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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身女儿行-第4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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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过去慢慢变质,还不如完整珍藏起来。
或者,她只是缺少一个让白夜彻底尘封的契机,或者,她总还想着垂死挣扎。可是,生活就像这脚下的路,那是向着前方延伸的!
白潇大口大口喘着气;全身热力渐渐退去,四肢也开始疲软了起来。她慢慢减速,从快跑,到慢跑,再到慢步,终于在一个花坛边停了下来。
她其实跑得并不远,这里还是在昭湖公园的外墙边。高高的围墙将秀美的公园与喧嚣的城市隔离了开来,围墙外边圈着长排的花坛,有时候,有人在这里走过,累了,也会在花坛上坐一坐。
白潇锤了锤腿,也随便找了个相对干净些的地方坐了下来。不过夜晚人并不多,虽然路灯明亮,这一片人行道却显得幽静得很。
真是好夜,尤其是在纠缠多日的心结解开后。
白潇将手随意地往这一片满天星丛中落去,心里静静地。
可是,手上触感似乎有些不对。
是什么在这花丛中?
白潇疑惑地将目光转过,她觉得自己似乎碰到了一片温暖柔软的皮毛,似乎是什么小动物?
夜空中,无星,路灯明亮,花色灿烂,白潇瞬间就望到一双琉璃般清透的红色眼睛。
这眼睛透亮透亮的,真是无比灵动。
这小家伙一身雪白,还不到白潇两个巴掌大,窝在花丛中,长长的耳朵轻轻抖动,竟不怕人。
这是一只小兔子呀。 
五十四回:夜的终章与序曲
   这里怎么会有一只小兔子?是谁遗失的?总不可能是野生的吧?
白潇心中虽然疑惑,但在这样的夜空下,这样的花丛中,见到这么一只可爱的小家伙,手还是先于大脑一步移动到了小家伙的脑袋上轻轻抚摸起来。
小兔子长长的耳朵抖了抖,清透的琉璃红眼珠子转动,一双前腿舒展,朝前趴了趴,真是灵动可爱之极。
白潇本来不是会喜欢小动物的人,只是此刻心绪沉静下来,夜风轻柔,路灯明净,心底柔软的一处也就不自主地跟着萌动。她将另一只手也伸过来,轻轻将小兔子捧起抱到怀里。
这小家伙真的好小,白潇一双手掌合起来差不多就能将它完全覆住。这身子骨更是轻巧得不得了,白潇将它放在曲起的臂弯上,几乎就感觉不到它的重量。这还是一只幼兔啊,不知道出生才几天?
白潇小心翼翼地,甚至担心自己只要稍稍用大点力,就可以把这小家伙给压死了。
“小兔子,你怎么会在这里啊?”白潇唇边轻轻荡起一个从所未有的柔和微笑,伸出指头轻轻挠起小兔子的眉心。
小兔子长耳朵抖动,薄薄的耳廓被灯光映着,几乎就像是透明的。这耳朵里侧绒毛细细短短,薄耳上泛着新生的粉嫩红色,又脆弱,又鲜活。小家伙趴在白潇臂弯上,一点也不怕生,反而小脑袋微侧,琉璃红的眼睛半眯一副惬意得很的模样。仿佛在说:“我不在这里在哪里呀?”
不知道是女性的同情心理泛滥,还是男性意识里的保护欲作祟,或者人天性里就都有着怜惜弱小的因子,白潇发现,自己竟生起一股把这小家伙抱回去好好养的冲动。养这么一个看着就觉得脆弱得不得了的小东西,在白潇从前的想法里,那完全是不可思议的。
哪有那个闲情,万一养死了怎么办?
“小兔子,你的主人呢?”白潇心里一股细细的暖意流动着,又问。
小家伙小小的三瓣嘴微微动了一下,一只小爪子探出,搭在白潇胸前的衣服上,长耳朵抖动,又仿佛在说:“你不就是我的主人吗?”
白潇不知道是自己想像力太丰富了,还是因为太喜欢这个小家伙了而心理作用过剩,总觉得小家伙能听懂自己说话,还总觉得自己能从小家伙的肢体语言上看出小家伙的意思。
这里没有其他人吧,这小兔子就算原来有主人现在只怕也走散了吧?
“如果我把它丢在这里不带走,只怕它会活不到第二天早上吧?”白潇心里想着,就更不舍得把这小家伙放下了。
“要不这样,小兔子,你跟着我回去好不好?”白潇低下头望着怀中的小家伙,轻轻问,“如果你同意,就眨一下眼睛,如果你不同意,就眨两下眼睛。”
小家伙脑袋侧过来微仰着,清透的红眼珠子转动,眼睑垂下来,闭上眼睛,然后又睁开。
“你真的听懂啦?”白潇简直要叫大叫一声以示惊叹了,她怀疑着,这是巧合吧?
