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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太大了,基本上看不见前面的东西,加上强烈的运动让他脑部缺血,不一会儿工夫,他就不知自己在哪里跑着了。但他是不轻言放弃的,何况在哪儿跑都是运动。他只是觉得脚下凹凸不平,比他平常跑步要困难。“不会跑到农村了吧。”他曾经担心地想。但又一想:“农村更好,空气好!”
雨水灌进了他的雨靴,发出“咣啷咣啷”的响声,泡着脚,很难受,虽然他能坚持,但步伐不由得慢了起来。他索性脱了鞋,穿着尼龙袜子跑着,由于怕被什么尖锐的东西扎了脚,速度就更慢了。这时,雨似乎小了一些,他能看见脚下是铁轨,思维就很自然地恢复了:“怎么跑到车站里了?”他依稀记得曾经跑过一家医院的大门口,过了医院就是火车站,离他家确实不远。但他除了乘火车外,从没进过车站,更何况他跑的这一段是远离了站台的铁路。但他不后悔,根本不像个读过医科大学的学生,也不像个主任医师,而是露出了他的农民本色。这大雨让他想起少年和一部分的青年时光。那时条件虽然艰苦,甚至有时食不果腹,但却真是美好的日子,尤其在这样的雨天,他经常看着窗外,幻想着自己当上科学家或者作家,这在当时是最崇高的职业或者是最高尚的理想了。可现在,他却是个没有多少来日的老人、病人,想到这里他不由得热泪盈眶,但对人生的看法却没有油然而生。
“唉……喂呀!”第一个感叹词是通用的,第二个却是他家乡——东北农村——的惊叹语。他被狠狠地绊了一下,在这一瞬间他才知道人是可以摔倒自己的,而且很重。他揉着膝盖,担心着是不是骨折了,但很轻易地就站了起来,他的心放下了一大半。“软组织或者其他伤都不要紧。”大夫这样想着。透过雨幕,转过身,下意识地看了看障碍物。即使天上下来一条河,他也能看清脚下的这个东西,因为那是个人。
“喂!你躺在这里干啥?”他揉着腿问道。
人有时就像没有生命的石头,既不说话,又不动弹。“你……”长年的职业习惯让他往不吉利的地方想了。“病倒了?”他心里打着鼓,弯下腰,看了看。一张乌黑的脸被雨冲刷着,眼睛微微张着,黑色的眼仁像一小块磨砂玻璃的碎片一样,死气沉沉地反射着黯淡的光。
他仿佛坐上时光机器,瞬间回到了医院,眼前就是他经常看到的情景,下面就是家人的号啕大哭,或者无声的抽噎,一张白床单将掩盖这灵魂出窍的身体,好像死的人怕羞一样。
他确定了脉搏和散大的瞳孔,叹口气,站了起来,习惯性地把手插下去,但却没有放到白大褂的口袋里,而是在湿漉漉的腿上滑了一下。“怎么死的呢?”他一边想,一边向前面跑去。在即将要停的雨中,他看见了一间小屋,是铁道旁边几个小屋子中的一间。虽然他见惯了死人,但还是把绊倒时掉的雨衣忘在了地上。
“‘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能这样想吗?不,这也太巧了,真会是他?”这是胡亮看到尸体时的第一个念头。
“雨真是可恶,洗掉了一切,就像能冲洗掉物质的脏东西一样,也清洗了人间的罪恶这种脏东西。”古洛想。
“像是猝死。可能是心脏病或者其他疾病。”一个光着上身的人站在尸体旁边,跟法医说。
“穿上点儿吧。今天可不热。”女法医看不惯活着的光身子的人。
“没事儿!没事儿!我火气旺着呢。”老医生捶着自己的胸膛说。
“是你发现的?”古洛走了过来。
“对,是我。”
“这位是市立医院内科的刘主任。我听过他的课。”女法医介绍道,美丽的大眼睛里闪着莫名的光。
“都是过去了,现在是一介平民,一介平民而已。”刘主任笑着说。他心里十分惊喜,因为法医认出了他。
“你说说当时的情况吧。”古洛却没有惊喜地说。
“行。”他说了足足十分钟,如果不是连续的、让他尴尬的喷嚏,他还要在自己的学生面前继续显示下去。而在开始的十秒钟内,古洛就知道剩下的全是废话了。胡亮却装出很严肃认真的样子听着,时不时还在笔记本上记下什么,但他的目的是多看几眼那个美貌的女法医。后来,他确实和这个法医谈了几天恋爱,但最终就像一桩案件一样结束了。
听完废话,古洛走到尸体前,他在尸身上检查着。口袋里几乎没有钱,如果几个硬币算不上钱的话。在左边的裤子口袋里,古洛翻出了一块被雨浇湿的纸团,一看那颜色和硬度,古洛就知道是车票。他小心翼翼地放进一个空罐头瓶中,那时穷,什么东西都在回收利用。
“你难道没看出来?”胡亮有些着急地问古洛。
“什么?”
