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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以南-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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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主意不错,我还是中学时候写过信,恐怕找不到感觉了。”
“呵呵,写写就有感觉了。”
服务生把笔和纸送了上来,沈霖开始逐条列出来,写完颇有成就感,觉得自己也当了一回精神向导。
“对了……”她突然想起什么,却又欲言又止。
程亚通看她犹犹豫豫,催促她:“有话就直说。”
“那我说了你可别生气啊。”沈霖忍着笑。
程亚通看着她:“没关系,你说吧!”
“你那条圆柱型的项链可千万别再戴了,会吓走不少美女的……”说完沈霖就很没形象地扒在桌子上狂笑不止,一想起他脖子戴金项链,手拿山寨大哥大的场面就控制不住。
程亚通被笑得满脸通红,皱起眉头:“喂,有那么好笑吗?”
沈霖止住笑,很不客气地点着头。
“那条上次车祸时丢了,所以想戴也没有了。现在这条不会了吧?”他翻出脖子里的细条项链问她。
“这条不错,人看上去精细了不少。”尽管这样,她还是有些失望,以为被人改造过,他的恶俗品味才提高了一些,原来只是丢失了而已。前一段她在天涯'3ǔ。cōm'看了个八卦贴,女楼主控诉她老公脖子上的金项链,而且该男人还洋洋自得觉得好看,不肯摘下来。当时她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程亚通,而后面的回贴更让人大跌眼镜,有金项链情结的男人不在少数,相当一部分女人都抱怨自己的老公或者男朋友有这个嗜好,而网络上很多男人的回贴也直率,说就是喜欢金灿灿的感觉,还说凭什么就允许女人穿金戴银的云云。
原来程亚通式的暴发户心态普遍存在,已经是一种现象。
“那女孩几岁了?”沈霖问。
“套路不都一样吗,和年龄有什么关系?”
“当然不同。年龄不一样,心□好不同,爱的表达方式也就不同。年轻的小女孩心思单纯、喜欢浪漫、追求时尚,而且只要你对她好,她就会觉得自己被重视,自然而然把全身心都奉献给你了。”沈霖说着这些,仿佛是在看着年轻时候的自己。年轻时候的她也是这样,只要别人对她好,她就觉得这个人可以依赖,从而爱上他。魏嘉文就是这样把她追到的。
“那年龄大一点的呢?”
“年龄大一点的?”沈霖苦笑,“年龄大一点的就现实·书·网·提·供}、功利一点。她们已经经历过风花雪月,需要的是实实在在的物质。爱也是有的,但这个社会现实·书·网·提·供}啊,她们需要安安稳稳的生活,安稳的生活离不开钱……还用我说下去么?”
程亚通也笑,“那你属于哪一种?”
“我?”沈霖指着自己反问:“你说呢?”
“呵呵……我不清楚。不过我那个应该是前一种吧,年纪比较小。”
“那祝你好运,成功了可别忘记我这个向导喔!”
“当然,当然。”程亚通喋喋地说。
程亚通送沈霖回家,下车后,程亚通调侃说:“你还欠我一顿饭,记得发工资后还我。”
“OK!没问题,你到时候提醒我。”
“嗯,晚安!”程亚通轻轻地说。
沈霖给了他一个微笑,他们第一次这么友善。她转身没走两步,听到后面“喂”的一声,程亚通靠在车窗上很大声的叫她,她依旧是个没名没姓的人。她也大声回应道:“什么事?”
“你说那个女孩子会不会嫌弃我的家庭?”
“只要真心喜欢就不会!”
