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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利姆不想扔下高扬一个人躲到安全的地方,他觉得那样很没面子,但是他有觉得留在这里确实很危险,就像他说的那样,双方已经正式开战,虽然主战场不在这里,但此时沙阿已经不必保持克制了,唯一的问题就是会不会把这里当成主战场而已。
高扬自然也不愿意成为狙击手的靶子,毕竟沙阿人对这一带渗透的挺厉害,否则的话,也门的巡逻队也不会一直和沙阿人交火了。
“好的,我们这就离开,我只是想看看奈季兰。”
站直了身体,高扬决定要离开了,他确实只是想看看奈季兰,这里是制高点,换到其他地方可能会看不到的,现在已经看了几眼,自然就可以离开了。
但就在这时,菲尼克斯和萨利姆却是同声道:“有敌人!”
菲尼克斯很平淡,萨利姆却是显得很惊讶,顺着萨利姆手指的方向看过去,高扬很快就看到了七八个穿着迷彩服的士兵从一堆石头后面冒了出来。
高扬扭转了高倍望远镜,从望远镜里观察距离只有一千五百米左右沙阿士兵。
高倍望远镜里甚至能看到那些沙阿士兵的军衔,高扬惊讶的发现,对面山头上那八个人里,军衔最高的竟然是个中尉,不是中士,就是个中尉。
对面那个中尉也在举着望远镜看这边,而且他还指指点点的,高扬忍不住道:“哈,一个中尉,真他妈白痴,竟然还带着军衔。”
说完站了起来,高扬指着三脚架上的望远镜对着萨利姆道:“你要不要看看,你的望远镜看不清。”
萨利姆立刻附身在了望远镜后面,而高扬接过了萨利姆的双筒望远镜,举起随意的一看之后,他立刻惊讶的道:“嗨,嗨,对面开始架设机枪了!你们猜他们是要吓唬我们,还是真的想要干掉我们?”
格罗廖夫闷声闷气的道:“我觉得他们是想打咱们来找些乐子。”
萨利姆低声道:“真的是个中尉,他们的机枪快要架设好了,我们撤吧。”
“别,咱们把对面打了吧?好不好?”
高扬在和萨利姆商量,这要是萨利姆没来,他直接就下令开枪了,但是萨利姆在,高扬不愿意让萨利姆觉得他是在挑衅沙阿军队,好让对方早点打过来,所以他就征求萨利姆的意见了。
“能打掉吗?”
有这句话就够了,高扬立刻看向了崔勃,大声道:“兔子!右三,哪个是中尉。”
“早盯上了他了,只用一枪,要打赌吗?”
嘴里问着要不要打赌,崔勃却是立刻开了枪,极其响亮的一声枪响之后过了将近两秒钟,高扬从望远镜里看到那个中尉身后的石头山突然被喷成了红色,而那个中尉则是立刻掉在了地上。
“哇!兔爷,牛!”
高扬冲着崔勃伸出了大拇指,一千五百米的距离,一枪命中,这可是真的很难。
直线距离一千五百米,但是想过去的话走上五公里也不见得能到,山地嘛,就是这个样子的,所以双方只能隔着山头互射,却不会有人试图冲到对面。
很显然,撒旦这边在对射中是绝不会怂的。
“哈,也不看看我是谁,小意思啦。”
崔勃也很满意自己这一枪,确实挺难得,所以他毫不犹豫的就开始吹了起来,而就在这时,菲尼克斯却是不声不响的直接开起枪来。
崔勃的枪是12。7毫米口径,打一千五百米的距离虽然难但是却在正常范围内,算不上什么特别值得惊讶的事情,可是菲尼克斯就不一样了,她用的是。338拉普马格努姆弹,也就是8。6毫米的口径,虽然这个口径设计出来就是为了在尽量不增加射手负担的前提下提高射程和威力,但打一千五百米的距离还是太远了些。
可是菲尼克斯还就是打了,而且她还打中了。
看着菲尼克斯第一枪没能击中目标,但是第二枪就击中了哪个机枪射手,高扬更加夸张的大喊道:“乌鸦,你好厉害!”
崔勃立刻不说话了,他马上开始继续射击,他不想被菲尼克斯盖住风头,但他用的枪在这种竞争中优势太大,所以他无法获得其他人的支持。
安迪何大呼小叫的道:“乌鸦好厉害!兔子你太丢人了,你没能击中目标,乌鸦又击中了!”
