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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晨还呆在原地,找不到南北了,到底怎么回事,自己好像没得罪典韦,也没叫人来抓啊,他到底唱的是那一出戏。拉开挡在自己前面的冯伦“到底是何事情,典壮士是不是有什么误会,我们才今天刚认识啊。”
“呸,当官的没一个好东西。要不是我来投奔叶大善人,来城中打听下消息,又怎么会被你们包围住。”典韦大声叫喊道。原来,此时的典韦已经为同乡好友刘氏报仇,杀了睢阳人李永,成为通缉犯。难怪一听叶晨是当地的县令官,就会有如此大的反应。
“典壮士误会了,眼前的就是叶大善人,也是我们县清廉的父母官。”冯伦马上说话道。可见典韦不相信,接着又说道“不相信,你可以问城中任何一个百姓。在说,要是我们想抓你,难道还需要跟你说这么长的时间吗?完全可以叫捕快或者守城官兵来抓你啊。”
典韦也不多说,问了好几个过路的,大家不但说是,还都说县城中的县令是个怎么这么样的好官。这才相信,走到叶晨前,忙下跪道“都是典韦鲁莽,请叶大人恕罪。”
叶晨忙扶起还没跪在地上的典韦“典壮士,快快起来,你何罪只有。”还好叶晨力气也不错,要是叶晨只是书生的话,肯定扶不住典韦的力道。
典韦谢恩之后,忙往街巷走去,叶晨典韦要走,没过多久,推着一架推车出来,这时候的推车不是很大,只有一个轮子。只见推车上坐着一位衣服破烂,面容消瘦二十七八左右的妇女,在她怀中还抱着一个婴儿,看样子最多一岁左右。
当车子推到叶晨面前,叶晨忙问道“这位是………。”典韦忙接着回答“呵呵…。这位是俺妻子,叫柳梅,至于在怀中的是俺儿子,叫典满。”典韦一说到他的妻子和儿子就十分高兴,一脸的幸福样。
这下可把叶晨高兴坏了,不为别的,一下子遇到两位猛将,虽然还一位还是怀中的婴儿,实力也没有他父亲厉害,可是典满的实力也不差。
“原来是嫂子,在下叶晨见过嫂子。”叶晨马上行礼叫嫂子,一下子和典韦套上了关系,从刚才的典壮士到典大哥地步。
典韦妻子还不明白眼前之人是谁,还好典韦解释了下,典韦的妻子也马上向叶晨行礼,这下叶晨知道为什么典韦会出现在城中,也知道,为何会在城中卖艺起来。还把妻儿安置在不远处的街巷处,不为别的,就为妻儿。
典韦和妻儿此时在逃亡,很少进入县城之中,怕城中有自己的通缉犯的画像,实在是走投无路,自己没的吃没什么问题,可自己的妻儿不能没的吃,在盘缠用尽的情况下,典韦只能进城开始卖艺起来,为了以防万一,只有把自己的妻儿安置在不已看见的街巷中,那样就算自己被抓也不会连累的妻儿。
明白一切的事情后,叶晨拍了拍典韦的肩膀“典大哥,你不嫌弃就在圭临县落脚下来,我叶晨向你保证,只要我叶晨有吃有喝绝对不会亏待典大哥。”叶晨一下子说话变的豪爽起来,刚才文质彬彬的说话早已不见。
“我典某就先谢谢了,我典韦居然认识你这位大好人当兄弟,也是我有生之年的福气。”典韦也豪爽说道。可话刚说完,只听典韦‘咕噜…。咕噜。’叫起来。
叶晨忙说道“已午时时间,典大哥不嫌弃就到附近的客栈先喝几杯,吃点东西,等吃完,在带你找居住之地。”叶晨说完话,就先往前带路,冯伦和典韦紧随后面。典韦推着车比较慢,叶晨和冯伦也减慢速度,三人更是又事没事闲聊起来。
⒈⒈第二十章 神秘来客
叶晨等人在附近找了一处客栈,还没进门,店小二一见门口的叶晨,忙叫上了正在算账的掌柜,掌柜子忙出门亲自迎接招呼道“难怪今天一大早喜鹊从我客栈飞过,原来是叶大人来了,真是给小店的荣幸啊。”掌柜子亲自招呼,亲自带着叶晨等人到座位,不但是掌柜的如此,店中许多客人一见叶晨都上来打招呼,不是叶大人叫唤,就是叶大善人叫着。叶晨也一一问候,回礼道。
看的一边的典韦真是难以相信,从没见过百姓会对一个官员如此热情,更没想到的是叶晨这人一点官架子也没有,平易近人,对人又好客,说起话来也没有那种士族对贫民的嚣张口气。让典韦感觉高兴的是,为了妻儿,自己这次还真没白来。遇到了大好人。
