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其实,也不能怪他们,先前那年轻人已经将唐宋地某些信息传到了寨子里。
仅凭一把砍刀,没向导、没食物、没药物,硬生生从原始老林里杀将出来,光这一段,已经足够轰动整个寨子了。何况唐宋还是如此年轻,根本不像是久闯山林的样子。
即便他们寨子里面最勇敢的猎人,不也敢像唐宋这样拿着一把刀,想进山就进山的。没向导没食物也还罢了,都是从小生活在山林里的人,可以靠山吃山,也不会迷失方向,关键是没药物,那很容易死人的,不说被毒蛇咬了,就算蚊子叮一下,万一感染了什么不知名地病菌,都有可能永远留在山林里。何况,看唐宋这模样,在山林里似乎还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
对生活在原始山林里的人来说,最佩服的就是不惧生死的勇士,而唐宋,恰恰符合了他们的审美观。
“哥哥,这就是你带回来的那个人?我看着不太像哦,嫩细细的……”一个打扮地五颜六色花枝招展的少女忽然走到佤吉跟前笑嘻嘻地说道,自然,她地眼神似乎从一开始就没离开过唐宋。
佤吉,便是刚刚领着唐宋过来地年轻人。摸摸少女的秀发,佤吉神色有些恼怒:
“珠子,别胡说,惹客人不高兴。”旋即转过来跟唐宋说道:
“我妹妹香珠,就喜欢胡说八道,唐宋你别在意。”这佤族少年也是个自来熟的人,几分钟时间便跟唐宋称兄道弟了。
“我哪有胡说,明明嫩细细的,怎么看也不像有本事的人……”香珠却是不管哥哥的说教,依旧小声嘀咕着。
唐宋摇摇头,有些好奇道:
“没事,不过……嫩细细的什么意思?”
此语一出,周围本来正小声窃笑的人一下子全都换成了大笑,连小孩子都在跳脚。便是佤吉也只能摇头苦笑,唐宋知道,自己大概惹了什么笑话了。不过,看他们笑地如此放肆,唐宋心里却一点反感都没有,因为瞅他们地神情样子,全是善意的笑容,像是家人随意开玩笑一样。
“你真要知道?”佤吉笑声一止:
“就是说你细胳膊细腿,身体单薄,不太像有多勇敢有多大能耐地人。”
似乎有些不对,光是细胳膊细腿就能让他们笑成这样?唐宋看着不少跟这香珠一样花枝招展的女孩子,都用一种奇怪眼神上下瞅着他,神色中有羞涩,有好奇,有古怪……不过,少数民族出美女,这话倒是不错,随便一个出来,样貌身材都是个顶个的强,水灵灵的,加上一身民族服装,当真如盛开的花朵,这其中犹以佤吉的妹妹香珠为最。
这“嫩细细的”自然不止这一个意思了,只不过,另一层蕴含的意思是怎么也不能解释的,要不然佤吉也不会在香珠一开口就说她了,其实,香珠虽然重复了两遍,大概她自己也不明白确切的意思,否则,只怕一遍她都不好意思说。
“佤吉,还是带客人去洗漱休息一下吧。”那年长的老人终于发话道。
半小时后,当唐宋洗漱完毕,裹着一身佤吉平日穿的衣服出来时,佤吉香珠都怔了怔,料不到唐宋竟然如此年轻,似乎比他们的年纪都要小些。香珠眼睛亮了亮,还是忍不住小声嘀咕了两句——果然嫩细细的,不过,小模样倒还不错……
小模样?记得应该是某些特殊地方,男人形容女人的,怎么自己也成了这形容词的对象?唐宋只能无语。
不过也不需要他说什么了,佤吉已经招呼道:
“唐宋,赶紧过来吃饭吧。先填饱肚子再说,在山里几天,大概饿坏了吧?”
看看满满一小桌子的菜,唐宋不由感叹佤族兄弟的好客,也不矫情,坐下来道:
“谢谢,那我就不客气了。”
二十分钟时间,满足菜肴全被席卷一空,这倒让香珠大为惊讶——瞧这吃饭的架势,倒跟嫩细细的没什么关系。
老实说,虽然在山里几天没怎么饿着,不过就盐一样调料弄出来的烧烤,自然已经不太适合在都市生活一段时间的唐宋口味,到最后,宁可饿着点,也不想再打猎了,就在这时,听见了佤吉他们的动静……
抹抹嘴,看看佤吉香珠两人颇为惊讶的眼神,唐宋一直没什么变化的脸庞也不由红了红,丢人了,什么时候这么像饿死鬼过?说道:
“佤吉兄,我想找个地方先休息一下。林子里的虫子凶猛,几天都没能睡觉。”
只有尽早养足精神,才能更好地面对接下来的征程。
“呵呵,那你就在我床上睡吧,我去跟承风挤挤。放心,点了熏香,不会有蚊子的。”承风,便是先前回来报信的佤族少年。
将主家挤走,虽然有些不好意思,不过现在却不是矫情的时候,记下这笔就是了。
唐宋便堂而皇之地睡在了佤吉的床上,不到五分钟,人就成了死猪。
这儿民风淳朴,也无需担心蛇虫猛兽,加上他本来就疲惫到了极点,自然躺下就睡着了。
然而,夜半,唐宋却突然惊醒过来……
第一第九章 离!
