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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慢与偏见之简·贝内特小姐的囧人生-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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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短篇小说要拿什么吸引人呢?

简岚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哥特式小说。

但是……简岚皱眉……她隐约记得第一部哥特式小说是十八世纪六十年代出版的,其中黑暗,恐怖,血腥等等元素带给读者的那种紧张的快感让人欲罢不能,之后哥特式小说已经一发而不可收拾,到了简岚身处的这个年代,应该已经是哥特式小说走向衰败的时候了。因为太多的情/色和暴力情节把哥特式小说降到了一个很低的层次,快成了低俗文学的代表。随着玛丽?雪莱的那一系列小说出版,哥特小说大概就彻底成为历史了。

简岚这些日子经过多方面收集信息,才发现现在小说的年代并非是原著出版的一八一一年,而是一八三五年,再过十二年勃朗特那三姐妹都要出版小说了……

不过说起来,年代都不一样了,剧情神马的也可以基本忽略了吧?不知不觉,简又开始给自己的失误找借口。

回归到小说的部分,简岚有一下没一下的拿羽毛笔的尾部刷着自己的脸颊,一边很投入的想着。

感伤小说和哥特小说大概是这个时候最容易被接受的小说类型吧。大可以先写一部这样的小说,先跟读者和编辑们混个脸熟,到时候她再写不同题材的也容易被接受。

自己是感伤无能型的,那就哥特吧。

把老题材写出新意向来是简岚的优势,你写情/色,我就加入纯爱的元素。你暴力血腥,那我就加入中世纪的骑士精神。

好吧,简岚默默扭头,虽然她自己觉得骑士神马的是个X,但是用来骗骗读者还是可以的。而且现在德古拉吸血鬼什么的也还没有问世……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比英俊,优雅,长生的吸血鬼更能让姑娘们幻想的了吗?如果这个故事放在现代,估计简岚会被愤怒的读者淋满脸的狗血……但是在这个时代……应该没什么问题吧?!惊情四百年那种狗血片还要好几十年才能面世呢。

就这样,简岚把晚上大部分的时间贡献给了故事的大纲。于是在第二天清晨简岚被伊丽莎白从被窝里面挖出来的时候,很是怨念。

完全忘记了昨天她曾经信誓旦旦的对伊丽莎白说自己要每天清晨跟她散步,自己要锻炼。

不过,当秋天清晨的微风迎面吹来的时候,一瞬间神清气爽的简岚爽了一下。

生而为人,是一件多么幸运的事哇!我亲爱的阳光细雨清风白云~《——此刻完全沉浸在故事情节中的简岚。

“宾利先生?!”简岚飞扬的思绪被伊丽莎白拉了回来。

睁开眼睛,简岚看着骑着白马的宾利就在她和伊丽莎白的面前。

“好巧啊,贝内特小姐,伊丽莎白小姐!”宾利下马,对着两位小姐行礼。

简岚默默的扭过头

巧,巧你妹啊!你那个分明的写着希望我快点儿消失的眼神当我看不见吗?!掀桌!

上午,宾利心满意足的回到了内瑟菲尔德,刚好碰上达西。

“看来你达成心愿了。”达西说道。

“嗯,是的。”宾利笑笑,然后又说:“不过贝内特小姐也在。”说着,宾利先生皱皱眉,说道:“而且她的黑眼圈又严重了,看来贝内特小姐还是需要伊丽莎白小姐的监督才可以。”这样说着,热心的宾利打算明天找机会跟他可爱的,并且同样热心肠的伊丽莎白说说

尼玛!

在好久好久以后,简岚通过达西知道这一天宾利的话,真想去挑拨伊丽莎白让宾利睡客房跪搓衣板啊。

第二天早晨,当宾利已经穿好骑装,打算出门的时候,发现他的好友达西先生已经等在那里了。

“你……”宾利先生很是诧异。

“今天的天气不错,骑马出去溜溜或许会是个好主意。”达西先生面不改色的说。

“确实是这样,再好不过的主意了!”宾利先生看看头顶的乌云,笑呵呵的回答。反正达西说什么都是对的,因为他总有道理……永远不要同他争辩。

而第二天,又熬了半夜修改了故事大纲的简岚看见骑着黑马的达西先生时,已经连吐槽的心都没有了。

尼玛,就为了甩开我你用得着请来这尊大神吗?至于吗?至于吗?!

简岚……这叫连吐槽的心都没有了么?