“他长得像我们要找的那个人。”
“嗯。”古洛冷淡地说。“好啦,把人拉走。收工。”他又喊道。
雨已经完全停了,天空虽然还是阴沉的,但不知怎么,人们一下子都成了气象专家,都认为今天不会下雨了。
他在等着那个人来,当然是要帮助他了。他们的交情很深,不仅和他,和他的父亲关系更好,也可能是因为这个原因,这头猛兽在这个世上才算有了一个尊重的人。
今天他不知怎么,忽然想起小时候老人说的,群狼没有孤狼可怕。孤独的狼,就一只,在树林里游荡,找着猎物,不管是什么野兽,它都敢袭击,因为饥饿让它凶猛无比、残忍嗜杀。他的脑子里不由得就勾画出一个画面,像电影画面一样清晰:一只巨大的狼,左顾右盼地走着,有时跑动几步。渐渐地这头狼变成了一个人,身材高大的人,他仔细看过,才知道这就是他等待的人。“他已经成了孤狼。只有我能照顾他。为了他的父亲,为了我们那一辈的交情,只能我管他。这就叫义气。”他虽然是这样想的,但也知道自己的想法并不诚实。在他们这样的人中间,最缺少的就是外人以为的他们应该也是肯定有的义气。他之所以要帮助这个人,一是因为他确实和他的父亲有交情,不光得过人家的钱,而且也多亏那个人他才能活到今天。但这还不是主要原因。一提到到底为什么,他不仅对熟人难以启齿,就是对自己都不愿意细想,因为对他这个所谓英雄过几乎一辈子的人,这是很丢人的,那就是他畏惧这只孤独的狼。他能觉察出对方身上的杀气,就像老虎身上散发着的强烈气息一样,只要他一接近过来,他的汗毛就会乍起来,头皮发麻。恐惧和愤怒立刻就笼罩了他的全身,虽然他很会掩盖,有时还会粗暴地,以长辈的身份训斥对方,但他的内心却畏怯到了顶点,而对方带着笑意的眼光,似乎早将这只纸老虎看透了一般,他就更害怕了。
就在这种感情支配下,他一而再,再而三地帮助对方,钱、住处、吃的、穿的,对方要什么,不,甚至不用开口,他就会谄媚地提供出来。如果对方来得晚了,他就会提心吊胆,害怕对方是因为不高兴才不来的,但来了,他的心情就更不好,对方走了的时候,他可以享受心灵的片刻安宁,但接着又是烦躁不已。
这种精神上的折磨让他受不了了,这个暴躁阴险的坏蛋、大名鼎鼎的罪犯、江湖上让人谈之色变的角色,他的精神几乎要崩溃了。他已经到了极限,他知道,在这个世界上不可能既有自己又有那只野兽。
“除了他。”刚开始时,他连想一想都是浑身冷汗,但逐渐地他适应了这凶残的想法,并且开始运用起心计来。他知道对方是他平生见过的最难对付的人,如果正面冲突,恐怕他就是带上所有的喽啰也会送命的。他是个机智的、有很强理性的人,否则就不会活到今天。“对,动物只有用枪,但没有枪,即使有,也不能用,目标太大。用套子?不行,他毕竟不是真的野兽。”想到这儿,这个没有丝毫幽默感的人都要笑出来了。“再就是用毒……”他觉得连眼前都一亮,仿佛看见一堆金钱或一个美女一般。他接着想了下去。“这是个好办法!机会有的是,他不是个小心谨慎的人,再说,他还是相信我的。毒药好搞,只有那么一点点,就一劳永逸了。”他想着,不由得哼起了邓丽君的歌曲。让所有人都想不到的是,他还是个音乐爱好者呢。虽然爱的都是当时刚刚兴起来的港台流行歌曲。
这是个很大的农家院落,虚假得像积木,坐落在城乡结合部的近郊。远处是刚出现不几年的自由市场,后面是它所属的村子。拖拉机或其他交通工具从门前经过时,会扬起阵阵黄色烟雾,让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