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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音才落,老不死便和潘达到了近前。脚才落稳,老不死就忙问道:“寨主,这有创药,待我给你包扎!”说话时,双眼隐含泪光,林轩看出她的心思,转过脸来,扶住她的肩膀轻声笑道:“你老公我不会有事的,这都是金人的血,我好着呢,先给二叔包了,他伤最重!”
说着话,自己在身上摸了摸,道:“一身都是金贼的血,染了你雪白的长衫可就不美咯!”
老不死扳过他的手细看,果然是抹上的鲜血,当下心中一松,这才想起自己有些失礼,竟忘记二叔与其他兄弟都受了伤,忙转身对林猛道:“二叔,不死给你清理一下伤口!”
林猛嘿嘿一笑道:“轩儿,不死!我没事儿,待杀退了这帮贼鸟,再说!”
一边的潘达开起了玩笑:“寨主夫人眼中自然只有寨主,我们这些兄弟却都不见了踪影!”
老不死脸色微红,正不知如何做答,孙凝枫刚好将林轩所说的话用女真语喊了出来,给她的窘态解了围,,她也不再多话,取了药物,不顾林猛罗嗦,给他包起了伤处。
这一喊效果也十分明显,不少金兵为之动容。
林轩见了,立即命孙凝枫继续高呼,语气言辞更加恳切:“各位女真兄弟,咱们战场搏杀,是各为其主,在下不喜杀戮,如今状况,还请诸位早降,以免再增死伤!想来打了许久,大伙也饿了,放下兵器,在下陪各位饮酒吃肉。如若不然,单凭人马,便能杀尽你们,让你们再也不能和家人团聚!”
这番话出来,当啷声响成一片,不断有金人丢下手中兵刃!任凭达鲁花赤如何叽里咕噜的嘶声吼叫,也无用处,他没了办法,猛然冲向林轩,人还没到,身上便被击了数个窟窿,自是奔狼营兵士的穿骨铁弹所为。
那些尚未丢弃兵刃的金兵见了,赶忙弃了抵抗。早些投降的金兵也在暗自庆幸自己没有硬拼强攻。
浑身缠绕白布的林猛哈哈大笑道:“早听说有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法子,轩儿你果然了得……”
林轩知道这莽汉恢复了胆识,那嘴定会停不下来,当下也不理他,只对众人喊道:
“好!既然各位如此识得大体,那在下也不食言!张锁!”
“在!”
“带人速去取了好酒好肉,就在此地,宴请女真兄弟!”
“寨主,这~~~”张锁有些疑问。
“别废话,按我说的做!”
“是!”张锁领命而去。
“郑顺,留下两百步军,其余兄弟由你率领把金人的兵器、马匹全都收了,回山去吧!”
“是!”郑顺丝毫不迟疑,立即依林轩所命吩咐众兵士收拾金军器械战马。林轩则步入金兵之中,和颜悦色一番,自然这些话都由孙凝枫给翻译了。
相谈正当时,忽有一名金兵突然上前,从林轩身后偷袭,林轩虽是带伤之躯,反应却依旧敏捷,躲过此人攻击之后,三招便拧掉了对方的脑袋。
众金人皆惊,他们想不到方才被自己绑缚挨打的山贼军首领竟悍猛如此,恐怕与女真第一勇士相比,也不遑多让,当下无人再敢生二心,只盼着林轩赶紧放了自己。
林轩扫视了一众金兵,神色不怒自威,之后一言不发,拉着孙凝枫到了一边。金兵不知林轩想些什么,心中忐忑。
林轩也不理会他们,让老不死先给孙凝枫处理伤处,自己则叫了潘达与古厣二人到了一边,小声吩咐了一通。这二人领命之后,便悄悄下了山丘,钻进了密林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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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将 第一百一十二章 水晶
更新时间:2009…1…24 11:02:57 本章字数:2485
待张锁率人取来酒食,已是一个时辰之后,林轩叫兵士将酒食分派给金兵,随后说道:“你们军中的希尹是在下的好朋友!若非看在他的面上,早结果了你们,回去代我问候!”
这话由孙凝枫翻译了,没等金人反应,林轩便带着山贼军一众离了金人营寨扬长而去。
“他们这是?”一名金兵捧着馒头夹肉呆呆的问道:“日前才和宗翰与希尹两位大人死战数合,怎么今天又成了希尹大人的朋友!”
