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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心中划过一丝暖意,也不由生出几许惭愧。这几年,除了经常联系的几个哥们,倒是与很多朋友生疏了。
穆晨曦没想到周易心中的复杂,用手在周易身上戳了戳,高兴的宣布道:“我哥哥还是那么帅!”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她就将周易认作了哥哥;周易没有在意,只当是个同学的玩笑,却不想女孩子却认真得清楚。
“听说你去XZ玩了,有没有给我带礼物啊!”
周易听她这么一说,愣了愣,手在口袋里淘-弄了一下,摸出一串老沉香手串出来,递给她。
穆晨曦也不过开玩笑的说说,没想到周易真掏出点东西来,不由愣了一愣,拿过手串看了看,道:“看起来有点贵,是送给我未来嫂子的吗?我就不要啦!”她说笑着,将手串又塞回了周易手中。
“给你的。”周易看着她的眼睛,认真的道。
穆晨曦愣了愣,看着周易的眼睛,看着眼底那依旧的纯净与真诚,不知为何,心跳了跳,鬼使神差的,将伸出的手缩了回来,笑着道:“既然这样,那我就给我的未来嫂子先保管保管吧。”
她看着周易那如朗星般的眉目,如同射电一般的眼睛,心里奇怪:以前她这位哥哥堪称班草,但也没这么帅,怎么现在一说话,弄得她小心脏都扑通扑通的。
穆晨曦这么想着,也就这么说出来了。
她看着周易的眼睛,一脸认真的道:“我是你妹妹,你可不能勾引我……这是乱-伦呢!”
周易被她一脸认真的说笑给雷倒了,又给了她一个巴掌,终于接受了这个依旧可爱的认真的妹妹。
同学陆陆续续的来了,当日四十来个同学,今天竟到了三十几个,还真齐整。
没多久,又一辆小车驶来,下来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
男人一副成功人士打扮,走了下来,走到一群同学帮里面,挨个打了招呼。
等到周易的时候,他眉头皱了皱,仔细的看了看对方浑身的气质,说道:“老同学,在哪里高就啊。”这一声问话,可没有什么老同学的亲切感。
周易看着这人一身凌人气质,也不由挑了挑眉头,说道:“说什么高就,在家种田呢!”
男人不信。
他看着周易浑身清淡的气质,看着对方依旧白皙的面庞,哪里有半分落魄和劳苦?
“大家都是同学了,这么久没见,没必要说这些虚话吧。”
“这年头,说实话也没人听……”周易不准备跟对方纠缠。
高壮的男人看着周易如今形貌,终于忍不住吐出一口酸气,“你没有去参军吗?”
没头没脑的一句,但周围所有人都听懂了。
一个没来的女孩,公认的班花,去读了军校。在中学时候,所有人几乎将周易与对方看做了一对儿,两人关系也不错,故而高壮男人才有这样的话。
当然,更重要的是,周易眼前这位,当年追班花的时候,被对方发了“好友卡”,一直愤愤不平;即便周易与那位确实没什么关系,但也足以让这个身材高大,但实际上小心眼的男人看做情敌,旧日的情敌。
周易当然没想到对方心思窄小,十年前的事,还能拿出来咕噜,可见用心之深。
不过,听着那酸溜溜的语气,不知为何,周易有些舒坦呢?
“‘不为人忌是庸才’,看来咱还是个人才啊!”周易勾着陈勃的肩背,回忆着当年青春,贱气的想着。
并没有什么深仇大恨,大家都平平淡淡的同学关系,也没有像啥小说里的狗血一地、面皮撕破。
平平淡淡的探望了旧日老师,逛完了校园,回顾了一番青春年少,叙了一段情谊,终于坐进了饭馆。
班级聚会有一个例行的活动,便是在吃饭前,众人团坐在一起,将各人的发展说一说。
轮到周易的时候,且看他淡淡说道:“俺现在农民一个,回家种田;全部吃喝,都指望着一亩三分地呢。”
“不装-逼你会死啊!”一大坨卫生纸丢过来,穆晨曦的声音从对面传来。
周易手里抓住卫生纸,一脸无奈的诚恳道:“去年就在家里包了田地,开始种了,真不是骗人。”
“哈哈哈哈——这个笑话真是太好笑了!”坐在旁边的一个猴儿脸干瘦的青年捧场道。
“真的,我说真的。我在家包了一百亩地,种了点桃子葡萄,养了些牛羊,以后准备再发展一些。如果有需要,有渠道,大家一定要给我介绍生意啊!虽然现在是小本生意,但很快就要发展壮大了!”
