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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千夫所指的罪人,其实我就是。
那一夜我不知道怎么熬过去的,泪流满面的我想着一个问题
“为什么她们同时抛弃我?”
我觉得这个问题很愚蠢,明明是我的滥情导致了这样的结果,导致了小洁和小薇的同时离开,可是我还偏偏想着这个问题不放。
我的感觉是被两个女人抛弃了,我一个女人都没了,我疯了,我不知道再去想什么,我是玩火自焚。
被爱冲昏了头脑,我把天下的人都当白痴玩弄着,到头来才发现我在玩弄着自己。
“爱是什么,我不知道,我不懂永远,我不懂自己。。。。。。”
第二十五章 学会砍人
到了以前,什么都没有了,小薇离我而去,小洁也厌倦了我,事实上小洁并不是因为看到我还有个女朋友扇了一巴掌才离开我,其实后来我才知道那次仅仅是她找到了个和我分手的理由,从她朋友的口里我大概知道了点导致她那次离我而去的实质原因。分手或许也谈不上,最后是玩腻了,想换个口味了。有点悲哀,我也被人玩弄了。
她朋友说:“你不属于她的世界,她刚开始还以为你和她一样,渐渐的她觉得你离她越来越远,她和你在一起说找不到她想要的感觉,她要的是一种疯狂,一种激情,而你只会带她去学校外面的场所,她很不喜欢那里,可是为了给你面子,不伤及到你才和你在那玩的。”
或许她说的都是真的吧,也难怪,的确我不属于她的世界,和她在一起,我们只是是魔鬼安排的约定,我们只有在黑夜才能散发出光芒,而黑夜是那么的短暂与虚幻,虚幻到看不见彼此,拥有的仅仅是肉体。
难道我属于小薇的世界?想想也不是,小薇要的是一种平淡的生活,一种简简单单的爱,小洁有着过多的幻想与激情,而小薇缺少那种激情,和她在一起,让我心如止水,激荡不起我想要的彭湃,小薇只是池塘,而我是滚滚的长江,小洁是那波涛汹涌的大海,小薇满足不了我,我满足不了小洁,所以我们三个人才会那样戏剧般的结束。
这些想法都是我后来在育英路上整天游手好闲游荡,荡出来的,就算明白了这些,也没能让我从痛苦与懊悔的阴影中走出来。
我不想再开始任何一段感情,我厌倦了感情,我不想再玩弄别人,玩弄自己。我把自己的心上了一把生锈的大锁,牢牢的锁住。为什么说是一把生锈的锁?因为我觉得这把锁早该在我和林蓓分手的时候就用上了,我没有用,把它闲置在一边,而如今我又找出它,戴了起来,看到这把锁我就会想爱情只不过如此,女人也只不过如此。我要时时刻刻让自己知道,大学里我不再谈感情,大学了我不再让女人走进我的内心,当然走进我的身体除外。
并不是说我心中对爱情的那份渴望已经泯灭,而只是觉得大学里的感情不可靠,还有我的心情现在不适合去恋爱,爱那时在我心中已经悄然死去,剩下的只是我对爱的恐惧,像害怕死亡一样的害怕着爱情。
我的身体在育英路上游荡,我的心也游荡在这条并不宽阔的小街,走在这个小街上,几乎每个建筑都能触动我那根弦,或是奏出低沉的哀鸣,或是奏出欢乐的回忆,我爱着这条街,也恨着这条街,于是一个爱恨交加的我游荡在那里。
马上就要期末考试了,我没感觉到任何的紧张与不安,我还是悠闲的游荡在育英路上,我没有去想重修或者试读会给我带来什么样的心情,我没有精力再去想那些,而我现在能做的就是放任自己,麻痹自己。
我很少去上课,几乎忘了我还是学生,宿舍的一帮哥们以为我失踪了,我把家也搬到了育英路上,育英路两边的房子虽然比柳下村的租金要高点,可是我还是选择了它,我不愿再去柳下村,到了那我就忍不住去想我曾经的的小薇。
我早晨睡在自己的屋里,拉上窗帘,我不知道太阳什么时候升起的,我只知道饿了的时候,会自动的醒来,这是一种美好的感觉,只知道我肚子饿,而不会去想其他的东西,肚子饿是很好解决的,随便拿点什么东西都能满足它,屋里少不了成条的红南京香烟成箱的天目胡啤酒和成箱的康师傅泡面,除了这三样,我不知道再去买些什么,饿了我吃泡面,渴了我就喝啤酒,烟瘾上来了我抽我最爱的红南京。香烟比女人好,什么时候都不会离你而去,即便你抽它,捏它,踩它,甚至是燃烧它,都不会离开,只要你轻轻的招手,它就会不计前嫌的跑到你手上,爬到你嘴里。
