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三个人举起佩剑,贴上额头,异口同声喊道:
“荣耀!”
三个人同时挥舞着佩剑杀向了红雾,那里,是他们的敌人,奥苏帝国传奇英雄高飒。
在他们的带动和激发下,越来越多的美尼德帝国战士,高声唱起了“荣耀!”而后,红着眼睛杀向了敌人。
不管他们之前是罪犯,还是贵族私兵,但是现在,他们是美尼德帝国的战士,在这个骑士的国度,他们从一生下来就梦想着成为一个骑士,并为之努力,现在,他们哪怕依然成不了骑士,但是,他们可以像一个骑士那样的去成就荣耀,牺牲,本就是最伟大的骑士守则,即荣耀。
每一个美尼德帝国的战士再不躲避敌人的刀剑,他们像疯了一样悍不畏死的扑向了面前的敌人,他要用他们的热血和不屈,来捍卫骑士国度的尊严,他们脑海中,只有一个信念——牺牲即荣耀。
战斗,已经到了最残酷的阶段,刀刀见血,剑剑要命,当你不在怜惜鲜血,当生命不值一文,看着瞬间成片倒下的血玫瑰战士,所谓的不败,也就不堪一击。
去而复返的格里菲利正好看到了这震撼人心的一幕,他有些忐忑的握了握手中的佩剑,实在无比怀恋那几块板砖,看着闪身冲进红雾中的凯特,他咬牙对身后的一百多家族护卫说道:“你们,各安天命吧!”说着,带头冲向了高飒,只是一不小心,被脚下的一具尸体拌了狗啃屎,吐了一口嘴里蘸着血污的烂叶,格里菲利刚准备习惯性的破口大骂,他的背心,就挨了一脚。
越来越多的脚印踩在格里菲利的背上,他身后的战士,以此来宣告其实他们对他这个主人的不满已经很久了,没有一个人选择逃跑,他们生长在骑士的国度里,他们面对敌人只有一个选择,牺牲即荣耀。
“妈的,你们一定是故意的,故意的。”不知道挨了多少脚印的格里菲利,竟然奇迹般的没事儿的爬了起来,他气的指着那群够娘养的杂碎的背影恨恨骂道:“等打完仗再收拾你们…”
骂道这里格里菲利突然顿住,在心里凄哀自嘲,我们,还会活到打完仗的那个时候吗?
凯特三人成锥形向着向着血玫瑰战士组成的纵深防线杀去,实力最强的康朵作为箭头突击在前,凯特和埃弗雷一左一右护在康朵的身边,一路劈荆斩棘,很快就与身后的本部脱离开来。
本已抱着必死决心的三人,这时只有一个目标,那就是杀到高飒的身边,会一会这个响彻大陆的传奇英雄,体验一把神器红荨的威势,以手中的剑,维护骑士国度的尊严。
死,既然已无法避免,那就轰轰烈烈的战死。
第十三章 我们在一起
看着那尽在咫尺红雾,三人心神一震,齐声高喝,周身泛起刺眼的斗气光芒,一剑迫开四周阻碍的敌人,放声大笑的三人毫不犹疑的冲进了红雾。。。
身后追赶的血玫瑰战士,眼睁睁的看着他们消失在红雾里,就此不甘的止步,红雾的恐怖效果,作为高飒身边的近身护卫,他们都体验过——那实在不是他们这些普通的战士可以抗拒的。
视线在回到格里菲利这边。呃,只能说好远再次眷顾了他,前方在康朵和凯特的冲击扯动下,这使得他跟在百余位护卫的身后几乎没受到什么像样的攻击,等到渐渐深入后,才遇到顽强的堵击,身前的护卫纷纷倒下,很快剩下不足十余人被血玫瑰战士团团围住。
就在格里菲利闭目呐喊“我命休矣”的时候,一只巨大的狼牙棒生生的砸开了血玫瑰的防线,然后在一招横扫千军,但见断肢与铠甲齐飞,血水与皮肉共舞,站在那尸堆血水中的不是嘎乸是谁。
看到半兽人酋长那丑陋的面孔,再一次死里逃生的格里菲利硬是多瞧出了一份可爱,于是,他理所当然的躲到了嘎乸的身后,这里,是一片不错的荫凉。
“嗨,弱小的人类,你可不能这样死了,要记得报酬,是的,你死了谁来给我送那该死的报酬。”半兽人酋长嘴里咕隆着,手下却不含糊,巨型狼牙棒再次向前一砸,就是一条血肉铺垫的道路,他的眼中的戏谑早已不见,换之的是满脸的焦虑,他的兄弟、他的伙伴,一起陪他游历大陆的战友,部落第一勇士孓骷,他情况很不好,是的很不好,他感觉到了,他那是惦记那该死的报酬,他只想杀到红雾里,把那个装神弄鬼的狗屁英雄一棒子砸个稀巴烂。
