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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赛一结束,赫铭就第一时间跑到后台。只是看到好多人围在一起,却怎么也见不到罄昔的人影。这个时候娘娘腔杨君傲一声尖叫一下子将所有人的目光转移到了赫铭身上:“我的妈呀,这男的······这男的······也太帅了吧!”看见所有人都转过头来看自己,赫铭很友好地跟大家微微点了点头。接着便一步走上前去,礼貌地拨开了人群,终于看到了正在脱高跟鞋的罄昔,于是他想都没想就直接抱着她站了起来。
罄昔一只脚还穿着高跟鞋,另一只脱了鞋子的脚不知往哪放地就顺势轻轻搭在了赫铭的鞋子上,轻轻地却又深情地唤着:“赫铭。”
这时后台的其他人也都很识相地拉起了隔帘让与他们单独相处的时间。虽然杨君傲很留恋地说着:“让人家再多看几眼嘛,好久没见过这样的极品男了。”但还是被团队里的其他人给硬拖硬拽地拉到了帘子外面。
“赫铭你看我做到了,我可以去英国了,可以跟你在一起了。”罄昔踩着一只高跟鞋趴在赫铭的肩头,内心激动又幸福。“我可以去英国了,我们可以不用分开了。赫铭,我做到了。”
赫铭温柔地抚mo着罄昔的长发:“傻妞······你搞什么呀,每次都让我这么担心。”他有多心疼怀里的这女孩,罄昔感受到了。现在说什么都显得多余,他只想好好抱抱她,疼疼她。
赫铭相信罄昔的实力,他更知道只要罄昔决心做好的事情,就没什么能阻挡和难得住她的东西。如其所料,罄昔从容大气的表现、她的富有创意的设计掀起了全场的高潮:特色鲜明的大红、金黄、旗袍蓝,她将这几种代表性的中国颜色很巧妙地融入到了自己的作品里,在全场掀起了一股强势、抢眼的中国风:最具代表的中国红自然不用多说,与生俱来的喜气与大气就是点亮服装本身和着装人的最好的武器;用于古代皇室的金黄无形之间增添了服装本身的气派与华贵;彰显中国女性之美的旗袍配以典雅端庄的中国蓝,使女性之美得以在顷刻之间彰显得淋漓尽致。除了颜色运用巧妙之外,细腻、浪漫、舒适、自然的设计风格也同样得到了所有评委的一致好评。最后罄昔以总评第一的成绩拿到了三个名额中的一个,好不容易。罄昔终于放松了,安心了,她以出色的成绩给了自己一个很好的交代——终于可以不用再跟赫铭遥相两地了。而赫铭甚至比罄昔还要欣喜,为了他们两个人的爱情,这女孩儿有多努力,他看在眼里,疼在心里。
比赛结束了。铃音和大从通过这次的比赛进一步地拉近了彼此的距离。当四个人走出比赛场馆的时候,天色突然变暗了,刮起了一阵大风。风总是能这样毫不留情地掀起女孩儿们的裙子还一点都不害臊,也能那样放肆地吹乱她们精心梳理的长发好像自己就能看笑话似的。
“哇,这风刮得也太性感了吧!还好我今天穿的裤子。”在铃音大发感慨之际,赫铭早已经用大外套护着罄昔上了车。
“四姐,大从,你们别傻站着了,快上车吧!”赫铭一边埋头往前走,一边催着傻站在门口停住了的大从和铃音。
“想不想跟着风一起疯狂一把?我们不坐车,走回去怎么样?”铃音转过头看向一直陪在她身旁的大从,提出了自己这个多少有些疯狂的建议。
“好啊,如果你不怕自己被刮出个鸡窝头,我奉陪到底。”大从很爽快地答应了铃音这个傻乎乎的自我摧残似的要求。
“好嘞,这就出发。风啊,你尽情地吹乱我的发吧。来,跟着我一起做嘛!”铃音张开手臂,大风吹得她都张不开眼睛,头发也凌乱得飞起来以至于她讲话的时候都吃得到自己的头发。但她还是无所畏惧地大声呼喊着。
“风啊,你尽情吹乱我的发吧。”大从学着铃音的模样张开双臂,大声地说出这句话。引得铃音哈哈大笑起来。接着她在大风里头一蹦一跳地high了起来,不知道什么时候,她的手已经牢牢地牵住了大从的。
看着铃音和大从兴奋甜蜜的模样,赫铭和罄昔打心眼里为他俩高兴,两个单纯善良的人,两个天真快乐如孩子一样的人,真是天生的一对。赫铭和罄昔没有上前去打扰,有意地开车先走了。