二千四百二十一章 天生冷血
菲尼克斯非常兴奋,非常非常的兴奋。
只要能开枪,而且瞄准的不是靶子,而且还能命中,她就会特别的兴奋。
确切的说不是兴奋,而是开心,不管打的是野鸡,还是野鸭,是熊,还是野猪,又或者是人,只要射击目标是有生命的东西,而且还命中了,菲尼克斯都会感到难以言喻的快感。
射杀的感觉是无可比拟的美妙,无法形容的**,是至高无上的享受。
菲尼克斯知道自己的爱好不正常,猎杀是人类的天性,但是喜欢甚至享受猎杀到了她这样的程度,那就确实是不正常了,菲尼克斯知道这一点,所以她从来不会和任何人分享自己的快乐,她只是默默享受自己的快乐。
都说性是人类最大的享受,但菲尼克斯不知道那是什么滋味,她也不想知道,她只知道自己迷恋的感觉只有一种,那就是射杀的快感,不是击中靶子,是射杀猎物的快感。
十三号是杀手,但那只是十三号的职业,他是被训练被培养成杀手的。
菲尼克斯也是杀手,而她是天生的杀手,一个天生的冷血杀手。
十三号杀人是工作,菲尼克斯射杀人是取乐,这就是他们两个之间的区别。
菲尼克斯用了非常非常大的努力来避免自己去街上随意寻找目标然后射杀,她知道那是变态的行为,虽然她很早以前就知道自己确实就是个变态,但她不想让自己成为一个没有追求和原则的变态。
其实菲尼克斯枪口下的第一个猎物是斑鸠,而她在很早以前就不打斑鸠了,现在能满足她的只有人,所以菲尼克斯在难以忍受自己寻找猎物并射杀的预望时,她会寻找那些自己认为该杀的人去缓解自己的冲动,从这一点上来说,她其实更像个猎人,只不过她的猎物是人,就这么一点儿区别而已。
所以菲尼克斯极为满意自己现在的职业,雇佣兵,没什么理由就是可以射杀任何敌对的人,这感觉她喜欢的。
崔勃在连续的射击,但他的射击效果很不好,菲尼克斯知道这是为什么,因为崔勃着急了,他把这当成了一次竞争,而且他的射击风格是那种长时间的潜伏后,射出一颗极为关键且致命的子弹,所以崔勃的第一枪才是命中率最高的那一枪,这一点很难,和大部分狙击手不一样,不是其他的狙击手不想这样做,而是做不到。
可如果是连续射击,那么崔勃的水准就远远比不上他只能开一枪时的水准了,这是强烈的个人风格,与枪法之类的无关,因为崔勃只有最关键的第一枪才能调动他全部的注意力,才能让他击出一无可比拟的第一枪。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特点,独一无二的特点,菲尼克斯就挺佩服崔勃的第一枪,因为她做不到自然就会佩服,轮连续射击的能力,菲尼克斯最佩服的就是她的头儿,她引以为傲的快连续射击能力,在高扬面前可以把快这个词去掉了。
但是菲尼克斯知道她的优势在哪里,她最大的特点也是最强的优势在于她是一个猎人型的狙击手,她冷血、冷静、纯粹,而且无畏。
冷血让她不会在意自己要射杀的是谁,冷静让她总能做出最正确的选择,纯粹,让她只专注于自己的目标,无畏,就是让她无畏,她可以为了射杀目标做出任何事,付出任何代价。
菲尼克斯一直都知道自己的优势在哪儿,面对她目前心目中最强的射手,那个号称枪神的男人,如果要进行生死的对决,菲尼克斯坚信自己会赢。
菲尼克斯最尊重的射手就是她的头儿,但她觉得自己的头儿不够纯粹,作为佣兵团的团长他要考虑的事情很多,要做的事情很多,而且还要尽量避免自己受伤,而她就不必考虑这些与射杀目标无关的事情,还有,她的头儿不够纯粹之处在于他是个精确射手也是个狙击手,甚至还是个突击手,就因为这样所以他不够纯粹。
菲尼克斯很多次把自己的头儿当成了最理想的猎物,她最想要射杀的猎物,她在脑子里模拟了无数遍该怎么射杀自己这个所遇到最强悍的枪神,最后她得出了结论,她是能够保证射杀枪神公羊的。
不是那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