她的发丝因风而凌乱,那句简单而坚定的话里也伴着沙沙的秋风。
后来沈霖才从许曼妮口中得知,程亚通曾经有过一个交往了五年的女朋友,那个时候他是个穷小子,女方家里因为嫌弃他有个要照顾的智障妹妹而反对他们来往,他女朋友在犹犹豫豫中断了关系。这件事导致了他在个人问题上没有自信。
其实他大可不必这样,今时不同往日,房子车子票子他一应俱全,美女们都对他趋之若鹜才对。过去是他拖油瓶的杨杨现在已经不再是问题,反而给了那些聪明女人接近的机会。也许表面不拘一格的他,内心想要寻觅一份真挚的情感。

第十章 遇袭(3;4)

小琪依旧没有回来。
那晚她回到出租房,客厅里聚集了几个有点痞气的男人,均是小余的朋友。坐在沙发上抽烟打牌,整个房子弄得乌烟瘴气的。沈霖的内心滋生出一种强烈的不安全感,一直无法入睡,手放在枕头底下,握着那把防身用的水果刀。
她现在做梦都想有一套自己的房子,小小的能容纳得下她的房子就好。数着手里的存款,买了房子得还贷,生活压力真的很大。心里还有一点后悔拒绝了沈遨。和他结婚日子也可以过,或者接受他的安排,去他开的会计事务所上班,胁迫他提供一处住房……
她想着自己要是能够委曲求全一点多好啊,委曲求全的生活不必担惊受怕。
可是男人又有几个靠得住的?靠得住的不是被占有就是被预定,而像她这样的残花败柳还有什么资格讲要求?有人要就该偷笑了。现在后悔那时候听魏嘉文的不要孩子,如果有孩子,现在也有个依靠和奔头。但换个角度想,他们是不会有孩子的,从一开始魏嘉文就蓄意离婚,为离婚扫清障碍。
他该喜欢过那个女人才会这样啊,而她甚至还羡慕起了那个女人,拥有一份如此执着的爱情。
她打电话给温岚,想让她过来陪她,可惜温岚值夜班;打电话给许曼妮,许曼妮居然破天荒地关机了!生意电话居然可以关机,这种状况以前从没有过。
她睡着了,梦境里似乎有人进入了她的房间,潜意识里想起了那几个痞气的男人。一股让人作呕的男性气息越来越近,她猛地睁开眼,下意识地要伸手去拉台灯,就被人压在身下,身体无法动弹。她吓得尖叫出声,很快嘴就被捂住。“你别叫了,他们都走了。”陌生的声音,她分辨不出这个男人是谁。
黑暗中,男人粗鲁地想要占有她。她绝望地挣扎着,脑袋里闪过魏嘉文的影子,她以为自己会死。
两人在纠缠扭打之际,她猛地给了他要害部位一膝盖,这一脚是致命的。这个男人马上就捂起他的要害部位“嗷嗷”大叫。嘴里还骂着:“臭□,够狠的。”
那一刻她的思维无比清晰,首先想到的不是去开灯,而是随手把窗帘拉开,让路边的灯光照射进来,以便观察形势。男人头套黑丝袜,依旧捂着□,痛苦地抬头看她,明显是预谋。她敏捷而果断地从枕头下掏出水果刀,那把救她命的水果刀,使出全身的力气反身勒住男人的脖子,刀尖抵住在他的喉结处,只要稍稍一用力,就能插进他的喉管。明晃晃的水果刀结合着窗外投射进来的昏黄的灯光,折射出慑人的光芒。她的手在抖,声音也在发抖:“你别动,刀子不长眼睛,把我逼急了什么事都做得出来……”
“大姐,你别乱来。”那个男人求饶,外地口音。
沈霖咬着牙命令:“闭嘴,下床,否则我就一刀捅死你!”她的声音几乎让人战栗,眼神中有一种前所未有的凶狠和果敢。
她的手不停地发抖,精力高度集中,不能有丝毫的松懈。不仅要拿捏好水果刀的分量,直直地抵在他的喉管,而且必须保持警惕,防止男人反击。好在她身材高挑,不比那男人矮多少,钳制起来不会那么吃力。趁着灯光逼着他一步一步前进,逼他开门。
客厅里一个鬼影都没有。从客厅到大门也就十几步路,却走得异常艰难,好几次沈霖以为自己会被反击。她逼得很紧,知道这时候时间就是生命,她不想杀人,但是也决不能被伤害。脑子里已经做好了决一死战的准备。
凶犯兴许是没经验,或者真的被她的气势给震慑住了。
公寓是没有电梯的老公寓,她不喊也不叫,一路狂奔而下,起初差点崴脚,边跑边往后看疑犯有没有追来,直到踏上大地才把提着的心才放下一半。
她还是不断地沿着光亮的地方奔跑、奔跑。在瑟瑟的初冬的寒风中光着脚,忘记了寒冷,也不知道害怕。那光亮仿佛是她绝望的人生中的一点希望,奔跑的动力。她的手上还紧紧地握着那把水果刀,这把水果刀见证了她的恶毒。她从来不知道自己还有这样一面,到今天才明白狗急了会跳墙,人急了什么都干得出来。
她在逃亡中脑中最先闪过的人是公公婆婆和魏征,那份滋养了她多年的亲情,成为了她在这个城市遭遇危难时最为信任的情感。爱情呢,她的爱情跑哪里去了?和魏嘉文一起死了吗?也许吧。她没有心情悲伤,也没有情绪怜悯自己,连哭也忘记了。
她内心其实也有刚强的一面。
她的屋子现在肯定在被洗劫,但她要自己的命,钱财乃身外之物。
她不知道现在几点,路上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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