“叶大人,不知道要吃点什么。”掌柜子擦了擦桌子,低头哈腰说道。看来叶晨很少出门在客栈吃饭,不然也不会出现如此大的动静。
的确,自从叶晨当上县令,每天都在府衙中吃喝拉撒,只有晚饭的时候回村中吃,大部分都没出来过。“今天,我远方朋友来了,掌柜子你就好酒好菜上来吧,这十两银子先拿着。”叶晨拿出一锭十两银子放在桌上,客客气气对着掌柜子说道。
十两银子不算少数目,就这样的客栈在好的好酒好菜也不需要花这么多,除非是洛阳等大城的酒楼就不一样。“这怎么可以,难得叶大人来第一次光临小店,怎么可以要叶大人破费,要不是叶大人出售的酒,小店也不会有这么好的生意,今天就当是小人请各位的。”掌柜子把银子推回到叶晨面前客气道。
“这次,是我请客,你就别跟我争,要是菜好吃,我可是会经常过来,到时候,掌柜子请我如何。”叶晨开玩笑,大大方方,把手中的银两放在掌柜子手中。接着顺便又说道“掌柜子,不要忘记了,等下给我来几瓶‘烈麦酒’。”
掌柜子见推不掉,只好收下“好嘞,我先钱厨房叫人准备好菜,等下就可以吃了。”掌柜子说完话,就退下去,帮叶晨们准备佳肴去了。
果然,叶晨等人没等多少时间,好酒好菜也上来了,当典韦喝到‘烈麦酒’的时候,大叫痛快“好酒,我这辈子还没喝过这么好的酒,真够烈得。”典韦喝完一口,接着又‘咕噜咕噜’从小杯到大腕,还真不怕醉,看来又是个酒鬼。
烈麦酒,算是叶晨酒庄中最普通的酒,用麦等各种材料制造,喝入口中,有如二锅头一样火辣,所以起名烈麦酒。现在很多客栈都有出售,但也不是很多,毕竟叶晨酒庄现在的规模还不大。
“典大哥,等下回庄的时候,我让你尝尝更好喝的酒,我哪里还有十几坛自己亲手酿的好酒。”叶晨喝了一小杯酒,顺便也叫上旁边的冯伦冯师爷。
典韦喝酒的样子,大碗酒简直是一口干,看来酒量不错。其实也不能说明什么,向这些江湖豪杰之人,那个不是嗜酒如命。典韦为了一路保护妻儿,加上省点盘缠,可是整整好几个月滴酒未沾,在加上从没喝过如此好喝的酒,当然要痛快喝上几碗才行。
“叶大人,俺典韦是个大老粗,不知道说什么。这一杯是我敬你的,谢谢你愿意收留俺一家三口,更不计较刚才俺的冲动,差点误伤到叶大人。从今天起,俺愿意誓死效忠叶大人,赴汤蹈火在所不辞。”典韦站了起来,举着杯说道。
可把叶晨高兴坏了,也吓坏了,典韦那小子说是说一杯,可这小子用的是大碗,还好叶晨用的是杯子,要是喝多叶晨还真没那个酒量。“好,什么叶大人不叶大人,要不嫌弃,就叫我叶晨或子文吧,我也叫你典大哥吧。我叶晨也可以向你保证,要是我有肉吃又酒喝绝对不会忘记典大哥。”叶晨喝完杯中的酒,豪爽,快人快语说道。
害的在一边正悠哉喝着小酒,享受着美酒的冯伦差点把酒吐出来,自己的叶大人还真是见什么人说什么话。一下子变得跟在江湖道上混的人一样,口气都改变了,今天又是大开眼界。
四人将近喝了好几坛酒,当然大部分都是典韦解决的,叶晨和冯师爷两人没喝多少,至于典韦的妻儿就更别说了,连说句话也没有多说,不是说对叶晨他们有意见不说话。主要是,这个时代不同,可是男尊女卑的时代,大部分女性也很少出门,都是躲在家中比较多。就是吃饭,女性也要等男人先用膳再说。这个时代的女性根本没什么地位。
一时辰过后,叶晨等人,吃好后,在城中租了两辆马车往城外的叶家庄园(叶晨为自己所地起的名字。)奔去。马的速度就是快,一转眼功夫就以到达,叶晨都有点不好意思,自己到这个时代也有五个月左右,居然连马都还不会骑,让人知道还不笑掉大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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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边叶晨刚出城西门,往自己的庄园跑去。同时,在县城的东面的道路上,来了一群人,一辆豪华的马车慢悠悠行驶在凹凸不平的道路上,在他两侧是许多骑兵,看他们人数最少有几百人,每人都是手中拿着枪,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