突然从床上一蹦而起的唐宋心里还有些懵,足足十秒钟才清醒过来自己原来是在佤族寨子里睡觉——没办法,这几天的生活实在刻骨铭心了点,即便做梦做的都是在雨林里穿梭的情景,突然醒来,自然有些搞不清东西南北。
原来已经没危险了。摇摇头,方要躺下继续睡觉,忽然动作一凝,唐宋却怔住了:又没做噩梦,而且身体疲累到了极点,正是需要休息的时候,怎么会突然惊醒?
神色一紧,心中一动,耳朵便又如雷达一样扫描起来。
近处,整个寨子都静悄悄的,所有人全部陷入沉睡中;
放远,似乎也没什么动静……
呃,等等,怎么会有人?
当耳朵扫描到自己来时方向时,唐宋却忽然听见了细微的交谈话语,仔细一辨认,竟有四人之多,而且,话中谈论的对象,似乎正是他唐某人。
难道说,居然有人循着自己的足迹追了过来?不可能吧?自己有太极意境以及超凡听力作为依仗,而且还是拼死挣命,没办法之下的选择才进入雨林的,难道还有人不怕死?
然而,不管可能不可能,事实已经摆在眼前,那四个人距离他的直线距离已经只有八公里。雨林中的八公里,说远不远,有可能一两个小时就能解决;说近也不近,万一遇上峡谷大江等天险,一两天也未必能绕过来。不过,已经走过一遍的唐宋自然知道,那段路除了有个二三十米高的陡坡需要费点劲外,别的没什么障碍,保守估计。最多四个小时,他们便能找到这个寨子。或许还用不了,毕竟,这样的雨林中,还能死死盯着自己的足迹寻到这儿,已经足够说明他们也非一般人了——一般人也不可能来追踪他。
没时间耽搁了。虽然四个人的武力值自己还不清楚。不过,就算他们不是自己对手,但只要确定一下自己地行踪,再将消息传出去,那前面的路,就未必那么好走了。说不定两个小时就能在前面布下天罗地网,而自己。便只能打这两个小时的时间差,希望能在两小时内穿越最后这段十公里的路程。
起身下床,依然换上自己那身已经破了若干个大洞的衣服,当然,刚刚洗澡的时候已经被他洗干净了,而且——也不破了。咋见密密麻麻层层叠叠地针眼。唐宋心念一转,已经明白过来,大概除了说他嫩细细的香珠姑娘外,也不会有谁做这样的事情。佤吉?少数民族的男人似乎从来就不碰针线活,会被人笑话的。说到大男子主义,恪守传统的少数民族才是真正的大男子主义盛行地地方。
倒是个难得的女孩子,只可惜,以这里的环境来看,大概生老病死这一辈子都不会走出寨子百里之外。如此闭塞的地方。真是可惜了……
摇摇头,唐宋心中一叹,便将这些乱七八糟的心思全部抛之脑后,然后花了两分钟整理好自己的东西。
虽然只剩下最后十公里,但有些东西还是要准备妥当地。
用来开路防身的砍刀,依然还是必需品;一把警用左轮,还有四匣子弹,同样不能扔掉。现代热武器。某些时候终究比他的音攻好用,至于另一把枪。则在刚进雨林的时候就被他扔了——就那么多子弹,两把枪徒占地方;打火机依然得带着,食盐倒是无需多少了,包上一点就行,如果中间不出什么变故的话,就算不带也不是什么问题,反正离对面已经不太远了;已经被雨淋的不像样子的四叠钞票,为将来计,自然只能带着,生活,总是需要钱的;
还有,那块从厅长家里带出来的小石头,这么几天下来,走过这么艰难地路,居然还没丢,倒也难得——其实,以他地耳朵,只要不想真扔了,那不管什么东西,都不可能无缘无故地丢失。
掂了掂石头,唐宋心道剩下这段路大概不会太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