中午随便的吃点什么,完了我就到风云理发店里坐坐,里面的人还是那群人,我和他们很熟悉,我不是去追寻什么林蓓的足迹,我只是想在这停留。里面的环境让我熟悉,我喜欢这里,还有这里的一帮人,他们白天是理发师,晚上就是流氓或者混混也可能是色狼,专门骗我们学校的女孩子,他们整天谈着各自喜欢的事。
从他们嘴里我知道了流氓和混混的区别,混混是一种先行状态,像是蚕茧还没有变成蝴蝶一样,别小看混混们的无奈,总有一天他们会孵化成十足的流氓,但是这个孵化的过程是痛苦的,一不小心就会什么都变不成,死蛹。而流氓不同于混混的是,流氓比混混更高档,他们指挥着混混,而混混为了成为流氓,不得不听流氓的。渐渐的我发现我也成了混混,一个最底层的混混,可是在混混的世界里我们是互相平等的,我们不会去欺骗别人,外面混的都讲这个原则,我也不例外。
和他们在一起我是轻松的快乐的,理发店是女孩子常来的地方,只要有女孩子来,这里就热闹了,混混、流氓、色狼都凑上前,他们不会把名字写在脸上,而都披了条理发师的羊皮,他们经常都会问人家多大岁数了,家是哪儿的,最主要的是问有没有男朋友,而不管那些女孩子的结果是什么,他们都会异口同声的说:
“哪天你有空打我电话,我请你吃饭。”说完主动的报上自己的手机号码,不管别人愿意不愿意拿来人家的电话打下自己的手机,那些女孩子很少有回避的,她们或许都以为他们在和她们开着玩笑,没去当真。而这种放任便成全了他们最原始的愿望。看看每天来找那些人的女孩子几乎隔几天换一批,每个来的人都哭哭啼啼的。有次我问一个混混:
“为什么你们总是那么快的把他们摔掉?有个女孩做做爱不是蛮好的嘛?”
“你懂什么?女人干了几次,就像是衣服穿了几水还有什么新意,再说这里不缺新衣,为什么还要守着旧衣服呢?再说衣服坏了还要钱修补,不如换新的。”
我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样软硬兼施的得到女孩的,我不想去学,也不愿去学,我宁愿去嫖妓也不想学他们那样,我觉得他们一个个都是禽兽,对待女孩像是对待动物,甚至连动物都不如。
我不知道为什么,我想待在一个地方想与一帮人打成一片,可是我总是不能,我总是有种与生俱来的矛盾,我想变成什么,可是我也讨厌那些东西身上的其他一些毛病,我不能委曲求全,我总是保留点什么,总是想把自己与周围的东西隔开,不让我和周围的东西融为一体,或者说我总有点自命不凡,哪怕成了混混,我也是个自命不凡的混混,我总是想把自己与别人区别开来,哪怕我心里想着和他们一样,我就是这样的矛盾着。
他们还没下班而我坐在那也累了,便一个人跑到以前常去的那个奶茶店,老板娘似乎已经不认识我了,但是还是冲我微笑,态度还是那么的热情,我坐下来喝点什么马上就离开,我不想被这熟悉的环境影响了心情,可是我也总是控制不住自己去喝点什么,哪怕我不口渴,我还是会跑去喝点,我怀疑自己是不是得了什么病,感觉不到口渴也想喝点什么,或许这仅仅是一种心理暗示吧,然而这又在暗示着什么呢?我已经忘了过去,忘了我曾经所拥有的一切。喝完奶茶我不忘带上五杯去风云发屋,他们喝上我买来的奶茶无不夸我的义气,我沉醉在这样的义气里,所以每次我都会带点回去。
如果说就这样泡泡妞、喝喝奶茶就能称为混混的话,那几乎每个男人都是混混了,做一个混混也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混混要处理的事情很多,比如哪家饭店得罪了另外家饭店、哪条狗不小心搞大了哪家狗的肚子,他们都会出马,而我也会跟在后面去,能出力时就出力,不能出力就站在边上呐喊,一次一个男人,也是我们学校的走到风云说:
“兄弟们,我女朋友被人抢走了,麻烦你们出面调解下。”光说是没有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