一个机会,你还不快点感激涕零啊?”
如果她是一个跟我很熟的女生,对我说这样的话可以理解为开玩笑,可是我们又不熟,她这么说就真的是把我当成那个什么了。可是,我难道不就是那个什么吗?我就是没志气怎么了,她这么轻贱我,我照样兴高采烈,兴致勃勃的答应了她的邀请。不错,12点夜生活才刚刚开始,说不定,也许,可能,我和她之间也会发生点什么呢。但是,如果我的预料不错的话,她肯定还是想找我谈那个案子的事情。不管她,反正能和她见面就是一件愉快的事情。
肖濛约的地方是吉祥街,本市夜市最活跃的地方。一条白天冷冷清清,一到了晚上就灯火通明,人声鼎沸的地方。一整条街的大排档,吃喝玩乐什么都有,既显得十分的热闹,同时也十分的嘈杂。这样的夜市就像都市的一个阴影,它似乎永远也上不得台面,可是却又是永远也不会消沉的地方。这里的东西你要说卫生吧,只怕是不那么卫生的,可是你要说好吃吧,却实实在在的很好吃。来这里的人什么类型都有,只是我原本以为肖濛会把见面的地点约在什么会所或者酒吧之类更有情调的地方。
我看见肖濛很自然的坐在一家小吃摊的桌子边上,很熟练的挑选了一堆五颜六色的小吃——炒田螺,卤鸡翅,臭豆腐,还有这一带很有名的土豆饼,以及一些烧烤的小菜,当然,也没忘了要两瓶啤酒。老实说,这让我有些惊讶,同时对她的印象有所改变。很奇怪,在这样最世俗,最嘈杂的地方,我反而感觉不到她那种烟火气息了。
“不好意思。”肖濛一边满嘴红油地吃着炒田螺。一边说:“我太饿了。都没问你想吃什么。嗯。我请客。”
我说:“还是我请吧。”反正这地方你吃撑了也花不了多少钱。这样地人情不做白不做。
肖濛呵呵一笑。说:“嘿嘿。我故意地。这田螺真好吃。你不要来一点吗?”
我笑笑说:“太麻烦。老板。来几串烤鸡屁股。”
肖濛说:“那东西致癌地。”
我说:“管那么多干什么。人生短暂。吃死就算。”混吃等死是我地人生终极目标。吃死也是其中之一。我不可能为了那可能存在致癌理论放弃自己地口腹之欲。吉祥街是个好地方。在这里没有高低贵贱。人与人之间地距离被无形地拉得很近。
肖濛绝口没有提那个离奇的案件,似乎她的好奇心被什么别的事情牵走了。她吃完了整整一盘炒田螺,心满意足的舔了舔手指,那个红唇鲜艳欲滴,比任何一种口红的效果都要来得强烈。但是她并没有就此停下来,又气势汹汹的把目标投向了煎炸得一片金黄的土豆饼。我没有她那么好的食欲,我只是觉得秀色可餐。
“你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