罄昔参加的这场比赛成就了两个女人:首先当之无愧的就是大设计师顾罄昔,其次是后来蜚声国际的名模林小是。在两个人后来的工作里,她们还有过很多次天衣无缝的合作,也因为这样,她们两个人成了亲密无间、惺惺相惜的闺中密友。
到了第三天,罄昔陪着赫铭再一次去了爷爷的珍珠滩。那天罄昔穿着赫铭为她买的那件白色连衣裙,清纯素雅得像枝白百合。像三年前一样,赫铭牢牢地牵着罄昔的手,一路走着来到了珍珠滩。
他们到的时候,爷爷正打着呼噜睡得正香呢。为了不打扰爷爷休息,他们两个人就一直坐在珍珠滩坐到爷爷自然醒。其实爷爷在他们到的不久之后就醒了的,只是看着两个孩子坐在珍珠滩静静地聊着天不想过去打扰,才又多睡了一会儿,这一睡还真的就睡着了。等到醒了的时候,发现两个孩子不坐在原处了,起来到处找,才看见赫铭和罄昔正在清理自己的船······
“爷爷,你醒啦。”赫铭的裤子湿了半截,光着脚跑道爷爷的跟前。罄昔也放下了手里的抹布,到处找鞋子却怎么也找不着了。
“你小子,越来越精神了,长成大小伙子喽!”爷爷拍着赫铭的肩膀,祖孙俩抱在了一起。“哎那丫头还不过来,找什么呢?”赫铭顺着爷爷手指的方向,看向了罄昔。
“罄昔,快过来呀。”
“爷爷好。”罄昔有些尴尬地跟沈爷爷问了好,她拎起洁白的裙角,双脚还浸在水里:“赫铭,你过来一下。”
赫铭走了过来:“怎么啦?看你那傻样。”
“我的鞋子不见了。”罄昔有些着急地跟赫铭说着,一边还很不好意思地笑着看看远处的爷爷。
“不会被水冲走了吧。”赫铭抓着头发笑着说起来:“我的鞋子也没了。”
“你看,好像在那儿!”赫铭抬头望向远处的水面,隐隐约约地看见水面上漂浮着什么,罄昔顺着赫铭手指的方向也望了过去。那确实是他们两个的鞋子,正结成一对儿放肆地随着水流嬉戏呢!
“是被水冲走了。上来吧,丫头。我屋里头有铃音的鞋子,赫铭你就穿你大姑爸的鞋子。上来吧。以前我好几次在浅滩上刷船,鞋子也都会这样被水冲走的。”爷爷说话间,罄昔乖乖地光着脚从水里走出来,赫铭搀着她的手:“来,小心点,站稳了啊。”罄昔有些腼腆地看着赫铭,又看了看爷爷:“谢谢爷爷。”
“说什么谢啊,丫头。”爷爷很慈爱地看着赫铭和罄昔······
探望爷爷之后的第二天,赫铭就走了。走之前跟罄昔约定好了半个月后英国见。
半个月后,罄昔也准备好了一切。英国,赫铭,这两个字眼在这半个月里成了她生活的全部内容和意义。
第二十一章
临行前叶敏茹给罄昔办了个送别宴会。磬昔的礼服原本是想自己设计的,但是叶敏茹很怕罄昔又像平时穿衣服那样弄得像个没精打采的寡妇似的。叶敏如自己很喜欢亮色系的衣服,所以对女儿为什么那么喜欢深色系的衣服她很是有意见,也看不惯,嘴上也没少念叨说罄昔多亏是设计衣服的,要不然不知道会把自己打扮成个什么样子。那晚的礼服是叶敏茹亲自给罄昔选的,包括妆容、饰品以及指甲油都是叶敏茹精心操办的。
那晚的罄昔出落得出水芙蓉般迷人、优雅:玫红色中长款礼服,裙摆裁剪看似随意,实则经了精心设计,使整体上端庄文雅的罄昔无形间多了几分活力和俏皮。裙子长度与款式刚好显出高跟鞋,一贯喜欢平底鞋的磬昔哪里适应得了这种挑战,但为了不让母亲又不高兴,处处念叨,她还是像小学生遵守纪律似的穿上了。罄昔那涂着淡粉的趾甲油的脚趾甲以及有着女性温和曲线的脚踝在灯光下愈加优雅。玫红色的绸子小披肩简洁而乖巧地贴着罄昔的双肩,更显出肩膀柔美的轮廓。罄昔个人很是偏爱黑白色,只是今晚打扮成这样她多少都有些显得不自然。尽管这样也丝毫不影响罄昔成为当晚最闪亮的主角。
那晚的罄昔虽披散着公主卷的长发,却没有公主般的高高在上,她的神情和举止处处显露出邻家女的清纯与亲和。罄昔出落得如此温柔、纯洁、细腻,每一个细节看来都是那么完美,散发着女性的魅力。罄昔持着一杯红酒,在宴会的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