小兔子又眨了一下眼睛。
“那我给你取个名字啊,恩,如雪白,琉璃红,就叫白璃好不好?这次我们换一个规矩,同意就眨两下眼睛,不同意就眨一下眼睛。”
白潇小心地盯着小兔子的眼睛,满是期待,似乎,很久以前,很小的时候才会有的幻想又止不住一个翻身,爬满了她被各学科知识与现实塞得有些僵硬的脑袋。
她很想再次得到惊叹的机会,她想知道这个小家伙是不是真的通人性。
小兔子将眼一闭,再睁开,然后再一闭,再睁开。
琉璃红的眼珠子与白潇对视,路灯照下来,映得这眼珠儿好似泛着水光,灵动可怜又温润,似乎还透着笑意。
白潇像个孩子一样开心地笑了起来。
遇到这样神奇的小兔子,她觉得自己的心几乎又回到了童年,回到了那个会相信童话,想要相信童话的年代。那个时候,小动物都是可以对话的。
怎么会有这么神奇的小东西啊。
少女安静地坐在花坛边沿上,头微垂着,五官精致秀美,短发清爽利落。她双腿并着,一条腿曲成90度,另一条腿斜伸出一点,腿上趴着一个雪白的小东西。夜幕很高,路灯从她身侧斜照过来,映得她身上都微泛着一圈白芒。
夜色其实有些旧旧的,少女的影子也被拉得很长,有点寂寥的感觉,可是,少女神色很温柔,姿态又很悠闲,就叫人觉得,她其实是在享受这寂寥。或者说,这不叫寂寥,而是清澈温馨。
路人并不多,偶有几个也行色匆匆,步伐之快一如这城市的节奏。可他们走过这里,或长或短的,总会停下来望一望花坛上坐着的少女,然后再各怀着不同的心事,继续向着原来的方向走远去。
或许这人是赶着回家享用妻子早就做好放桌上等着归人的晚餐,或许那人是赶着回家继续做公司里未完成的工作,或许这人是辛苦了一天只想回去淋浴睡觉,或许那人是赶着再去做一个晚间的兼职……夜将深了,还走在昭湖公园背角的人行道上,没有乘车,路又偏僻,那么各人总有各人的理由——不管是什么,或者下一个是无处可去的城市游民,或者下一个是无聊走来散步的邻居大伯,白潇也都觉得气氛很好,可以把他们当风景看。
这时候远远又走来了一个人。他身材极高大,影子拖得更长,白潇刚一瞧见他,还没到看清他的脸,就从那极为突出的身形和气质上认出了这个人。
真是巧得很,这个人是沈错。
沈错的步伐很稳,慢慢走过来像在散步。他穿着的是正装,只是西服外套被脱了下来搭在臂弯上,衬衣领口扣子解着,领带也歪歪扭扭地被扯散了,微露出了一片厚实坚硬的胸膛。他的头发凌乱,眼睛被刘海的阴影遮住,很深。这个时候的沈错,看起来竟有着与平常完全不同的野性颓废。
他是满心满腹都装着算计与决策的。当然,沈错的脑袋任何时候都习惯了高速运转,这不奇怪。不过与平常不同的是,沈错这次的麻烦特别的大,大到他都觉得难以解决,几乎要被陷入绝地。
商场之上战局瞬息万变,沈错还没来得及做好准备,藏在他背后一直虎视眈眈的那个人就终于不愿再忍耐,将一直收在厚厚肉蹼里锋利爪子狠狠拍了出来。
沈错知道这个人迟早会动手,只是没想到会这么早。
不过他沈错一向最大的本事就是置之死地而后生,战斗么,越是困境,冲突起来越是激烈,最后才越有成就感!
沈错冷静地想着,像黑暗中困守一隅,却越发将所有凶戾收拢起来,只等关键时刻再发出致命一击的危险猛兽。
他的脚步忽然顿住了,他看见了白潇,这个让他甘愿心念缠绕的女孩。 
卷末语
   故事的画卷进展到这里,终于是将大致的轮廓勾勒了一遍,那么下面,将是填充山水骨肉,自然气候了。
山雨欲来风满楼,这画卷里,风霜渐起,波涛高扬,而我期待,雏鸟羽翼丰满之时,不仅能越过高山,越过江海,迎着风浪,搏击长空,更能在无数瑰丽颜色中寻找到最适合自己的那一片栖息地。
无论如何,迎击风浪,终究还是为了到达那一片可以安然落脚的小岛。
我想,虽然是我在勾勒这幅画卷,但到它轮廓渐渐清晰之时,着色与细描却不再受我的控制了。
不论成功几许,至少在我的心里,这些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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