于是就变成了这样的情况,宾利先生牵着马跟伊丽莎白在前面走。达西先生牵着马跟自己在后面走……

简岚抬头看看天,阴的。低头看看地,庄稼都已经收割的差不多了。往前看看伊丽莎白和宾利,那叫一个浓情蜜意。然后再偷偷瞄一眼八成是奉命绊住自己的达西先生……

哎……达西先生气场强大的自己都没法继续YY男主角了……这是多么悲催的人生。

不知不觉间,一股强大的怨念和黑气滚滚的从简岚身上涌出来……强烈到伊丽莎白,宾利还有达西都忽然觉得这个秋天似乎有点儿太冷了点儿。

伊丽莎白回过头,略有些担忧的看着简岚,问道:“简,我带了披肩出来,你要不要披上?”

说着,伊丽莎白就从提着的小手袋里面掏出一个披肩。

还没等简岚说什么,达西先生就加快了脚步,走到了伊丽莎白身边,接过了那件开司米披肩。

然后伊丽莎白就愣愣的把披肩递给达西先生,然后简岚再愣愣的接过达西递过来的披肩。

其实简岚很想后退一步,说臣惶恐啊陛下……你为了接近一下伊丽莎白怎么这种事情都做出来了?

好吧既然你都能跟维克姆先生成为连襟,这点儿小事情也不算什么了

简岚心安理得的把披肩接了过来披上,还特真实的对达西先生笑了笑

话说小时候简岚看的世界名著都是北京燕山出版社的,简岚在N多部世界名著里面都看到过有名的‘开司米’披肩。尤其是大小仲马这两父子的书里面。曾经有一段时间简岚曾经想,这‘开司米’到底是神马牛光闪闪的品牌啊?那一定是神马Dior神马Chanel的鼻祖吧……结果等简岚学到被翻译成‘山羊绒,开司米’的Cashmere这个单词的时候,很是为自己无知的童年忧伤了一下子……

“简?”

“怎么了?亲爱的?”简岚回神。

“刚刚宾利先生还跟我说要你快些养好身体呢!”不知道为什么,她温柔又可爱的大妹此刻的表情看起来有那么一点点狰狞。

那是因为天然的宾利先生勇敢的指出了你的黑眼圈……

“谢谢关心,宾利先生。”出于礼节,简岚还是友善的笑笑,说道。

“贝内特小姐要赶快恢复健康,我们还等着您在宴会上高歌一曲呢。”宾利先生露出八颗小白牙,说。

“什么?”简岚惊讶的瞪大眼睛。

让我高歌一曲?!这是搞毛啊!伊丽莎白你想把大姐也归到丢人大军里面吗?!

“上次在内瑟菲尔德,玛丽小姐曾说贝内特小姐很喜欢莫扎特,我和卡洛琳还有路易莎都是很期待着贝内特小姐的表演的。”宾利先生对简岚的目光毫无所觉,继续兴致高昂的说。

“我实在是不擅长唱歌,宾利先生。”简岚干笑着回答。

“怎么会?伊丽莎白说你们总是喜欢在一起弹琴唱歌的。”

弹琴,还唱歌……

“那宾利先生是想让我唱《魔笛》,《唐璜》还是《费加罗的婚礼》?说实话,我是愿意演唱的,但是怕把您的宾客吓跑了。”

“原来贝内特小姐连《费加罗的婚礼》都会吗?太好了,您果然如同传言的那样多才多艺!”宾利先生表示完全没有听出简岚的画外音,顺着简岚的话接了下来。

简岚差点儿一口气没喘上来,一张小脸憋的通红。

唱歌,唱你妹啊!

还《费加罗的婚礼》,我能勉强把序曲弹下来就不错了,还要在有乐谱的情况下。至于唱歌,你让我一个连去卡拉OK唱歌都唱不到90分的货给你唱什么?

难道你要我弹着莫扎特的g小调第四十号交响乐第一章的奏鸣曲给你唱“我不想,我不想,不想长大”吗?

尼玛!

Chapter11

科林斯先生,科林斯表哥,您究竟要我怎么对着您这张仿佛被拍扁了的柿子脸笑呢?

简岚一手执着一柄绣花小扇,一手扶住钢琴,楚楚动人的对着科林斯先生露出了一个柔弱的表情。

其实简岚从内瑟菲尔德回来以后就一直在坚持做瑜伽和每日晨昏的散步,那张前些日子略显苍白的脸庞此刻已经相当的红润了。不过黑眼圈还是没什么好转。实在是,写完了大纲的简岚迫不及待的将整个故事都写了出来。现在的任务就是每天夜里涂涂改改的修文,然后重新用她最漂亮的字体将大概八万字的小说誊写在新的纸张上面。

“玛丽表妹,你的琴声真是美妙,就像我的施主凯瑟琳夫人所说的,音乐从来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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