“兄弟,你要挺住啊,我来了。”嘎乸一棒子扫开前方的敌人,红雾,已经距离他不太远了,“见鬼的,那雾怎么看起来有点毛骨悚然呢?”嘎乸心里不免打了个冷颤,看了眼身后的格里菲利一眼,在心里打起了小算盘,“要不要把这个该死的人类先送进去试试呢?”嘎乸的嘴角勾起了一个阴沉的笑意。
就像嘎乸感觉到的那样,孓骷的情况已经超过了不容乐观的程度,或者说他仅凭着意志在苦苦支撑。红荨的犀利加上高飒娴熟的剑术,孓骷身上的骸骨装甲被一块块剥落,化作紫芒消失不见。更要命的是,那红雾正在腐蚀着孓骷裸露在外的肌肤,半兽人那粗糙的肌肤连同体毛,正在一层层的裂开,随着他移动的步伐,滴落着血水。。。
而冲进红雾的康朵三人,第一时间在心里泛起了恐惧的负面情绪,而后虚弱与腐蚀紧跟其来,他们身上斗气的光芒正在渐渐暗淡,吸入的红雾在他们的鼻腔和肺部产生一阵阵剧痛,这使得屏住呼吸的他们,每前进一步都是异常的困难,他们与高飒之间的这百十米距离,硬生生的被他们走出了千里迢迢的滋味。
三人几乎同时在心里感叹——传说,还是有点靠谱的啊!但是,任何负面情绪与伤害都无法动摇他们的决心,死在敌方强者的剑下,才是骑士的归宿。
接近底线的体力和越来越缓慢的步伐,告诉着孓骷狂化的时间已经到了,他瞬间的强大即将到了尽头。在这之后,曾经与大陆巅峰强者对话的他,甚至都不如一个初生半兽人更有威胁。或许他此刻应该庆幸,幸好骨剑这么轻,要不现在怎么挥舞的动。
在挡开高飒一剑后,孓骷手中的骨剑“咔嚓”一声断成两截,手握半截残剑的孓骷脱力的半跪在地上,大口喘着气。
而高飒作为一个强者的觉悟,没有立刻跟进了结孓骷的性命,他带着赞赏的眼色持剑而立,“凭着不完整的觉醒狂化,能跟我对战半个时辰,你已经很不容易了。”说着错步上前,红荨带着一抹暗红的剑芒,射向了孓骷的喉结。
几乎同时,孓骷身上的骸骨装甲连同手上的半截骨剑化作耀眼的紫色星芒,这次没有消失不见,而是凝结成一根紫矛于他的胸前,与红荨发出的红芒错身而过,这么短的距离,高飒都来不及躲闪,只能用手中的红荨磕了一下,稍稍改变了一下紫矛的方向,被紫矛狠狠的刺中了左肩,一连向后退了十几步。
而孓骷被红芒直接轰的轰飞撞在了背后坚硬的崖壁上,像一摊烂泥一样顺着光滑的石壁跌落地面,在崖壁上留下一串令人触目惊心的血迹,就此生死不知。
遭受打击的高飒捂住受伤的肩头,脸上的冷汗不断滚落,显然孓骷临死一击虽不致命,但也绝不好受。
“绝望之矛?”高飒看了眼肩上那个漆黑的窟窿,带着疑惑望向了孓骷跌落的地方,“觉醒不完整的你,如何使的出这一绝技?燃烧生命或者灵魂么?是了,这两样对油尽灯枯的你都不重要了。”
似乎找寻到答案的高飒,警惕的错开一步看向了身后,一把银色的佩剑擦着他的耳根刺过带起了几根鬓发,在这一瞬间,康朵那痛苦而扭曲的素颜映入高飒的眼帘,他仿佛有回到了二十年前的某一个夜晚,他就是这样,捧着这样一张脸深深吻落,而后在她的雪白的胴体上尽情的抽*动,那张脸,一如现在这般,痛苦而扭曲,还带着,一丝满足。
“伊莲娜。。。”高飒忘记了敌人,忘记了处境,忘记了所有不值得记忆的一切,他的脑海里只有一个回忆,那属于一个美丽的影子,那个影子是他一生的追求,那个影子,也有这样一张脸。
这一瞬间,他想起来很多,他想起来了两军对垒前,沧澜统领乌尔萨射给了他一封书信,信上写着:你知道,我跟伊莲娜有一个女儿,她长的很像伊莲娜,她在帅旗下,你带走她吧。
正是因为这样一个理由,他才置万千大军不顾,千里追到了这里,现在面对这张脸,面对这张与伊莲娜如出一辙的脸,他心中已经了然,这,不是乌尔萨与伊莲娜的女儿,是他高飒与伊莲娜的女儿。。。,他又怎么能伤害自己的女儿呢。。。
陷入追忆中的高飒,几乎下意思的屈指弹开了康朵刺在他脖子边的佩剑,并顺手把红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