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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狱法则-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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旋的空间,还是简简单单的砍杀最有效吧。”
  “没错,你是天生的战士。”黑狼夸奖道。
  “嘿嘿……”兰德斯挠头憨笑道。
  “汪……汪汪……”两人正谈笑着,身侧传来一阵犬吠声,兰德斯回头望去,只见一只瘦小的杂毛狗正龀着牙冲着他吠叫着。
  “这里怎么会有土狗……”兰德斯好奇道,他走近那只小狗。
  小狗虽然小,性情却似乎很凶猛,完全无视兰德斯相对它来说巨大的体型,只是狂叫不已。
  “听说咬人的狗是不叫的……”
  兰德斯话音未落,那只小狗猛的扑了上来,张开大嘴狠狠咬向他的手腕。兰德斯眼前一亮,扬手一拳将那只杂毛小狗砸飞出去。
  咬手腕,这是军犬警犬训练的目的之一,咬住人类的手腕,便能干扰甚至解除他们的武器使用。这只野狗,居然也知道咬人要咬手?
  只可惜,看起来这只狗已经很久没有吃饱过了,力量,速度和身体强度都不及兰德斯。
  只是它的眼神……却有着兰德斯所没有的火焰。
  偏执,热血,或者其他什么形容词……一种很复杂的火焰。
  “眼神很不错。这头狗我要了。”兰德斯笑道。
  臂力爆发……眼见着小狗再次迎头扑上,兰德斯张开五指,抡圆了一掌抽了过去,猛一把抓住狗脖颈的乱毛,一头将它按倒在地,压制得它动弹不得。
  小狗挣扎着,然而兰德斯的力量又岂是它这只小狗所能抗衡的,不多时,它便一动不动了。
  “玩死了吗?”黑狼笑着用剑鞘捅了捅,小狗一动不动。兰德斯却是一笑,在背包中翻出他的午餐,就地坐在小狗面前大吃起来。
  未嚼干净的肉干,骨头……凌乱的丢在小狗面前。终于,这只小狗忍不住跳了起来,死盯着兰德斯。兰德斯也不在意,摆了摆手,指指一地的剩肉碎骨,咕囔着说了句什么。
  小狗盯着兰德斯半晌,终于还是忍不住,叼起一块肉跑到一旁大嚼起来。
  一人一狗,比赛似的将兰德斯的午餐吃得精光。
  兰德斯大笑,伸手拍了拍狗头。那小狗扭过头,上下打量着兰德斯,半晌,低下头继续和骨头较劲。
  “唔,我决定了,从今天开始你的名字叫哥斯拉。”
  小狗,哦不,是哥斯拉,疑惑的抬头看了兰德斯一眼,三口两口将剩下的一点骨头叼在嘴里,扭头就跑。
  “就这么让它跑掉吗?”黑狼问道。
  “没关系。”兰德斯伸了个懒腰道。
  果然过不了多久,那只小狗便又屁颠屁颠的跑了回来,冲着兰德斯吼了两声,兰德斯嘿嘿一笑,提着狗毛便将其拎了起来,回到内森身边。
  “一会工夫不见,怎么就多了一只狗?”内森讶异的看着兰德斯。
  “嗯,看起来有点用,就养了。”兰德斯憨厚的一笑道,“见过几位爵爷。”
  三位伯爵自然不会和兰德斯这样的平民多说什么,微微点点头,就算是听到了。兰德斯也不以为意,向内森行了一礼,便提着那只狗回到魔狼中间。
  “听好,不管老爷们问什么,只管捡无关紧要的说。要是逼急了,就说是少爷一手安排的,你们不知道,懂吗?”兰德斯头也不抬,嘴里低声说道。
  士兵们点点头,其实,他们所知道的本来就有限的,兰德斯要他们做的只是让事情看起来更神秘些。
  从士兵们那里弄来一条皮腰带,简单改装一下就是一个狗项圈。兰德斯回头瞧着那只小狗,嘿嘿笑着,那只小狗不知道为什么打了个冷战,莫名其妙的四下张望着。
  “嘿,一会的实战训练改成挑战制,谁要是连胜十场,一个金币的赏钱,不过要是一场都不胜……嘿嘿,你们的午餐就拿来喂它。”兰德斯指了指哥斯拉,道。
  “小鬼头队长,挑战你算不算?”