现场一阵冷风吹过,几千万只草泥马在众人头上飞奔而过。
“你是说真的。”猴脸青年也不笑了,问道。
“真的。不信你们问陈勃,他知道。”
“我是听说你去种地了,不过看你这样儿,像个农民头子吗?看看这白净的小脸儿,你说做-鸭,咱信!你说种地,我还真不敢信。这不专业啊!”陈勃拆台道。
一场聚会,就在这样的喧闹中开始,而后结束。
终究有人得意,有人低落,但到底没有失了本性。
白发如新者新,如故者,依是故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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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家
九九重阳日,风依旧。
高爽的秋风,金黄了灿菊,吹透了一树的桂,香风十里人家。
周易从洞口进了谷天,遥望处,一谷清碧,一怀畅爽;那林间的阁栋,深深的藏着,只露出片瓦飞檐,引人探寻。
雾在湖上升了起来,在阳光下清笼朦胧,连同一镜碧水通透,金鳞闪烁;水里的鱼儿,不知何时,从水里面跃了出来,又有那河鲤,长尾立水,双鳍舞动,数不尽的欢快肆意。
周易深深的吸了一口气,任由这清透的山风将全身吹进,吹去满身疲累,带来满怀清逸适然。
他远没有走到家门口,一阵犬吠就响了起来,越来越近,很快就见得一黑一黄一杂白色的三条狗儿从林间窜出,飞奔而至,一齐往周易身上扑去,往他脸上舔舐。
三条尾巴摇得那叫一个欢快亲密,周易直觉久别重逢,甫一受此欢迎,心儿都暖了。
他与三犬亲密一阵,正待继续往前走,一阵阵鸡鸣鸭鹅的叫声从林子上、果林里传出;周易抬头看去,正瞧见那一只身形古拙雄壮的公鸡,着五色彩衣,引颈长鸣,似乎也在欢迎着周易的回来。
一个个羊头牛角从掩映的碧树草林间,探出来,看着站在道旁的那个熟悉而又有些陌生的人类,听着鸡鸣犬吠,亦随之发出应和之声。
很快,整片山谷都热闹了起来。
香气扑鼻的展开,周易走到房子前,首先看到的是那一树金桂,耸耸而立,芬芳浓郁得要凝成液,将周易全身浸透;黄是金灿灿的黄,是金黄、是明黄色,无数成小爪形的小花儿,被风一吹,随风起舞,连风都染成了金黄,浸染出了香味。
有诗云: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虽然此“金风”未必是彼“金风”,但其中之美好,周易想来,大约也是相若的。
静静的,一丛菊就突然的冲入了周易的眼帘,明媚的黄,因着那脸盘大的金丝花儿,在他注意到的时候,心中猛然一动,再也转不开眼。
这丛菊是长在檐角下边、石泥之间,垂垂坠坠而出,洒洒落落的展开,一丝丝一融融,没有半丝香气,却偏偏的,将满树的桂花给遮寞了——当你注意到他的时候。
有人说,菊是花中隐士,周易是不明白的——菊花就是菊花,为什么偏偏要人为的附加上那些不属于它的东西上去呢?
但看到这一丛菊的时候,周易明白了,原来他真是隐士啊——虽然那么的灿烂,但在你没注意到他的时候,不蕴不香、不争不烈,毫不起眼;也只有你想到他、看到他的时候,他才如那深山中的烈士,将一曲高歌回荡!
久不入屋,长日空寂,周易想着,怕不是满屋尘土了。幸好他早有准备,将床被都用大布罩给罩住。
他噔噔噔的上了楼,随着三狗儿一起上去,看看地上木板,看看桌上、壁橱,竟皆光洁。
“难道他不再的时候,有人来过,帮他打扫了房间?”
他这么想着,便向三狗儿问道:“家里谁来过了?”
周易正说着话,却发现,不知何时,兴奋过的三狗,已然安安稳稳的坐在了布沙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