另一人回道:“管他那么多,先吃了再说,反正不会有毒,要杀我们,刚才丢下兵器的时候,便可杀了!”说完话,这人就开始大口吃了起来。
周围的金兵也都饿了,大口饮酒,大口啃着馒头饼子,混着牛肉嚼了起来。过得片刻,一形貌彪悍的兵士起身道:“兄弟们,咱们这次出来,便是要跟着赤该能为宗翰副帅一雪前耻,不想竟受此羞辱,这般回去定被人耻笑,大伙说我们该怎么办!”
“夹谷,我看还是回去吧!咱们人数这般少,又能做什么呢!”一个身材瘦长的金兵咽下一口肉,回道。
那彪悍的夹谷听了此人说话,语气明显不善道:“纳刺,也不知你如何当上谋克孛堇的(注:百夫长),怎会这般胆小!”
纳刺听了,冷笑道:“夹谷,打仗不仅要靠勇气,还要靠脑子!赤该能大人便是有勇无谋之辈,可惜我官职比他小上太多,无力劝他!”说完这话,不等夹谷再答,便对众人高喊道:“兄弟们愿意去做无谓的牺牲,还是想回到郑州,重整旗鼓,再回来将这帮山匪屠尽!”
“纳刺,我们跟你回去!”众人几乎异口同声。
这不仅因为纳刺是目前剩下兵士中的最高长官,更是因为这群兵士连连受挫,无论体力还是心力都不想继续再打了,否则刚才也不至于弃兵投降。
至于夹谷,并非他就比其他兵士悍勇。全是因他一直不服纳刺,现在见高于纳刺的指挥官全都死了,这才抢在纳刺之前站出来说话,却不料根本不能说服大伙。
这一众金兵吃饱喝足,纳刺命大伙收拾些能取之物,便向东北而去。待他们离去之后,营寨中出现两人,他们捡了两件合体金军兵服换上,跟着飞速向金军跟进,这二人或潜或出,始终不让金人发觉有异,却是跟踪的好手。
………
“呜……”一声悠远的狼嚎引起了林轩的注意,极目望去,一头白狼站在月色下的山石之上仰颈长啸。
“寨主,那狼生相迥异,待我活捉了来,或能驯服也不一定!”郑统摸了摸微突的肚子,说道。
不等林轩开口,老不死就道:“他并未害人,咱们何必去惹他,狼也有活着的缘由……”
林轩点头道:“自然万物自有其存在的法则。”这话说出,却有数双眼睛盯着他看,都是一片迷茫。
林轩知道大伙无法理解,一时半会也解释不清,于是忙找话岔开道:“这狼我认识,你们先行,我去去就来。
老不死担心林轩伤势,忙道:“我陪你去……”
林轩见她一副关切的神情,便点头道:“好吧,咱们这就去!”说完,拉了老不死的手,便向那山石飞奔去。
老不死虽和林轩已完婚许久,但每次被林轩拉着小手,心中仍会羞涩,亏是夜色朦胧,林轩拉她走得又急,无人瞧见,要不她真不知如何掩饰。
两人离那狼的位置不足半里,老不死才开口问道:“老公,那狼你怎会认识?”
林轩笑道:“我这手臂变是被他咬伤,那日怕你担心,也就没说。这狼的主人……”话没说完,眼前一花,从树上落下一人,正是那腰配弯刀的灵动少女。
她刚一站定,便嚷道:“喂,我的水晶石可是在你这里,快还给我!”
林轩一愣,随即想起那日捡的石头,似是一直放在腰间挂囊之中,忙伸手取了出来,递上道:“你可是叫菜菜,怎么还留在此处?莫非知道南行艰难,打算回郑州寻你叔叔?”
“谁要回去,你太小瞧我了,我留在这儿是寻那水晶石的,果然被你这贼人偷了!”这少女掘嘴怒道。
老不死见她可爱,抿起点绛唇,柔声道:“小妹妹,我夫君可不是这样的人……”
“谁说不是了!若是捡到石头,早该寻我归还,为何偷看我的名字!”少女大声道。
雪狼此时已经走下了那块山石,到了林轩身边,用脑袋轻轻蹭了蹭林轩,算是打了招呼,林轩笑着摸了摸他脑袋道:“兄弟,几日不见,越来越有造型了,pose摆得够酷!”这话旁人自然听不懂,说的是方才雪狼月夜长吼的模样。
雪狼听了,竟撒开四脚欢快的转了一圈,连连点头,似是知道林轩在赞扬他。
“雪狼,这个坏家伙拿了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