  “啥? 哪个想死的要挑战我吗?太好了,不过因为我年纪小,败给我的要管它叫兄弟。你们想好了来。”兰德斯坏笑道。
  呃……还是算了吧,大汉们都知道,兰德斯虽然年纪小,但一身筋节皮肉却是从小练起来的,比起成年人并不惶多让,而少年的狡猾和灵活性,更是让这些大汉们都吃过苦头的。
  若是兰德斯用上暗黑手的力量,则这些大汉中间,除了最强的三个人之外,其他人都不是兰德斯十合之敌。
  看着内森和三个伯爵们胡扯,兰德斯只是暗笑,一边抚着哥斯拉一身瘦毛,一边看大汉们捉对儿厮杀。
  不知道是不是星相学说的有理,兰德斯一向很讨动物们喜欢,身为宅男时兰德斯便喜欢逗猫弄狗,虽然懒得养,但邻居家的几只小猫小狗却在他的调教下学会了不少把戏。这会儿,只是几根肉骨头外加一顿安抚,哥斯拉便像是兰德斯从小养大的一般听话了。
  不过,看其他人的时候,哥斯拉的眼神仍然是桀傲不驯的凶恶。
  “真是只好狗。”
  看着大汉们打得热闹,兰德斯突然心血来潮,他站起来大声道:“各位,黑狼大哥一向不怎么显身手,今天难得,你们挑几个人来和黑狼大哥较量一下。看看你们这些蠢货要多少人才能击败黑狼,谁上?”
  黑狼站起身,缓缓踱到人圈当中,一手按剑,冷眼扫视着四周。
  “咦?居然一个也没有?那我先来暖暖场。”兰德斯说完,便跳入圈子,“来,哥斯拉,上!”
  小狗汪的一声大叫,猛一步抢在兰德斯之前,只扑黑狼的右手。黑狼微微一笑,剑鞘一摆,便将小狗逼了回去。
  兰德斯及时的一剑刺出,与黑狼不同,他的剑却是出了鞘的,寒光闪闪,映着阳光分外晃眼。
  兰德斯分明就是故意的,借着日光反射,占黑狼的便宜。
  哥斯拉无愧于兰德斯的欣赏,它的狡猾甚至要超过真正的狼,见黑狼双眼一眯,这小狗不声不响,悄悄的疾扑向黑狼的小腿,张开大嘴就要一口咬下。
  “笨狗,太着急了。”兰德斯一笑,手中的剑突然当头猛劈。他的武技本就粗糙,只是力量和速度要优于常人,这一剑虽然全无技巧可言,威势却自是惊人,剑一出手,隐隐有破空声传出。
  上下夹攻,一人一狗配合的竟如此默契,大汉们不约而同的喝了一声彩。
  正在交谈的内森停了下来,望着这边。那三位伯爵——包括内森的父亲奥里尔伯爵,随着内森的眼光看了过来。
  “内森,那个人……难道是你的侍从?”奥里尔伯爵这才发现,那个黑瘦的少年有些眼熟。
  “是,奥里尔家族新封的家族骑士,兰德斯。”内森答道,“虽然年轻,但他的武技还过得去,在卫队中作我的传令兵。”
  “那只狗……真是丢奥里尔家的脸啊……”奥里尔伯爵心道。
  面对兰德斯的剑与哥斯拉的撕咬,强如黑狼也不得不退了一步。
  腿力爆发,蹬步!
  借着一蹬之力带来的冲势,兰德斯一剑反撩,出手便是全力。黑狼终于拨剑出鞘,两只长剑相互一撞,发出清亮的嗡鸣声。
  只一剑,黑狼便将兰德斯的剑挑飞,反手用剑脊在哥斯拉头上拍了一记,横剑架在兰德斯的颈上。
  “嘿嘿,果然技巧和速度的优势太明显了。”兰德斯摊摊手,收剑入鞘道,“我败了,你们来五个人好了。”
  “一对五?”
  “废话,黑狼先生的剑快,五个人一会儿就变成三个了,要是来少了,和一对一没什么区别。”兰德斯哼哼道,“要是五个人一齐上也打不赢……今天的训练加倍。”
  “不是吧……”
  “干得不错,哥斯拉。”兰德斯宠爱的摸了摸狗头,小狗汪汪叫了两声,摇晃着尾巴,显然很兴奋。
  “唔?还不尽兴吗?没关系,要是这些蠢蛋输了,我准许你随便咬。”兰德斯指了指那些大汉。
  小狗汪的一声大叫,魔狼的士兵们却不约而同觉得后心发凉……
  那三个伯爵看了一阵,只觉得魔狼的士兵的确不错,但怎么也看不出这种近乎儿戏的训练是如何在一个月时间内将一群初学者变成合格的精锐士兵。
  视察工作无功而返,兰德斯走在队伍的最后,看着三个贵族乘上马车离开,不住的冷笑。
  “帝国首屈一指的大家族吗,嘿嘿嘿……”看着马车上那昂首傲立的白色大鸟纹章,兰德斯不动声色的轻轻弹了弹指,一只目虫嗡的一声便钉在了马车上。
  法则三:距离越远,控制越弱。
  幸好,目虫是极弱的造魔,需要控制的动作也很少,兰德斯估计了一下,在五百米之内,自己可以灵活的控制目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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